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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德勾结(1)


  但自十一月廿二日起,半个月之中,俄德勾结,李鸿章“拆局”的种种丑恶,终于逐渐暴露。翁同龢自记其见闻感受及左支右绌的因应经过如下:

  十一月廿二日:樵野来,申初诣德馆与海靖密谈,福兰格在座,云得回电,教案前五条可了;第六条胶澳退兵,德国面子太不好看,断办不到,并敛兵入船亦游移。再三驳诘,舌敝唇焦,始称敛兵或可商。告以教案六条,可先照覆,作一结束。海云胶事另案缓商。复与商胶开通商口岸,多给租借与德,德实得利而各国免饶舌,是第一妙法。海迟疑良久,托言俄恐不愿。复晓譬百余言,海终为难,并云此层已受外部训,不可行矣。复告以须照此意再电,海勉允。最后令后日送照覆底来看,订期互换。

  何以翁同龢以为胶州湾辟为通商口岸是“第一妙法”?因为德国如独占胶州湾,则俄国必将有所勒索;英国早已表示,德如在华获有利益,英国亦当均沾,且已派舰东来。翁同龢知割地已不可免,犹冀以胶州湾开为通商口岸,则门户为各国开放,不能别有需索;以一地而塞三国之望,两害相权取其轻,政策是正确的。无奈内有汉奸,不独处处“拆局”,为虎作伥;而且用各种虚伪的花样,掩饰真相,翁同龢连一个正确的情报都无法获得,以至于一厢情愿,劳而无功,如是日会晤海靖,所谓“始称敛兵或可商”;“复告以须照此意再电,海勉允”等等,明明是敷衍之词。

  李鸿章误导翁同龢隔靴搔痒的对德交涉,所使用的手法,一为设法使翁同龢误信俄国赞成胶州湾开放为通商口岸一事;而事实上此为巴伯罗福与李鸿章所唱的双簧。又一为使翁同龢误信英德勾结,而事实上为俄德勾结以排英。因为如此,翁同龢始终未能进入情况;既不知彼,亦不知己,何得不败?

  十一月廿四日:(樵野)又云:梁诚往见海靖,海靖忽翻面,谓电未回,安能催照会,且斥我为荒唐。并言汕头又有教案两起。接见梁诚礼貌简慢,此事竟中变矣!奈何。

  十一月廿五日:申正到总署,日本使来,余未见,亦问俄船到旅是华约之来耶?李张答语不甚同。

  李鸿章、张荫桓的“答语不甚同”,是必然的。张荫桓当然否认;李鸿章固亦可如此说,但为支持俄国计,必然承认。

  十一月廿六日:午正至总署默坐。甲初李相来云:“今日巴使见访,深谈胶事,极言开通商是第一办法,急电本国赞成此事,言似靠实。与德实不协”。李又云:“俄肯借债,一切照二十年法,但索铁路利益五条 (照会同,尚可行),及通营口路(此条断不可行,须中国自办)。”论议良久,无人来,遂散。看苏辛词。

  所谓借款者,是根据马关条约,如中国在一定限期前偿清全部赔款,则以前所付利息,可作为赔款正项,计算可省二千一百余万两。因此,翁同龢等亟亟于进行一万万两银子的大借款。起初是与汇丰银行及德华银行商谈,胶澳事件一起,德华的谈判中止;汇丰为英商,以怀疑英德勾结之故,亦告停顿。俄国乃乘虚而入。二十一年闰五月,中俄在圣彼得堡订立俄法联合贷银一万万两,年息四厘的借款合同;巴伯罗福表示,新借款办法照前,但“索铁路利益”等五条如下:

  一、独占满蒙铁路工业。
  二、建筑南满支线。
  三、租借黄海沿岸一港。
  四、用俄人为总税务司。
  五、借款以田赋厘金为担保。

  李鸿章认为除南满支线通至营口,须中国自办外,其余各条皆可行。而谓巴使之“言似靠实”,其实许景澄、杨儒皆有电致总署,谓俄国政府对胶澳开放为各国通商口岸,持反对的态度。然则李鸿章谓巴使如何如何,很明显地迎合翁同龢意愿的谎言,只不知是巴伯罗福撒谎而李鸿章助以行骗,抑或即是李鸿章自己撒谎?

  十一月廿七日:李相昨令德商包耳问海靖,胶澳开通如何?海云不够。此密商事,而李又诘之,真拆局矣!

  其实德俄已达成协议,划定势力范围,李鸿章为俄图谋,更趋稹极,但“拆局”并不在拆穿翁同龢与海靖的秘密交涉。自李鸿章面托巴伯罗福代索胶澳,使翁同龢失去了“两国自了”的在握“骊珠”,拆局已成。此后海靖奉命行事,作不得丝毫主张,翁同龢之所谓“密商事”,可说无丝毫价值之可言。惟是日另记一事,则李鸿章目中无人;翁同龢束手无策,灼然可见:

  李相又派萨荫图赴旅顺当俄翻译,不谋于众,独断独行,奈何!

  至十一月三十日,翁同龢与海靖第六次会谈。翁同龢日记:

  午访樵野,欲令荫昌通德馆信,樵云不必。未正归而总署送信,谓包耳称海靖明后日皆有事,今日三点钟诣彼面谈。须臾樵野来,梁震东亦接海靖洋文信,语同包耳。遂令梁先往,余与樵野四点钟诣之。

  此即翁、海交涉,无任何价值可言的明证。因为就表面看,事之大者无过于两国有关领土的交涉,而海靖竟以“明后日皆有事”,约在当日一谈,可知其本人并不以为与翁会晤,是一件大事。翁记会面情形云:

  一见甚洽。海云:“今日所谈,谅二位必欢悦。”甚有见好中国,并见好余等之意。徐询之,则称教案可了,惟第五条铁路须准德商由胶澳开至济南。余驳以与前议未合,遂诘华商与德商同办,海云可。

  又称:“第六条若租界议定,即无庸(赔)费。”余乘此即谈胶口退兵事。海云:胶澳口上两岸让德租界,准盖船厂、煤厂、炮台,澳内仍归中国,我不过问租界,愿出租钱,愿立年限云云。余曰:“尔占两岸,则别国出入不便。”海笑而不答。余曰:“尔占一岸、中国占一岸,或可耳。”海不允。余曰:“我将开各国通商口岸,尔不得阻。”海云:“可。”如是往复数百言,定初三送照会稿,初五再面商,若无参差,初六换照会,再议胶租界。

  语气中微显得意,其实一无成就,德国既占胶澳两岸,控制港口,中国如开此处为通商口岸,正有助于德国租界的繁荣,海靖自然认可。至于照会稿,直至十二月初四亥初始收到;前一日李鸿章与翁同龢在总署相晤,李鸿章“固询前日海语”,翁同龢“只得略告,嘱勿泄”。翁则“诘以俄船究能退否?”李鸿章自任保必退,谓巴伯罗福“密告,断不占我寸土。”而实际情况,完全不同。翁同龢十二月初五日记:

  见起一刻即散,余携海靖所携照会入,约恭庆两邸同看,庆邸有事不能来,但云以为可行。余预约李傅祖、荣仲华、张樵野,诣枢直隔壁内务府朝房,请恭邸决定铁路一款允否?邸云:“只得允之,但须中德合办耳。”李初以为好,继云:“若然,是两层利益矣。恐俄援以为言。”荣云:“初意办不到此。”遂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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