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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勇早就走了,千勇十九岁到新疆当兵,据说是在一个边防哨卡,民丰里的人们当时开玩笑说,那地方冷,千勇肯定喜欢,这下他可以用冰水雪水洗澡了。这些话其实是偏见,细心的妇女都记得千勇去当兵前就学好了,不知怎么突然就安静了,懂事了,学好了,这是事实,否则千勇也没资格去当兵。千勇的母亲在儿子走后的第二年,拿了一封信在民丰里走东串西,半掩半露地向邻居宣布一个消息,千勇做班长了,千勇的母亲尽力压低喜悦的声音,你想不到吧?这个强盗,他做上班长了。到了第三年,千勇的母亲在井台上向洗衣的妇女们宣布了更惊人的消息,千勇在部队里升了排长。千勇的母亲抹着眼泪说,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强盗,竟然升到排长啦。又过了两年,有关千勇的消息几乎使民丰里每个妇女艳羡不已,千勇又升职了,千勇已经当了连长。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下子就学好了,一下子就有出息了。千勇的母亲端详着照片上的儿子,儿子一身戎装英气逼人,千勇的母亲说,这个强盗,这个强盗哟。民丰里的妇女们永远都是在娓娓地聊天的,而千勇的母亲常常爱把话题引向她的儿子,男孩子长大了说变好就变好了,你都不知道他怎么变好的。千勇的母亲常常这么说。她对儿子在那年夏天的变化一直不解其味。但有一天她看到出嫁了的桃子回到民丰里,桃子在井边提水的时候一些记忆的脉络突然清晰了一些,千勇的母亲就走过去捉住桃子的手,说了许多话。桃子,你是个好人。千勇的母亲伸出手在桃子的红锦缎棉袄上摩挲着,她说,我们家千勇,你记得吗?那年夏天,大概是你让他学好的。桃子仍然微笑着,但从她困惑的眼神中不难看出,她不理解千勇的母亲这番突兀的话。

  你记得吗?我们家千勇,大家以前都叫他强盗的。千勇的母亲凝望着桃子说,记得吗?那年夏天,千勇往你身上浇了桶井水。记得,桃子点了点头,突然笑起来反诘道,他浇了我,可我并没有浇还他呀。千勇的母亲一时倒不知说什么好了。对,你没有浇还他,千勇的母亲迟疑了一会儿,替桃子摘掉了红棉袄上的一根断线,最后她说,桃子,你真的是个好人。

  桃子终于捂着嘴噗哧一笑,那年夏天的事是哪年的事,桃子或许记得,或许已经不记得了。

  怨妇

  葆秀是民丰里最著名的怨妇。

  葆秀从城南嫁到民丰里来时是十八岁,梳两条齐腰长的大辫子,辫梢上扎着硕大的红绸蝴蝶结,葆秀眉目清丽,但眼袋总是黑黑地浮肿着,像是哭过三天三夜。葆秀不说话,邻居们起初以为刘大的新媳妇是个哑巴,后来发现不是,葆秀说起话来伶牙俐齿,别人都接不上嘴。那当然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二十年来民丰里的妇女几乎都从葆秀嘴里听说过一件怪事,这件怪事尤其让年轻的一代瞠目结舌。我嫁错了,葆秀说,本来我该嫁给刘二的,刘家使了调包计。怎么会呢?好奇的人们伸长了耳朵听。

  就是调包了。媒人是领着刘二到我们家来的,说亲说的就是刘二。葆秀说,谁知道过门那天老母鸡变鸭,变出个刘大来,我要早知道跟老大,死也不嫁过来。

  人们都听得将信将疑,替葆秀想想,就是嫁错生米也做成了粥,后悔有什么用?便安慰葆秀道,刘大刘二兄弟俩差不多,别提这事了,让刘大听到了他又要打你。让他打好了,打死了我这口气也咽下了。葆秀的眼睛射出一种灰暗的光,是民丰里的人们所熟悉的怨妇的目光。老人指着葆秀瘦小的背影评论道,这样的女人,最可怜也最难缠。一件事情的两种说法往往背道而驰,正像葆秀在二十年前的婚事一样,用刘大的话来说葆秀是骗人。她在说梦话。刘大的铜锣嗓有一次响彻民丰里上空,对于几十名邻居的窃听毫不隐匿,他说,梦话,梦话,刘二不过是替我去相亲的,她想嫁刘二?斗大的字不识一个,一张脸长得像烂茄子,她配得上刘二?梦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刘大在码头上做搬运工,只用力气不用嘴皮子,难免作出这类不恰当的比喻,但是民丰里的人们从他愤怒的声音中不难判断,刘大往事重提也有他自己的依据。如此一来住在香椿树街上的刘二总是被牵扯到哥嫂的家事中来。刘二出没于民丰里的门洞时,妇女们会意味深长地朝他多看几眼,多看几眼刘二还是那样,头发很油很亮,戴一副黑框眼镜,除了夏天刘二都穿着面料考究的中山装,蓝的,黑的,还有一种罕见的烟灰色,刘二喜欢拎一只人造革的公文包,他的身上散发着民丰里人所崇尚的文雅和仕宦的气息。刘二不是干部,是香椿树街小学的语文教员,但刘二怎么看都不像小学教员,像干部或者像大学里的教授。邻居们比较着刘家兄弟的人品脾性,替葆秀想想,假如当初葆秀真是嫁错了,那确实是很委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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