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高阳 > 三春争及初春景 | 上页 下页 | |
三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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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曹頫一大早就来了,是曹震陪着来的;一则辞行,再则是带了曹雪芹去,理当对马夫人有个交待。 “把雪芹造就出来,一直是我一桩心事,非此不足以报答老太爷、老太太;安慰二哥,也不枉了二嫂子二十年来的苦节。” 无端提起往事,触动了马夫人尘封已久的记忆。回想二十年前,也是这种滴水成冰的天气;京里一骑专差,深夜到家,当时就要扣中门请见老太太。原以为是曹頫有了升官的喜信,不到竟是病殁京师的噩耗。马夫人一恸而绝,再全家号哭声中清醒过来,第一个念头就是殉夫;但第二个念头,转到七个月的身孕,才知道死不成,但却不知道如何才能活下去。居然也二十年了!马夫人回首前尘,自己都不免惊异,居然熬过来了。但二十多年中多少辛酸,此时一起奔赴心头,忍不住眼眶酸酸得想哭。 “四老爷,”锦儿忍不住劝阻,“别提当年伤心的事了;直往前看吧!” “这倒是实话。”曹頫点点头,转脸去看肃立在房门旁的曹雪芹,虽然眼光十分柔和,而曹雪芹幼年得自“四叔”的严厉形象,至今未能消逝,所以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避开了他的视线。 马夫人这时才想起,应该有一番重托曹頫的话。“我可是把芹官交给四老爷了!”他转脸向爱子说到;“你这趟跟了四叔去,处处要听教训。” “是!”曹雪芹恭恭敬敬的回答。 “这几年雪芹不大跟我在一起;这件事我耿耿于怀。这一回去,朝夕相处,我可以尽一点心。”曹頫停了一下,看着马夫人说:“从前康熙爷说,孩子小的时候,容易管教;及至成人,气性已定,很难改了。雪芹也是一样;我不会再拿鸭子上架,硬逼他读书。我的打算是,多跟雪芹谈谈;听听他的抱负,看看他的志趣,帮他走一条正路。当然,最好还是从科场中去求功名;不过这也不是能强求的事。” “四老爷说得是,”马夫人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管教芹官,只是看他行事厚道,身子也壮,就这两点,我想他也不会是个败坏曹家门风的子弟。” “我也这么想。‘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我只能够复起,完全是老太爷、老太太的荫蔽。也因为如此,我得格外在雪芹身上多费一点心血。”曹頫又说;“至于棠官,他娘糊涂得紧;我已经交待了,只要棠官回京,不论是假是差,一定让他给伯娘来请安。请二嫂多费神,好好管教他。” 原来棠官在景山官学读书,卒业时居然考列优等,补了九品笔帖式,派在京东一处税关办事;大概一两个月,总有一趟回京的机会。马夫人心想,这有点“易子而教”的意味,自然义不容辞。 “四老爷请放心。芹官没有兄弟,棠官就像他的同胞一样,我自然会尽心。” 看谈话告一段落,秋月及时闪身而出,略略提高了声音说:“四老爷请喝酒吧!今天有南边来的海味。” 不独有海味,还有关外来的山珍。为了替曹頫叔侄饯行,菜很丰盛;但这顿饭吃了整整一个时辰,却是因为曹頫忽发诗兴,把杯吟哦,颇费推敲。最后写出来是两首七律,题目叫做“乙卯岁残,携芹侄于役滦阳,临发赋此。”诗中充满了感慨,但也洋溢着终得复起的喜悦,与重振家声的希望。 “四叔,”曹震掏出金表来看了一下,“请回吧!