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高阳 > 翁同龢传 | 上页 下页
家仇初起


  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七日,文宗崩于热河,发生政变。恭王与慈禧太后一方,大获全胜,被称为“三凶”的肃顺毕命于菜市口,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赐帛。肃党获咎,相对地为肃顺所排斥者,皆得复起。翁同龢是年十一月十四日记:

  上谕:翁(心存)自陈衰病,恳辞管理部务一折,翁(心存)着仍管理二部事务,遇有该部应行引见人员,加恩免其带领,一切应派差使,免其开列衔名以示体恤。

  其时翁心存还有一件深慰老怀的事,长子翁同书自安徽回京。早在咸丰十一年正月,即有上谕:翁同书着开缺回京,另候简用。而迟至一年以后的同治元年正月十六,方能到京。父子兄弟,睽隔二十年之久,相见几不相识。翁同龢日记中,有“堂上喜极涕零”之语。

  那知不到十天工夫,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曾国藩严劾翁同书的奏折已经到京,大要如下:

  一、咸丰八年七月,翁同书自庐州退守定远。至九年六月,定远沦陷,文武官绅,殉难甚众,惟独翁同书逃往寿州。

  二、在寿州,翁同书倚恃团练苗沛霖,屡疏保荐,养痈贻患,绅民忿恨,因而有孙家泰与苗沛霖仇杀之事。其后苗沛霖围寿州,翁同书竟杀沛霖的仇家,寿州绅士孙家泰、蒙时中、徐立壮,希望解围,而围仍未解。

  三、寿州既破,苗沛霖杀戮甚惨,翁同书因“通苗”而得脱身。不但不能殉节,反具疏力保苗沛霖之非叛,而且先则奏称“苗练入城,并未杀害平民”,继则奏称“寿州被害及妇女殉节者,不可胜计”,已属自相矛盾;且上年正月奏称“苗沛霖必当诛剿”;九月寿州城破,则又力表苗沛霖忠义,前后两疏,判若天渊。“颠倒是非,荧惑圣聪,败怀网纪,莫此为甚。”

  原奏中最厉害的是这一段话:

  军兴以来,督抚失守逃遁者,皆获重谴。翁同书于定远、寿州两次失守逃遁,又酿成苗逆之祸,岂宜逍遥法外?应请旨即将翁同书革职拿问,饬下王大臣九卿,会同刑部议罪,以肃军纪,而昭炯戒。

  上谕如曾国藩所请办理。翁同龢其时正由易州西陵差毕回京,途中接到消息,疾驰回京。正月廿六日记:

  申初抵家,三兄谈笑自若,但言局外人不知其难耳。傍晚北城兵马司指挥张鸿来,持刑部安徽司票,令即日赴部。夜诣修伯。

  朱修伯(学勤)其时已因曹毓瑛升任军机大臣,接替曹的原差而为“达拉密”。翁同龢夜访,自然是求援。次日又记:

  未明起,许滇生师……朱敏生先后来。程容伯、方子颖来,颇有议论。巳正,余与松侄随三兄到部,先于关帝庙少坐,旋到当月司递亲供,当月司不受,遂诣安徽司呈递,主稿张竹汀 (沄)受之。……入北监东向小院,南房两间,尚洁。晤提牢姚子祥,同狱郭姓、伊姓。五兄亦到部。自古贤人君子,忠臣义士,蒙难受辱于丛棘中者多矣。周视圜扉,为之浩叹。

  翁同书的“蒙难受辱”,实为咎由自取。曾国藩原奏中的所谓“酿成苗逆之祸”,实际上是被劫持而身不由主。“苗逆”者,凤阳秀才苗沛霖,阴鸷慓悍而知兵略,以办团练起家,官至四川川北道加布政使衔,但从未到任;而且暗通洪杨,受封“秦王”。咸丰十年十一月,苗沛霖因与寿州绅士徐立北、孙家泰等结怨仇杀,在颍上劫掠炮船饷银,通款于洪杨的悍将陈玉成。其时湘军正全力进取安庆;捻匪亦甚猖獗,所以翁同书极力主张安抚苗沛霖。结果是越纵容,越跋扈,终于公然反叛,围攻寿州。九月二十六日风雨之夜破城,杀戮甚惨。

