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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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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得这部书之益。”刘清说道,“黄六鸿说:‘有司以钱谷、刑名为重,而刑名较钱谷尤重,夫钱谷不清,弊止在于累民输纳;刑名失理,害即至于陷人性命。故是集于刑名一条,更为加意,如命、盗、逃、奸等狱,审鞫不厌烦琐,务期必得真情。’你不是最担心坐堂问案,所以在这方面,要格外下工夫,有不明白的,来问我。” 彭华衷心受教,每天杜门不出,细读《福惠全书》,其中刑名部共占十卷,几为全书的三分之一,看得更为仔细。 刘清非常热心,晚间无事,常常带了酒到彭华屋子里,小酌之间,查问他的“功课”,所以彭华的进步甚快。有一天谈论奸情,刘清出了个题目考他。 “依大清律,和奸杖八十。历来杖责的规矩,奸妇去衣行刑。但如娼妓犯了罪,该杖责的反而不去衣,试问,这是什么道理?” 彭华考虑了好久说:“我想,或者是奸妇不知廉耻,因而去衣行杖来羞辱她;至于娼妓本不知廉耻为何物,又何必再加以羞辱?” “说得是,显见你肯用心,审奸情案子要格外谨慎,奸有和奸、刁奸、强奸之别,只有强奸可判绞刑。失出失入,关系极大,一时无心之失,负咎终身。” “什么叫刁奸?” “刁奸就是乘人之危。譬如说,有人撞见奸情,以此为挟制而强奸,虽用暴力,不能论强。” “捉奸呢?”彭华又问,“是不是非本夫不得捉奸?” “那要看情况,如果本夫远出,翁姑、叔伯、兄弟都可以捉。不过晚辈不能捉,因为捉而不受,必至于杀,奸夫奸妇于奸所被杀者,不论。但晚辈杀长辈,不论任何情形,都以故杀论罪,所以晚辈不准捉奸。其实亦是保全晚辈。至于公公捉儿媳妇的奸,不受而杀者,亦须看情形而定。” “原来这就是‘勿陷人于不义’的道理!” “对了!”刘清欣然赞许,“你明白这个道理,就一定会是一个贤明的地方官。国法不外乎人情,律例法条是死的,从中细细推求人情物理,才会无枉无纵。我讲一件我平反过的案子给你听——” 刘清初升任南充知县,到任后照例要清理积案,其中有一件命案,历经两任县官,迁延未决。往返驳覆的案卷,迭起来有一尺多高,刘清花了两个晚上,一字不遗地看完,确信这是冤狱。 案情是有个卖笔的小贩名叫范仲山,娶妻贺氏,号称绝色。有一天晚上突然被杀,床前遗落一把折扇,扇上题了一首诗,上款是“哲卿先生两正”,下款署名“王晟”,诗中用了“延陵”的典故,可知这“哲卿”姓吴。王晟不知何许人,而吴哲卿是南充的一个大地主,平时喜欢拈花惹草,因而被认作凶手。及至范仲山自外县负贩回南充,传案一问,说吴哲卿曾调戏过他的妻子,罪证更加确鉴,县官据以定案,申详上官。 结果案子被驳了回来,因为吴哲卿虽经拷问,始终不承认杀了贺氏,亦不承认他曾有过这样一把扇子。而王晟更不知为何许人。 于是再次提审,“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吴哲卿屈打成招,说王晟是他住在重庆的一个朋友,但行文到重庆查问,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案子无法定谳,可是吴哲卿的嫌疑,亦未能洗刷,系狱已经六年。吴哲卿信佛,认为是前生冤孽,关照妻子,变卖田产,大行善事,修修来生,凡能在他家门口,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千遍者,送布衣一套。念一万遍者,送棉衣一套,于是乞儿云集,高唱佛号,声闻十里。 “命案发生在四月初,既是晚上,又是阴雨,天气很凉,不是用扇子的时候。而且,偷女人不是拜客,带那么一把累赘的扇子干什么?