四叔那里还有人等着饯行呢。” “好!”曹頫将诗稿递给了曹雪芹,“你替我誊正。” 等他抄好诗回到堂屋,只见锦儿手携衣包,丫头提着食盒;秋月抱着孩子跟在后面。曹雪芹不由得问:“原来你也要走了。” “震二爷明天送你们到热河。锦二奶奶自然得回去话别。” “倒不是什么话别。”锦儿接着秋月的话说:“虽说只去十天,到底也要多带些衣服,得我回去拾掇。” “好吧。咱们就算在这儿分手了。”曹雪芹说,“你可常来看看太太。” “那还用你交待。”锦儿忽然眼眶发红,“你可多保重。”又放低了声音说:“没事多哄哄四老爷,别惹他生气;免得太太不放心。” “我知道。” “常捎信回来。” “我知道。” 锦儿絮絮叮咛,曹雪芹一一答应,直到曹頫辞了马夫人出来,方始住口;曹雪芹送出门外,等车子走了,复又回到马夫人那里;紧接着是秋月来了。 “我忘了一件事。”她向马夫人说:“昨儿替芹二爷赶出来的那间丝棉袄,袖子太小,不能穿。芹二爷要一件皮坎肩,我想现成的一定有。” “可不一定,有件紫貂的,让季姨娘要了去,替棠官改帽子;另外有两件,我记得从通州搬进京的时候,就给了何谨他们了。”马夫人手向床头柜一指,“钥匙在那,你自己开箱子找去。” 这里马夫人与曹雪芹母子,临别前夕,少不得也有一番话要说。正当做母亲的,谆谆指点,在外该当如何照料自己时;秋月提着一串钥匙回来,开口便是:“糟了!真的一件都没有。” “你不有件对襟的吗?看尺寸,芹官也能穿。” 秋月当然早就想到了;不过从跟锦儿深谈以后,对曹雪芹的想法,有了变化,不愿拿自己的衣服给曹雪芹穿;因而很快的答说:“大小穿不上,而且老掉毛,也不管用了。” 马夫人沉吟了一下,徐徐说道:“这样,把我那件‘金丝猱’的,让芹官穿了去。” “不!”曹雪芹接口,“我穿了,娘穿什么?” “我可以穿别的。” 其实秋月已将那件名为“金丝猱”的皮坎肩取了来,她只用三指撮着领口,看上去轻得如件薄罗夹袄,玄色软缎的面子,反过来一看,毛黄如金,即细且软,侧面望去,映着阳光的毫端,闪出万点金鳞。曹雪芹在数九隆冬,虽常见他母亲穿这件皮坎肩;但却从未细细观赏过,当然也不知道他的来历。 “这件皮坎肩,是我三十岁生日那天,老太太赏的。当初是有人借了老太爷三千两银子去捐官;运气不好,在任上不到一年就去世了。老太爷听说,不但拿借据还了人家,另外还送了五百两银子的奠仪;他家无以为报,那祖传的这件皮坎肩送了来。也不能说是抵债,只是表表人家的心意而已。” “这是什么皮?”曹雪芹抚着毛皮说:“倒像猴儿毛。” “总算你还识货。”秋月笑道:“这就是‘教猱升木’的猱。” 秋月也是从曹老太太那里听来的,据说这种“金丝猱”,产于甘肃庆阳山中,四川亦有此物,不过性情比较凶猛。 “这金丝猱的坎肩,穿在身上,不但在不怕冷,而且可祛风湿——” “那!”曹雪芹打断她的话,兀自摇头。 只为秋月的一句话,他又不要了。因为马夫人近年染了风湿,有时发作,呻吟不止;金丝猱既能祛风湿,曹雪芹自然要留给母亲穿。 “你别担心我,我犯了病可以服药,再不然推拿,治的法子很多。你年轻轻的,可不能得风湿,将来写字都不能,那才是件不得了的事。” “太太既有这番体恤的意思,芹二爷,你就别客气了。” “不是什么客气不客气,太太的病要紧。” “你说我的病要紧,我倒是怕你在这种天气,受寒成病,仗着年纪轻、身子壮,膀子若是发痛,不当回事,日久天长,成了病根,才知道厉害。”马夫人又说:“你在外面得了病,我就穿上十件金丝猱,风湿病也不能好。只要我能放心,就比什么药都好,说不定还不犯病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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