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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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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由敦记得,当时的上谕是这样说的:“查嗣庭向来趋附隆科多,由其荐举,朕令在内廷行走,授为内阁学士,后见其言语虚诈,兼有狼顾之相,料其心术不端,从未信任。今岁各省乡试届期,朕以江西大省,需得大员以典试事,故用伊为正考官,今阅江西试录,所出题目,显露心怀怨望,讥刺时事之意,料其居心浇漓乖张,必有平日记载,遣人查其寓所及行李中,则有日记二本,悖乱荒唐,怨诽捏造之语甚多。”当时觉得奇怪,因为那年江西乡试三场题目,除第二场为副主考所出以外,第一场、第三场的题目,为“不以人废言”等,说是心情怨望,已属牵强,至于由于出题不甚妥当,而即“料其居心浇漓乖张”,推测他“必有平日记载”,而派人搜查他的寓所及行李,更是自唐太宗开科以来,从未有的怪事。如今听张廷玉所说,方知是俞鸿图先下的手,按他的行为来说,先已犯了窃盗之罪,先帝不便说破真相,因而才有“遣人”之语。 “查横浦遇见他这么一个‘年家子’是大不幸;又遇到李靖达这么一个‘父母官’,更是不幸中的不幸。” 雍正四年的浙江巡抚李卫,谥靖达;当时他奉旨到海宁查家去搜查,大事张皇;原来很小的一件事,变得非常严重,便非从重处置不可了。这就是张廷玉说查嗣庭“不幸中之不幸”的缘故。可是外传所谓试题的“维民所止”而“维止”二字为“雍正”斩头去足之象,因而被指为大逆不道,但并无“维民所止”的试题,则此语由何而来? “查横浦着过一部书,叫做《维止录》,这部书曾经进呈,大意说,明亡如大厦之倾,得清维之而止,先帝还很嘉许他的立论。到得一旦获罪,有人进谗,说此书明为颂扬本朝,其实诋斥满洲,这话亦无根据。真正的原因是,查横浦的日记中有几句话替他惹来了杀身之祸。其实只得两个字。” 据张廷玉说:查嗣庭在圣祖崩于畅春园第二天的日记中,有这样几句话:“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 “惹祸的只是‘奇哉’二字,俞鸿图入告,亦就因为有此二字,先帝疑心他得位的经过,查横浦必有详细记载,于是革职拿问,一面搜查他在江西的行李;一面旨下浙江,派人到海宁去查。结果呢,如说有谤讪之语,仅仅只有‘奇哉’二字,可是此案已成骑虎,要小也小不下去了。” 汪由敦到此方始恍然大悟,全案之起,是由于俞鸿图误会了意旨,希图出卖查嗣庭邀功;而世宗因为有心病,而又有查嗣庭一直不大听话,疑心他私下必有秘密记载,因而遽然下令严办;而李卫与俞鸿图的想法相同,推波助澜,真的将查嗣庭认作大逆不道。及至几乎通国皆知,查嗣庭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时,才发觉他的文字,根本就没有甚么有关世宗得位不正的记载,亦找不到有何谤讪怨望的话;这一来就成了一个无可再僵的僵局了。 “试问,到此地步,先帝怎么办?既不能偃旗歇鼓,也不能轻描淡写。总而言之,此案如果办轻了,就表示自己办错了;如果不肯认错,就非重办不可,查横浦这一案,也是千古以来少有的冤狱;不过,先帝到底是英王,后来处置俞兆晟父子那一案,无异表示认错,而查家的冲霄冤气,亦不至于变成戾气。” 这一案在汪由敦是记忆得很清楚的。俞兆晟、鸿图父子,后来都很得意,俞兆晟早就升到了户部侍郎,是“当家”的堂部;俞鸿图由翰林院侍讲,外放为湖北学政。这个差使称为“学差”,三年一任,只要平平稳稳地做去,三年下来仅是收受秀才的贽敬,便足以偿还“京债”而有余;倘或放到富庶而文风盛的大省,更是“班生此行,无异登仙”。至于贪心不足,受贿让文武童生进学成为秀才,亦是常有之事,只要不太过分,至多风评不佳,不致于会出“参案”。 但俞鸿图的情形就不同了。湖北亦是大省,所派学政,纵不如江苏、浙江文风特盛之区,每以二品大员的侍郎或内阁学士充任,至少也要底缺是侍讲学士、侍读学士方够资格;俞鸿图以侍讲派充湖北学政,恩出格外,而世宗另有打算。 