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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中华人


  ——新马港之行,我见我闻我思我写之一

  大家一提起日本人的“大东亚共荣圈”,都会生气。日本人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侵略者,认为仅靠开枪开炮,就可以“八弦宏宇”。不过,我们也得承认,日本人对亚洲国家的了解,远超过各国对自己的了解。一九三〇年,日本人对中国东北,比中国还清楚。对马来西亚、新加坡,比英国还清楚。对印尼,比荷兰还清楚。对菲律宾,比美国还清楚。以致日本佬愤愤不平,认为有权收归己有。

  日本人为了打邻国的歪主意,而去苦下研究工夫,使人跺脚。如果抛开这一点,而仅就他们对邻国研究的精神和了解深度,却使我们脱帽,不但脱帽,并且汗流浃背,自顾形惭。盖对别人打主意,固然需要了解,就是要跟别人做朋友,同样也需要了解。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参战,大批美军开到英国本土,美国小伙子和英国大姑娘,难免一见钟情兼不可开交。习惯上,英国人接吻是左颊先上的,美国人接吻却是右额先上。为了避免两鼻相撞危机,美军司令部下令他们的阿兵哥跟英国女孩子先礼后兵时,要入境随俗,左颊先上。不过结果并不理想,当两军接触,进行战况之际,仍然发生两鼻相撞节目。原来英国妇女团体为了敦睦国际友谊,也下令给老奶,要她们改为美国式的右颊先上。这跟男人世界右手握手一样,一个人忽然伸出左手,恐怕是握不成。如果我们到了一个用左手握手的国家,就必须先行了解他们,才能一拍即合。

  不了解别人,不但吻接不成,甚至连朋友也交不到。可是多少年来,中国人对外国一直处于朦胧状态,对在外国的中华人,更朦胧得厉害。我们对唯一自以为最了解的国家美利坚,也不过皮毛。而对其他国家,像百年世仇的日本,抗战打了八年,死了千万,结果仍然“既不知己,又不知彼”。对于唇齿相依的一些邻邦,所知的更属于瞎子摸象。柏杨先生到新加坡的第三天,《南洋商报》派了一部车子,要载我们贤夫妇去郊区长长见识。我一听“郊区”,就忍不住要笑,这么一个小岛还有郊区呀。

  但我没有笑出来,不是礼貌使我不便笑,而是被朋友铁青的脸色吓得把露出的大牙急忙用嘴唇包住,朋友问曰:“你们中国人以为新加坡只有两条街,是吧?”我立刻说不是,他瞪眼曰:“好老头,还不招认。”我只好招认好像似乎听谁这么说过。呜呼,这不能怪我,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钟摆式人物——钟摆式者,摇晃在自傲与自卑两极端的人物也——整天蒙着被想仙女散花,不开眼兼不开窍,我老人家不过其中之一罢啦。

  然而接着就是回到台北后的第三天(也是第三天),一位元老辈大亨,拍我的肩膀曰:“听说到了新加坡就跟到了中国任何城市一样,对吧?”当然不对。他不管我正要张口回答,又开腔曰:“听说新加坡百分之九十是中国人,对吧?”当然更不对。他大概看我神气有点邪门,急改口曰:“我的意思是,在新加坡,到处都是中国人。”我曰:“老爹容禀,我在新加坡所看见的,除了观光客外,到处都是新加坡人,却没看到一个中国人。哎呀,倒是看到了两个,一个是女明星,一个是女明星的妈,在那里淘金哩。”这回轮到他阁下神气有点邪门啦,大概认为我的回答不能符合他预定的答案,遂收回拍在我肩膀上的贵手,悻悻而去。本来以为这次开口借钱,准不落空,结果被我的老实话砸了锅。这又怎么能抱怨他哉,我老人家从前固也是这么胡思乱想的呀。