我就是从这不合情理这一点上,看出吴哲卿不是凶手。至于这把扇子,当然是有心遗落的,目的在嫁祸于人。仲实,”刘清唤着勒保为彭华所起的别号问,“这件案子,照你看,应该怎么办?” “先查一查,吴哲卿有没有仇家?”彭华毫不迟疑地回答。 “不错,这是正办。可是毫无所得。吴哲卿虽好渔色,但为人慷慨厚道,并无仇家。” “那就只好查访王晟了。” “前面说过,王晟根本无其人。” “那么,是谁冒充王晟呢?” “对了,我就是要把冒充王晟的人找出来!” “大海捞针,怎么找?” “喏,这要谈到职司民牧者,另一项要务,就是振兴文教。童生入学,第一场由县官考试,然后府试,最后学台取中,才能入学,成为秀才——” “啊!”彭华插嘴问道,“县官主考,要看文章,我可不够格。” “不要紧,请人代看好了。”刘清接下来说,“如果县官是正途出身,或者性好诗文,就经常可以举行文课,捐廉作为奖金,或借书院、或借明伦堂,通常都是秀才、童生而有文名者,亦可参加。我就是用这个办法,找到了那个子虚乌有的王晟。” 南充没有书院,刘清请“学老师”在明伦堂代为召集。南充县一共只有十一名秀才,另外又邀了三名老童生,一早集会,刘清出了一道四书题,一道试帖诗题,然后备了丰盛的早饭,吃得一饱,开始文场鏖战。 一文一诗,快手不过一个时辰,便已竣事。慢的亦不过两个时辰。交卷已齐,开始入席。晚饭备得有酒,开怀畅饮,尽欢而散。 刘清携着十四份卷子回衙门,挑灯细看。作为命案罪证的那把扇子,已由刑房书办从库房中调了出来,与卷子上的笔迹,相互对照,有两个人颇为可疑,一个姓周,一个姓张。 第二天上午,刘清派人持着他的名片,将周、张二人请了来,在花厅单独相晤,先请姓周的来,称赞他的卷子颇为出色,接着便说:“昨天晚上,灯下阅卷,偶尔得了一句诗,觉得可以做成一副对联。无奈文思忽然窒塞,苦思不得,想请老兄属对。”接着便念了一句诗,是诗扇上那首七律的第三句。 当这桩命案发生后,大家只知道吴哲卿之被捕,是因为有一把王晟送给他的扇子失落而成为铁证。扇子上写的什么,谁也没有见过。因此,姓周的以为刘清真的出了这么一个上联,很用心地对好了,正楷写呈,刘清自然大大地夸奖了一番,而且当面将他前一天文课的卷子,取中为第一名。 接着将那姓张的请了来,如法炮制,哪知姓张的一听那句诗,神色大变,嗫嚅着说:“容晚生回家对就后呈教。” 刘清肚子里雪亮,答一声:“好,好,请便。” 姓张的回家不久,刑房书办接踵而至。“张秀才,”他说,“大老爷关照,对子不必对了,只请你将这把扇子上的诗抄一遍。” 姓张的知道行藏败露,想行贿求免,刑房书办又何敢受贿,逮捕到案,一堂就审明了案情。 原来这姓张的名叫张一清,垂涎贺氏的颜色,这天打听到范仲山远赴省城贩笔,身上带了五两银子,准备去求欢。他心里在想,妇女爱好虚荣的多,冒充富翁吴哲卿,好事易谐。但冒充得有佐证,因而写了那把扇子。及至深夜爬墙闯入贺氏卧室,惊醒了贺氏,大声问道:“谁?” “我是吴哲卿,久慕娘子——” 一语未毕,贺氏大喝一声:“滚,你哪里是吴哲卿!”她一巴掌打在张一清头上,“快滚!” “我真的是吴哲卿——”张一清将扇子亮出来作证。 他亮扇子,贺氏亮的是刀。原来她因为范仲山常不在家,特意备了一把雪亮的匕首,作自卫之计。张一清如果知趣,赶紧避走,也就没事。偏偏欺负贺氏力弱,更存下一个歹恶念头,想趁机夺刀,胁迫成奸,因而伸手一托,由下而上抓住了贺氏的手腕,另一只手奋力去夺她的匕首。 “强盗——” “盗”字不曾出口,刀已为张一清所夺,掩住她的口,狰声说道:“你再喊,我宰了你!” 贺氏性如烈火,挣扎不休,看样子即便放手,她亦会大喊大叫,非惊动人不可。张一清心一横,扔掉匕首,双手紧掐贺氏咽喉,直到气绝,方始松手。丢下那把诗扇,悄悄溜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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