他的打算是,俞鸿图在查嗣庭这一案上,所犯的过失极重,世宗简直是吃了一个有苦难言的哑巴亏。公然惩处既不可,索性给他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派他出任湖北学政;如果能够实心任事,且又能够用学政得以专折奏事的权力,将湖广的官吏贤否、政事得失,密密奏报,那就不但可以原宥他在江西的过失,进而还可重用。 如果俞鸿图不明此意,敷衍塞职,那就惩处有名了。因此,在派俞鸿图为湖北学政的同时,便在湖北巡抚王士俊的密折中批示,要他留意俞鸿图在湖北的所作所为。王士俊是田文镜一路人物,好以讦告博主知,等俞鸿图到任,第一次“按临”湖北各府,巡回岁试生童,尚未回省之前,便胪列证据,举劾俞鸿图有贿卖情事。 这一下,世宗便决定要杀俞鸿图了。但不宜出之过遽,因为俞鸿图之被重用,是举朝皆知的事,如果刚一重用,便加诛戮,为情理所不容,便会有无数的流言出现;同时,他也可以说还稍存恕道,或者俞鸿图由于负债太多,急于清偿,贿卖之事,偶一为之;完清了“京债”,或许就会奉公守法。因此,密谕王士俊不动声色,继续密查密奏。 这俞鸿图利令智昏,不知死期将至,只以为自己在江西出卖查嗣庭,是立了一件大功,因此在湖北大贪特贪,甚至不必王士俊密奏,皇帝在京里都能找到证据——俞鸿图经常派他的一个名叫曹楷的家人,将在湖北所得的贿银,运送到京,交给俞兆晟存放在殷实的典当中生息。 到得雍正十一年九月,终于东窗事发了。俞鸿图赃私累累,固属罪有应得,但上谕中说他“原系查嗣庭案内获罪之人,朕格外宽宥,复加任使”,不免使得知道当年内幕的人,大为诧异。查嗣庭获罪的表面原因是,两场的题目,一题出于《论语》:“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当下诏命各省督抚保举人材时,认为此题意存讥刺;另一题出于《孟子》“今茅塞子之心矣”一章,指为“不知何指,居心殊不可问”。即令是欲加之罪,毕竟也还要有个说法,至于俞鸿图出第二场题,并无不妥,且副主考对正主考并无监督之责,如果查嗣庭出题差错,与俞鸿图毫不相干。当时明诏免罪,如今却又说他“原系获罪之人”,煌煌上谕,前后矛盾,岂非怪事。 到得细看上谕,进一步探究,便不免要为俞鸿图捏一把汗了。上谕中认为俞鸿图必当“感激黾勉,考校公明,以图报效”,而竟如此,实出意外,且正当“天下学政澄清之会,俞鸿图一人,首先犯法,纳贿营私,甚属可恶”。这意思是很明白的,要拿俞鸿图来开刀,做个杀鸡骇猴的榜样了。 结果是“获罪之人”,加上“首先犯法”,一共八个字,为俞鸿图带来了仅次于“凌迟”的苛刑“腰斩”。传说俞鸿图处决后,一时不死,以指濡血,连写七个“惨”字,方始气绝。这当然是齐东野语,但亦不难想象俞鸿图死状之不忍令人目睹。 在世宗看,俞鸿图当年欺君罔上,误导他入于歧途,大伤他英明的名声,也摧折了他刻意笼络士林的苦心,一死尚不足蔽其辜,于是俞鸿图便“祸延显考”了。 俞兆晟治罪是在雍正十二年三月,刑部以“平日不能教子,家人曹楷来往京中送银,俞兆晟懵然不觉,应降二级调用”覆奏;世宗勃然震怒,命军机大臣拟了一道明发上谕,说“俞兆晟向来品行不端,与李维钧结为姻亲,又依附年羹尧门下,皆朕所深知,因伊痛自悔过,办事尚有才干,用至户部侍郎。自怡贤亲王仙逝,复萌故智,弊端种种,将王数年苦心整理之成规,任意更张,甚属可恶。”这便见得当初之重用俞兆晟父子是别有渊源的。 接下来又说:“今伊子俞鸿图纳贿婪赃,紊乱学政,非寻常私弊可比,伊有此逆子,岂真一无见闻,而欲脱然事外乎?”然后便是责备刑部堂官:“刑部审理时,只引失察家人子弟之条,希冀从轻完结,大徇情面,着将刑部堂官交都察院严察。” 刑部满汉两尚书、四侍郎,都为此案受到申饬。俞兆晟虽不至于死,纱帽当然亦保不住了。 “你们想,先帝是这样子猜疑的性情,又有查横浦这个例子在那里,我能不小心吗?”张廷玉又说:“我当时最有利的一点是,从不卷入党争的漩涡,无荣则无辱。这句话,你们千万要记住。” “是。”汪由敦与张若澄同声答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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