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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于是曹雪芹又念:“‘客爱停车看,人悲仗剑寒。昔年曾下泪,今日怯题笺。’”他又停下来了,“这首诗很怪。‘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后面又用红叶题诗的典故,应该六句一气呵成,何以中间又挟上一个苏武的典故,‘蹈其背以出血’?”

  “这首诗的毛病就在血上面。你再念。”

  “‘宝炬烟销尽,金炉炭未残。小窗通日影,丛店杂焰燃。睡久犹沾颊,羞多自倚栏。爱拈吴线湿,笑润蜀丝干。一点偏当额,丹砂竞捣丸。弹筝银甲染——’”

  念到有“墨钉”的地方了。这首排律是照试帖诗的做法,用各种情景来描写一个“红”字,刚熄的烛芯,在燃的炉炭;窗纸残阳,旅舍烤火;睡得太久或者少女害羞,避人倚栏,脸贴在柱子太久而生的红晕;以及用“烂嚼红绳,笑向檀郎吐”的词意,还有女孩子用丹砂点额,捣烂凤仙花染指甲。下面对“弹筝银甲染”的那一句,挖掉了第二、第三两个字,成为“刺背□□圆”。

  “这两个是甚么字呢?”曹雪芹想了一下,很轻松地说:“对了!应该是‘金针’,用岳母刺字的典故,金针刺背,是一个个的红点,所以叫做‘刺背金针圆’,啊,不对!平平仄仄,仄仄平平,这第三个字非用仄声不可,不能用‘金’字。”

  “芹官,你说得不错,不是‘金’字,不但平声,而且前面有‘金炉炭未残’,也犯重了。”

  “那么应该是甚么‘针’呢?”

  “这很容易,你多想一想。”

  “绣针?”

  “对!绣针。”

  “这两个字何以犯忌讳呢?”

  “忌讳的不是两个字,是一句诗;这句诗的典故,实在是典故中提到的一个人,在当时是犯忌讳的。”

  曹雪芹恍然大悟,原来“岳母刺字”中的岳飞犯忌讳。清朝皇帝出于女真族,“爱新觉罗”的本意是金;清朝之清,实由辽金之金而来。岳飞与金对敌,亦就变成清朝的仇敌了。

  “当时正是老太爷最得意的时候。还有件事,就不但是咱们包衣人家,连真正满洲八大贵族都很眼红,那就是咱们姑太太配了老王爷——”

  这一段缘由,曹雪芹倒是听过不止一遍了。平郡王是世袭罔替的八个“铁帽子王”之一,多少满洲世家巨族,想跟平郡王府联姻;但圣祖“拴婚”,将曹大小姐指名许配平郡王讷尔苏。包衣家的女儿成为王府的嫡福晋,真正是“飞上枝头作凤凰”,不知羡煞了多少出身于内务省的显宦。

  “老太爷一向谦和好客,不论甚么人的缘都要结,皇上左右的人,更是没有一个不敷衍到的,可是到底太满、太盛了,就有人在康熙爷面前进谗,说的就是这首诗。”何谨又说:“明朝的遗老,没有一个不跟老太爷好的,这原是当初老太爷奉旨笼络——”

  笼络前明遗老,以及名虽不彰而矢志反清的岩壑之士,原是圣祖的伟略远见,除了特开“博学鸿词”制科以外,曹寅受命秘密活动,为清朝所收揽的人心,更是圣祖削藩治河、打定清朝基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可是进谗的人,并不明了其中的原委,竟拿“刺背绣针圆”这句诗,指控曹寅鼓动前明的遗民志士“精忠报国”。幸而圣祖英明,深信曹寅的本意无他,置之不问。

  “话虽如此,老太爷怎么敢大意?本来书板刚刻出来,就有清客说这句诗不妥。”何谨又说:“这句诗之不妥,是第一,芹官你刚才看出来的,前面六句应该一气呵成咏红叶,夹入‘刺背’见血这一句,格外显眼。其次,这首采律一共廿二句,变成十一夹——”