  而翁同书在苗沛霖劫持之下,为之致书专责剿捻的钦差大臣漕运总督袁甲三,说“苗练进城后,未肆杀戮,衙署仓库监狱,均未损伤,且进谒城内各官,婉言请罪,尚知顾惜名义”。又说:“苗沛霖止求辨明曲直,并非叛逆,仍愿剿贼立功,所属练众,亦一律薙发。”这是苗沛霖的缓兵之计,为朝廷所深知;翁同书既为劫持,言不由衷,亦朝廷所深知,只以嗣君新立,力求政局安定,不愿深究,所以翁同书在新任巡抚李续宜接事后,安然抵京,听候简用。不道曾国藩上疏严劾,朝廷倚曾为长城,且以“肃军纪”为言,自然不能不照所请,“革职拿问”;连带袁甲三亦“交部严加议处”。

  翁同龢正月廿九日记:

  申正晤宋公,乃知今日集议。贵臣言:“定远一事,已有谕旨,不必再论矣。惟寿州亦系城池,律有明文,不能贷也。”周相国曰:“阅某亲供,交卸久矣,然则虽系失守,实无守城之责。似应于折内声明,并将亲供呈览。”宋侍郎曰:“苗练此时剿乎,抚乎?”邸曰:“未定也。”曰:“苗入城时乃川北道,而翁某则已卸事之巡抚,且抚局未定,则翁某之不死,实冀挽回大局,其情可谅。”邸唯唯。张侍郎亦争数语,余皆默然。桂相国则直以司官接亲供为多事矣。闻定稿时皆如周相国所云。入城诣三兄处;薄暮归中街,甚郁郁。

  “朱公”即“宋侍郎”,谓工部侍郎宋晋;“贵臣”殆指惠亲王;“周相国”为体仁阁大学士周祖培,河南商城人,嘉庆二十四年进士;“邸”则必指恭亲王;“张侍郎”为刑部侍郎张锡庚;“桂相国”指桂良,早在咸丰五年即已入阁拜相,为恭亲王的岳父。

  归纳周祖培及宋晋为翁同书辩护,应无责任的理由共三点:

  一,翁同书已卸巡抚之任,则无守土之责。
  二,苗沛霖破寿州时,犹是川北道的身分,即不能引用盗匪攻打城池的律例。
  三,朝廷安抚苗沛霖,正在招降之际,如翁同书殉节,朝廷势必追究致死之由,苗沛霖不得辞其咎,则唯有剿捕归案,破坏了将成的抚局。

  这三点理由都可以说得过去。宋晋之辩,尤为有力,但于事无补。翁同龢二月初六日记:

  是日王大臣等议上罪名,比照“统兵将帅守备不设,为贼所掩袭,以致失陷城寨者斩监候”律,拟斩监候。执法者如是周内,真无如何矣。夜得修伯书,知依原议……夜耿耿不寐。

  这在翁家,当然笼罩了一层愁云惨雾。朝廷殊无意杀翁同书,但曾国藩方在整饬军纪之际;而朝廷畀曾以“节制五省军务之命”,倚任之专,前所未有,不能不尊重他的职权,按律拟罪。因此,翁同书之被极刑,全因曾国藩一疏严劾所致。而此疏之属稿者,据郭则澐“十朝诗乘”记:“或传湘乡论劾疏草,出李文忠手,翁李不协由此。”此说可信,其时李鸿章正复回曾幕,在安庆筹组淮军援苏。

  为了安慰翁心存,朝廷亦颇具苦心,先是派翁心存在弘德殿行走,授皇帝读,此是为翁同书将来“勾决”时,推帝师之恩开脱作张本。次则翁同爵京察一等,引见后记名以道府用;翁同龢则两得考差,春闱充房考,秋闱放山西正主考。凡此皆为作弥补之计。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