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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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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何谨,“老何,”他说:“既然‘祖砚传看入座宾’,见过的人一定不少,怎么我从未听人提过这方红丝砚。” “诗是那位张先生这么说说而已。当时老太爷本来打算回来之后,做‘双满月’大大请一回客;那知道,等老太爷到京,你大哥已经惊风不治,没有汤饼宴,亦就无所谓‘传看’了。” “可是,”曹雪芹仍有疑问:“老太爷的《楝亭十二种》,有一篇《砚笺》说:‘红丝砚为天下第一石,有脂脉助墨光’;这样一件难得的珍物,为甚么老太太亦从来没有跟我提过。” “提起来不是甚么好高兴的事,何必提它?” 一听这话,曹雪芹越发诧异,急急问道:“莫非其中还有一段不如意的经过?” 年高八十的何谨,精神矍铄,记忆不衰,从容答说:“提到这段经过,只怕太太跟四老爷都未必清楚;太福晋或许有点知道,也不会多。” “那,我是找对人了。”曹雪芹欣慰地,“你快说吧!” “不忙。你先得把《楝亭诗别集》找出来——” “那是现成的。”说着,曹雪芹便走向书架,待去取他祖父的诗集。 “不对!这是第三回刻的,连第二回的都不行,要初刻本。” “为甚么?” “老太爷有一首诗,只有初刻本才有。” 这可费事了,找秋月、找杏香一起帮忙,寻寻觅觅,始终不见有初刻本。 “初刻本原来就刻得不多。”何谨思索了好一回说:“我彷佛记得锦儿奶奶夹丝线的那本书,好像是初刻本。” 曹雪芹心急,当时便打发桐生送杏香去看锦儿;果然桐生带回来一本《楝亭诗别集》的初刻本。 何谨接过来,略为翻一翻就找到了,那首诗在第一卷第十五页上,题目叫做《咏红述事》,是一首五言排律;曹雪芹一眼望去,最怵目的是,诗中有两个“墨钉”,亦就是挖去了两个字,不言可知,这两个字是犯忌讳的。 “‘谁将杜鹃血,洒作晓霜寒。’”曹雪芹念了两句,停下来说:“是咏的红叶。” “不光是红叶,你再往下念。” 于是曹雪芹又念:“‘客爱停车看,人悲仗剑寒。昔年曾下泪,今日怯题笺。’”他又停下来了,“这首诗很怪。‘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后面又用红叶题诗的典故,应该六句一气呵成,何以中间又挟上一个苏武的典故,‘蹈其背以出血’?” “这首诗的毛病就在血上面。你再念。” “‘宝炬烟销尽,金炉炭未残。小窗通日影,丛店杂焰燃。睡久犹沾颊,羞多自倚栏。爱拈吴线湿,笑润蜀丝干。一点偏当额,丹砂竞捣丸。弹筝银甲染——’” 念到有“墨钉”的地方了。这首排律是照试帖诗的做法,用各种情景来描写一个“红”字,刚熄的烛芯,在燃的炉炭;窗纸残阳,旅舍烤火;睡得太久或者少女害羞,避人倚栏,脸贴在柱子太久而生的红晕;以及用“烂嚼红绳,笑向檀郎吐”的词意,还有女孩子用丹砂点额,捣烂凤仙花染指甲。下面对“弹筝银甲染”的那一句,挖掉了第二、第三两个字,成为“刺背□□圆”。 “这两个是甚么字呢?”曹雪芹想了一下,很轻松地说:“对了!应该是‘金针’,用岳母刺字的典故,金针刺背,是一个个的红点,所以叫做‘刺背金针圆’,啊,不对!平平仄仄,仄仄平平,这第三个字非用仄声不可,不能用‘金’字。” “芹官,你说得不错,不是‘金’字,不但平声,而且前面有‘金炉炭未残’,也犯重了。” “那么应该是甚么‘针’呢?” “这很容易,你多想一想。” “绣针?” “对!绣针。” “这两个字何以犯忌讳呢?” “忌讳的不是两个字,是一句诗;这句诗的典故,实在是典故中提到的一个人,在当时是犯忌讳的。” 曹雪芹恍然大悟,原来“岳母刺字”中的岳飞犯忌讳。清朝皇帝出于女真族,“爱新觉罗”的本意是金;清朝之清,实由辽金之金而来。岳飞与金对敌,亦就变成清朝的仇敌了。 “当时正是老太爷最得意的时候。还有件事,就不但是咱们包衣人家,连真正满洲八大贵族都很眼红,那就是咱们姑太太配了老王爷——” 这一段缘由,曹雪芹倒是听过不止一遍了。平郡王是世袭罔替的八个“铁帽子王”之一,多少满洲世家巨族,想跟平郡王府联姻;但圣祖“拴婚”,将曹大小姐指名许配平郡王讷尔苏。包衣家的女儿成为王府的嫡福晋,真正是“飞上枝头作凤凰”,不知羡煞了多少出身于内务省的显宦。 “老太爷一向谦和好客,不论甚么人的缘都要结,皇上左右的人,更是没有一个不敷衍到的,可是到底太满、太盛了,就有人在康熙爷面前进谗,说的就是这首诗。”何谨又说:“明朝的遗老,没有一个不跟老太爷好的,这原是当初老太爷奉旨笼络——” 笼络前明遗老,以及名虽不彰而矢志反清的岩壑之士,原是圣祖的伟略远见,除了特开“博学鸿词”制科以外,曹寅受命秘密活动,为清朝所收揽的人心,更是圣祖削藩治河、打定清朝基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可是进谗的人,并不明了其中的原委,竟拿“刺背绣针圆”这句诗,指控曹寅鼓动前明的遗民志士“精忠报国”。幸而圣祖英明,深信曹寅的本意无他,置之不问。 “话虽如此,老太爷怎么敢大意?本来书板刚刻出来,就有清客说这句诗不妥。”何谨又说:“这句诗之不妥,是第一,芹官你刚才看出来的,前面六句应该一气呵成咏红叶,夹入‘刺背’见血这一句,格外显眼。其次,这首采律一共廿二句,变成十一夹——” “是啊!”曹雪芹插嘴说道:“从来采律那怕多到一百韵,总是成双的,何以会变成十一韵。” “这是老太爷搜罗‘红’的典故,再没有得可说了,马马虎虎就变成十一韵。无心之失到了有心人嘴里,就又是一番说法了。老太爷一想不错,因为板已刻成,只好拿‘绣针’两字,换上‘墨针’。后来觉得还是不妥;书也没有多发,毁了板再印第二次,干脆把这首诗拿掉了。” “怪不得!”曹雪芹说:“第一次印的本子,连我都没有。” “回来再说那方红丝砚,是康熙爷‘拴婚’不久以后的事,苏州有个卖骨董的,姓胡,外号‘胡老实’,来兜这方砚台——” “慢来,慢来!”曹雪芹急忙插进去问:“不是祖传的吗?” “你别打岔,先听我说完。”何谨接下去说:“那胡老实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活了,他说他久知这方红丝砚的名气,想觅了来卖给老太爷,机缘不巧,未能如愿;这回听说大小姐嫁了贵婿,心想那方红丝砚不就是‘镶红旗’的好兆头吗?于是再去找那收藏的人家。他说:‘我跟人家说,凡是宝贝都有它的主儿,不该得的得了,是祸不是福,这叫‘庶人无罪,怀璧其罪’,这方红丝砚天下第一,不错;不过他的主子姓曹,人家女婿是镶红旗的王子,早就应在这方红丝砚上了。合该是人家的东西,你不如脱手得个善价为妙。’那家人家肯了,不过开的价吓人一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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