  “是啊!”曹雪芹插嘴说道:“从来采律那怕多到一百韵,总是成双的,何以会变成十一韵。”

  “这是老太爷搜罗‘红’的典故,再没有得可说了,马马虎虎就变成十一韵。无心之失到了有心人嘴里,就又是一番说法了。老太爷一想不错,因为板已刻成,只好拿‘绣针’两字,换上‘墨针’。后来觉得还是不妥;书也没有多发,毁了板再印第二次,干脆把这首诗拿掉了。”

  “怪不得!”曹雪芹说:“第一次印的本子,连我都没有。”

  “回来再说那方红丝砚,是康熙爷‘拴婚’不久以后的事,苏州有个卖骨董的,姓胡,外号‘胡老实’,来兜这方砚台——”

  “慢来,慢来!”曹雪芹急忙插进去问:“不是祖传的吗?”

  “你别打岔,先听我说完。”何谨接下去说:“那胡老实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活了,他说他久知这方红丝砚的名气,想觅了来卖给老太爷,机缘不巧,未能如愿;这回听说大小姐嫁了贵婿,心想那方红丝砚不就是‘镶红旗’的好兆头吗?于是再去找那收藏的人家。他说:‘我跟人家说,凡是宝贝都有它的主儿,不该得的得了,是祸不是福,这叫‘庶人无罪,怀璧其罪’,这方红丝砚天下第一,不错;不过他的主子姓曹,人家女婿是镶红旗的王子,早就应在这方红丝砚上了。合该是人家的东西,你不如脱手得个善价为妙。’那家人家肯了,不过开的价吓人一跳。”

  “怎么呢?”曹雪芹说,“就算漫天要价,也可以就地还钱,而且总也得有个说法。”

  “自然有说法,据胡老实说:原主自以为这方红丝砚,底子跟‘田黄’一样,田黄是论金子算的,多少重就是多少两金子,他也得论金子算。”

  “好家伙!那方红丝砚,怕不有几斤?”

  “不多,四斤半,七十二两金子。”

  “老太爷照给了?”

  “明摆着是敲竹杠,也只好让他敲。”何谨说道:“为了镶红旗王子买这方红丝砚,还让人家敲了竹杠,这要说出去有多寒蠢!所以托名祖传。”

  “是这么回事。”曹雪芹想了一下说,“当时的经过,太福晋当然知道?”

  “大概知道。”

  “如今她要这方红丝砚,我得给她送去,要问起当年的情形,我怕说不完全,最好你陪我一块儿去。”曹雪芹又问:“后来是不是因为那首诗的缘故,连带红丝砚也给冷落了?”

  “可不是。人家已经在妒嫉镶红旗了,何能再拿镶红丝的砚石来炫耀?”

  何谨的话在曹雪芹的心湖中,激起一阵又一阵的涟漪,自从抄家归旗以来,淡忘的辛酸,又让他感受到了。多少年来,他有个根深柢固的想法,家门不幸,是从祖父在扬州病故以后才开始的,在他生前都是好日子,甚至直到他咽气的那一刻,圣祖专差赏赐来自西洋的、治疟的特效药,亲笔标明服用的方法,以及比递送紧急军报还要严格的程限,祖父是死在应该一无所憾的浩荡皇恩之中;那知即令是全盛之时,也是充满着种种令人不安的疑惧。这样说起来,祖父可能没有一天过的是舒坦的日子。

  对于他的从未见过的祖父,曹雪芹觉得从没有像此时这样感到亲切过,他忽然觉得心头发酸,眼眶发热,有生以来,第一次为他祖父垂泪。

  “芹官,”何谨打开了尘封的记忆,亦颇为伤感,“天地无情,以万物为刍狗,一个人,不管你怎么样想把自己的命跟运抓在手里,可是办不到!富贵荣华,转眼成空;横逆之来,往往事先毫无征兆,到你发觉不大对劲,还来不及细想一想,变化已经来了。这两天,我看兆头又不妙了。”

  “你是说王爷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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