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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


  “那个典故出在《北史》,正月初一为鸡,初二为狗,初三、初四,一直到初六,我记不清楚,反正都是家畜。直到初七才是人日。”

  “莫非人就不如畜生?”

  “不错,五胡乱华的那百十年,人不如兽。”曹雪芹又说:“这就像早年旗人见面,请安问路,一家大小都问到了,临了儿还要问牲口是差不多的道理。”

  正谈着,又有客来了,就这么一下午,曹雪芹进来出去,也不知道多少趟,直到上灯时分,才能真的闲下来。

  “咱们回去吧!”

  “不!”锦儿拦住曹雪芹跟杏香,“你们在这儿吃饭。回头请杏香做碗汤我尝尝,倒要看是怎么个好吃法。”

  “那种汤要喝酒以后喝,才知道滋味。”

  “咱们就喝酒。”锦儿说道:“有人送了四瓶罗剎国的烧刀子,咱们打开来尝一尝。”

  “嘚嘚!那酒太烈,而且一股子怪味,也不知是拿甚么酿的。”曹雪芹摇着手说。

  “那么还是喝花雕,你自己上地窖去挑;看那一坛好。”

  曹雪芹听说曹震在两个月前,新辟了一个地窖藏酒,还没有看过;因而欣然起身,让小丫头持着风灯,到厨房对面的柴房,揭开木盖,拾级而下;这个地窖不大,但做得很讲究,油灰糊壁,青砖铺地,顶上刷得雪白;窖藏的酒,以花雕为主,曹雪芹挑了陈年的一小坛,向小丫头说:“你去找两个人来抬酒。”

  小丫头答应着留下风灯,上去找人。曹雪芹坐在酒坛上,扬目四顾,不由得想起江宁织造衙门的酒窖。

  那个酒窖可比眼前的这一个大得多,也深得多,两头通路,夏天非常凉爽;他记得有一年夏天玩捉迷藏,跟春雨一起躲在酒窖里,亲戚家的孩子寻了来,春雨掩住他的嘴,尽往酒坛后面挤进去,他突然一阵心跳,拉开她的手,紧紧抱住她亲了个嘴,那是他头一回吃胭脂。

  “那年,”他屈着手指数,“十一岁。”他在心里说:“春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应该早就‘绿叶成荫子满枝’了!”他叹开无声的气,心里乱糟糟,一阵无名的烦躁。

  不过,等小丫头找了人来抬酒,他就能把心事丢开了。陪着锦儿喝酒闲谈时,由一味糟蒸松花江白鱼,自然而然地谈到了仲四;鱼是他送的。

  “仲四精神还好得很;买卖做得很大,苦于仲四奶奶一死,里头没有人照应。我劝他续弦,他竟没有听出来。”

  “是啊!上回你震二哥也劝过他;他说都六十二了,还打这个主意干甚么?再说也很难有合适的人。”

  她说到这里,杏香的双眼,忽然一阵闪烁;等把大家的视线都吸引了来,她轻声笑道:“我在想,不知道我会不会管秋姑叫干妈?”

  此言一出,席上所有的人,连翠宝在内,双眼也都像她一样乱眨了起来。

  撮合秋月作仲四的继配,似乎有些不可思议,这道心理上不知何由而生的阵碍,要打破很难;但如突破了,想想也未始不可。

  “我那第二个干哥哥是提塘官,秋姑嫁过去,是现成的官太太?”

  杏香所说的是仲四的次子。仲四有两个儿子,老大子继父业,现在太原主持联号,老二名叫仲魁章,弓马娴熟,而且还好文墨,仲四奶奶认为是做武官的材料,这亦须从考试上去取功名。仲四原籍河南,因而仲魁章应该回河南去应武乡试,一战而捷,但武会试却落第了;那时正好直隶闹水灾开捐,仲四便为仲魁章捐了个守备,又在河南巡抚衙门花钱走了门路,巡抚咨文兵部,保仲魁章为本省驻京提塘官。

  仲魁章曾经带了四名马弁到曹家来拜访过,鲜衣怒马,神气得很。

  “这怕轮不到秋月。”曹雪芹是懂封赠制度的,“守备是五品,封赠一代,诰命两轴,仲四是正五品武德郎;仲四奶奶是五品宜人,那里还有第三轴诰封来赠继母?”

  “你也胶柱鼓瑟了。”锦儿接口问道:“你说,仲四能穿五品服色不能?”

  “当然能。”

  “他能,秋月当然也能。谁会像你这么去考查《大清会典》。”

  曹雪芹驳不倒她,但觉得她的话不大中听;细细分辨,才知道是“秋月当然也能”这句话,则彷佛她已成了“仲四奶奶”似地。

  “让她嫁仲四,总嫌委屈。”

  “委屈是委屈,不过有项好处。”翠宝说道:“仲四掌柜是熟人,又在京里有买卖;秋姑嫁过去,不但不会受欺侮,而且仍旧常常往来,跟没有嫁以前差不多。再说仲四掌柜爷儿俩,常来走亲戚,热闹得多了。”

  翠宝一向不多说话,但言必有中,大家都觉得这确是极好的一件事。

  “只怕秋月会嫌他是个武夫。想想总觉得不配。”曹雪芹问道:“锦儿姊,你心目中有甚么人没有?”

  “有啊!怎么没有。”锦儿想了一下说:“我想到三个,两个是内务府的,家道殷实,人也不错;不过要说文墨事儿,比仲四也强不到那里去。”

  “那末,第三个呢?”

  “第三个是工部的司官,举人出身,人很文雅,听说文章做得不错,断弦好几年了,人家劝他续弦,他说娶小都不愿,何况续弦。问他是何道理,他说娶了个谈不拢的,一天到晚拴在一起,岂不受罪——”

  “好啊,”曹雪芹说:“这要娶了秋月一定谈得拢。”

  “谈得拢,不错。只怕秋月要嫁了他,压根儿就没工夫陪他闲聊。”锦儿接着说道:“他有七十多岁的一双老亲;下面六个孩子,三男三女,大的十六、七,小的不到十岁。这还不算,家里还有个居孀的老姊替他当家。你说秋月嫁了过去,是去当太太,还是当老妈子?”

  “这——”曹雪芹将头摇得博浪鼓似地,“这怕不行!”

  “更有一件,父母七十多,不知道那一天会丁忧。他是贵州人,扶柩回籍;过些日子,又一位去世了,三年之丧从头开始。除非你将来点了翰林,放了责州的考差,不然要见秋月一面就很难了。”

  “这三个不必谈了,还得另找。”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杏香说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念喜歌儿似地,连用两句成语,将曹雪芹逗笑了。

  “杏香,”锦儿说道:“请你做汤去吧!我可得醒醒酒了。”

  杏香到底是客,不能单独一个人下厨房;翠宝也站起身来说:“我陪了你去。”

  看她俩出了屋子,锦儿向前凑了一下,低声说道:“雪芹,我看这件事可以办。”

  曹雪芹不作声,因为由锦儿刚才所谈的“第三个”,设想秋月真的嫁到了贵州,从此远隔天涯,音信难通,更不必说见面了。那种一想念到她,魂牵梦萦的滋味,如何消受得了?

  锦儿怎么样也想不到,他正预支着一份离愁,只以为他仍旧坚持己见,便又劝道:“咱们家的人,也不能都像我一样的运气;以前不都说夏云嫁王达臣嫁得不错吗?仲四比王达臣可又高了一等了。”

  “我倒也并没有把仲四的身分看低了;只觉得秋月要嫁,总得嫁个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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