  我们必须弄清楚,中国人和中华人不同,就跟美国人跟盎格鲁撒克逊人不同一样。再迷糊的英国人,都不会把美利坚人认为是英国人。里根总统先生一旦去伦敦访问,舰队街的报纸,如果报道曰:“英侨里根回国观光,对祖国各项进步,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回到侨居地后,当仍一本热爱祖国的初衷,继续为侨社服务。”恐怕纽约市的帝国大厦,都会冤沉海底,以示奇闻。然而,中国人心里却一直奇痒难熬,只要是中华民族的苗裔,管你是哪国人,统统装到自己口袋里,仍把他硬当成中国人。于是,大家一股脑成了“华侨”——在外国侨居的中国人。

  这种梦里相思,一直到一九六〇年代,美国参议员邝友良先生抵达台北访问的前夕,大衙门才忽然间从梦中惊醒,手忙脚乱地通知台北各电台各报馆曰:“他可是美国人呀,只能说他是华裔,可不能说他是华侨呀。”于是,“中国人”跟“中华人”,“华侨”跟“华裔”,在中国公文书上,才第一次被承认他们的分界。不过,等到这件大事过去之后,大家又恢复一厢情愿状态,继续认为凡是在海外的中华人,都是“华侨”,只邝友良先生跟一二大人物除外。

  呜呼,中国人是法律的,中华人血缘的。称为中国人,必须具备中国的国籍,不管你是中华人,或是突厥人。而具备其他国家国籍的中华人,绝对不再是中国人矣,只能称他们为“中华裔”、“中华人”。仿佛是这样的,已不能说华语的,是“中华裔”;还说华话,而且向中华文化认同的,是“中华人”。

  ——为了和“中国人”、“马来人”、“印度人”对称,又为顾我老人家不喜欢单音节发音的缘故,擅自把“华人”改为“中华人”,敬请参考。

  ——中国人,中华人,这种称号在英文里就不发生问题,管你是中国人也好,中华人也好,一律Chinese。柏杨先生这次访问了两个国家,华文报纸有志一同,称我是“台湾作家”,避免用“中国作家”,外交形势使然,他们有他们的立场。只有英文《海峡时报》称我是“Chinese作家”,我才兴高采烈地庆幸恢复了本来面目。盖Chinese固可当中华人解,亦可当中国人解也。

  柏杨先生到新加坡,稍后再到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华人朋友(注意,可不是中国人,而是中华人),全部用标准的华语(再请注意,可不是用“国语”,新加坡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邦的国语是马来语),对我热情如火之余,往往曰:“欢迎老头来我国访问。”其中还有一段插曲,吉隆坡一家畜牧杂志老板叶顺泉先生,在向我“欢迎老头来我国访问”之后,忽然拍大腿曰:“前年我去曼谷,那边华人一句话一句‘我国’,他妈的真别扭,可是今天我却向贵老头脱口而出。因为事实上,这是我的国家呀。”呜呼,这种认同是天经地义的,一个美国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向英国人说我们美国如何如何,不是天经地义是啥。

  他们的国家是他们效忠的新加坡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邦,他们的国土是他们世代定居的新加坡岛和马来亚半岛。只有精神恍惚的中国人一口咬定他们是“华侨”,再一口咬定新加坡共和国和马来西亚联邦是他们的“侨居地”,而这正是中华人最厌恶和最恐惧的。他们几代下来,刻苦耐劳,兢兢业业,好容易在那可爱的国度里生根,远在千万里外的中国人,却情不自禁地把他们拔出来放到地面上,套句流行的黑话:不知道“是何用心”也。

  有人说,台湾用的属人主义的国籍法呀。好啦,抬出“法”就好办。问题是,遇到了邝友良先生一二大人物,属人主义的国籍地跑他妈的哪里去啦?时代不同,属人主义的国籍法应该修改,至少应该增加它的弹性,不能对大的不敢碰,专找小的捏。除了自己闭起门下笔时舒服舒服外,恐怕还遗害无穷。闹到最后,别人对中华人曰:“原来你们都是华侨呀,啥时候离开俺这个侨居地,回你们的祖国去呀?”这比“英侨”里根先生,以及“德侨”基辛格先生面对这种场面时,可糟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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