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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明之痛


  光绪四年五月十九日,上谕以翁同龢擢升左都御史,而至二十五日始到任,原因是他正有丧明之痛。翁同龢乏嗣,以同书幼子曾翰为子。久别回京,方喜父子团聚,而变起不测,在天津感冒,至杨村大寒大热,抵京抱父而哭,病势渐重,翁同龢自处一方剂,名为“人参白虎汤”,竟致“杀子”。

  “白虎汤”以石膏为主,治热病犹之乎现代消炎用抗生素,只要对证,药到病除。但如误用,此药即成催命符,故以“白虎”相形容。翁曾翰虽为热病,但“其脉弱极而驳”,与用石膏必须脉洪的要件不合。翁同龢辨证未精,以为脉弱则体虚,故加人参。同定此方者有曾之撰及其侄曾桂,而医者许济川亦以为可,“遂予服之”,反应如翁同龢日记:

  服后觉清爽,继称腹痛,稍安睡。午正后又烦躁且甚,而足渐冷,汗渐止,脉渐微,余既疑白虎之无效矣,独予人参。二更许益剧,定灌“三黄汤”,急予之,然大汗出矣,随后腹泻三次秽垢,松侄力主“回阳汤”。余视情形急,遂手调以予,汗渐止,泻亦减,遂迭进,似少可矣。如是竟夜。

  这是五月十二日之事。次日病急乱投医,请云南举人王西村来诊,云只有“回阳”一法,而分两稍重;延他医“亦用回阳法迭”,自是“渐衰渐败”,用“独参汤”已虚不受补。翁同龢十四日记云:

  王君来,曰胃绝矣。余抱问遗言,一一告我,呜呼肠断,何其促耶?一缕未绝,百痛交并,促死如此耶!酉初二刻再请余告遗言,犹指以索米汤少许,西瓜少许,戌初一刻气息益微,溘然而逝。余晚哭后,惝怳不支,倒床即睡。

  据此知翁曾翰原为不死之症,翁同龢求功太急,误用峻剂;而已知“白虎汤”之无效,复投以苦寒之“三黄漏”,泄泻不止,渐衰渐败,一误再误,终于不治。

  翁同龢十九日日记:

  辰正闻有擢任台端之命,忧惧感触,方食而咽,终日忡忡,无客。

  每逢恩命,翁同龢日记必有感激之语,而此日独无,且有感触。同时亦无贺客登门,这是很可奇怪之事。

  原来此一恩命,是对翁同龢的一种安慰,亦为两宫内疚思有以弥补的一种表示。当翁同龢自武昌扶翁同爵之柩回籍时,如准续假,稍宽时日,则翁同龢俟葬兄后销假,即不须翁曾翰回常熟,料理葬事。及至是年四月初六,翁曾翰葬生父后,四月二十由陆路回京,时已入夏,天时不正,因而致疾。两宫不催翁同龢速回,翁曾翰不必回籍,不回籍即无归途得病之事,所谓“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两宫对翁同龢父子,自不能无歉。

  翁同龢身经父母之丧,两逢折翼之痛,但所受刺激,均尚不及丧子之深,因可不死而死,有无限悔恨在内。直至中秋将近,情绪始复正常。其时朝中倾轧排挤之风,日渐明显,南北之争,以张佩纶疏论“大臣子弟不宜破格保荐”一折而表面化。翁同龢卷入漩涡,亦自此而始。

  先是翁同龢之侄刑部郎中翁曾桂,京察一等。张佩纶认为非例所有,而论此事之先,语侵大学士宝鋆。而宝鋆则为南派领袖沈桂芬的支持者,张佩纶则为北派领袖李鸿藻的门生。李鸿藻或无意于掀起政争,但他门下的两张——张佩纶、张之洞则雄才自命,功名心热,而沈桂芬则以气度狭隘出名,有他在,北派人才,难望出头,久思去而后快。此疏明攻翁同龢,并及宝鋆,为一石两鸟之计。而翁之成为鹄的,则以翁藉李鸿藻之力起家,而此时已有倾向沈桂芬的明显迹象,倘成沈之羽翼,其势更不可撼,因而先下手为强。

  张佩纶的奏折中说,刑部京察向以律例馆提调,秋审处坐办列入一等;如提调坐办中有主事,则取各司正途出身的掌稿郎中或员外郎补其数。从未闻不提调、不坐办、不正途而得京察一等者,有之,“自左都御史翁同龢兄子翁曾桂始。”

  接下来引用乾隆时期刘统勋疏请裁抑大学士张廷玉亲族的故事,以为刘统勋防微杜渐,不独“为国家保其法,亦为张廷玉保其令名。”又说:“宝鋆、翁同龢诚非贤者则已,诚贤则奈何使天下之奔竞汇缘者,援其子弟之事以为口实哉?”最后建议将翁曾桂之京察一等,“饬部更正”,亦即注销。

  上谕中关于翁曾桂部分,指示两点:一是翁曾桂平日差使如何、京察因何一等,着刑部具奏。二是司员不由正途出身,京察保送一途,是否合例?由吏部具奏。

  刑部没有问题,翁曾桂仅是承审杨乃武一案,劳绩即可称优异,覆奏道是:“在部行走十余年,才具优长,实堪一等”;又说:“向无不由提调坐办,不列一等之例。”吏部的覆奏更为有力,检出嘉庆年间的上谕及事例,捐纳人员亦可保送一等,翁曾桂完全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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