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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


  周秉义后来不得不暗自承认,妹妹周蓉看人事的眼光确有独到之处。她一语成谶,他和冬梅的爱情关系果然一直柔情似水,水平如镜,水位既不曾涨过一分,也不曾降过一分,就那么温温柔柔地处于止水之境。起初秉义倒也没什么不满意的,但是一年又一年温柔地恋过来爱过去,他逐渐感到他们的爱情之中确实缺少某种重要元素了,便是妹妹周蓉所言的热烈的激情。

  周秉义不是曹德宝,也不是于连,甚至没有弟弟秉昆那么一种蔫人的勇气。他更像《战争与和平》中的安德烈与皮埃尔。他本质上并不是那样的人,却很受这两个文学人物影响,在爱情方面尤其希望自己是绅士,很贵族。而冬梅不是春燕,不是玛蒂尔德,也不是艾丝美拉达。她天生有点儿《红与黑》中的德·瑞那夫人的遗风,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吃饭注意吃相。除了一日三餐,很少再吃,饿了也往往忍着。偶尔吃零食,也有意躲开别人的视线。秉义则完全相反,他见了吃的就想吃一口,见了好吃的眼睛就发亮,不饿也吃,有时还与人抢着吃。其实,一半是策略,与人抢东西吃反而很容易拉近关系,让对方认为你没拿他当外人。一半是饥饿年代留下的后遗症,好几年经常吃野菜、草籽、树叶的人,胃肠对食物会产生习惯性的饥饿反应。当他对面前的食物表现出那种反应时,如果冬梅恰巧在身旁,她会随之惊诧,仿佛在看着一个陌生人。

  有一次他俩进县城,见路边有个孩子卖煮玉米。正是玉米刚成熟的季节,金黄色的玉米看上去很诱人。他俩本已走过去了,他却站住,扭头回望,掏兜,接着说没带钱包,问她身上有没有零钱。她问他饿了吗?他说不饿,反问她,人非得在饿了的时候才吃想吃的东西吗?这个问题简直属于“斯蒂芬斯之问”,她一时难以回答,只得笑着掏出零钱给他。他跑过去买回两大根玉米棒,递给她一根。她摇头说不饿,他立刻严肃批评,说她“这种毛病可实在不好”——而那正是她要开口批评他的话。他却大人教导孩子似的接着说,好吃的东西一旦见着了想吃就要吃,饿不饿根本不应该成为吃不吃的前提。不是一切好吃的东西想吃了就能吃到,某些好吃的东西人一旦错过了,也许相当长的时间就再也吃不到了。比如,三年前他错过了一次吃冻梨的机会,至今就再也没见过冻梨。她觉得他的话强词夺理,一点儿也不认为冻梨和煮玉米有多么好吃。他多次讲到的饥饿年代,对于她没什么深刻记忆。他一边走一边大啃玉米,一手一根交替着啃,嘴巴完全被占住了,一路没顾上再跟她说一句话。身边走着的男人那种几天没吃饭似的吃相,让同行的她很不好意思,尽管他并没引起任何人的格外注意。

  当他将啃过的玉米棒扔掉,他俩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后,她纳闷地说:“我好奇怪啊。”

  他问:“奇怪什么?”

  她说:“你在并不饿的情况下吃了两大根玉米棒,不觉撑得慌吗?”

  他说:“不啊,吃着玩而已。”

  “难怪你连个饱嗝都没打。”她似乎恍然大悟,也似乎更奇怪了。

  他也笑了,想了想,承认自己不论吃得多么饱,确实从没打过饱嗝,连他自己都奇怪。

  冬梅是有一些所谓贵族教养的,绝非先天遗传,而是后天习惯。从遗传学上来说,她没有一星半点儿的贵族基因。她的父母以及父母的父母上溯几代都是穷苦人家出身,而且她的父母都是老抗联,为抗日救亡流过血负过伤经历过常人无法想象的艰苦生活。她母亲体内至今还留有当时没条件取出的弹片,她父亲的一只脚失去了全部脚趾。在冰天雪地里被冻死了神经和皮肉,春天开始腐烂,自己用刺刀将五个脚趾切掉了,后来走路得柱手杖。父母当年结婚晚,为了革命也不敢要孩子,母亲直到东北解放了才放心大胆地怀上了她。

  冬梅自幼是在一位白俄罗斯女佣的精心照料之下长大的,她称其阿黛莎阿姨。她的父母不但信任阿黛莎阿姨,还相当尊敬对方。冬梅与阿黛莎阿姨之间的感情也很深,她十五岁那年阿黛莎病逝于A市,她和父母都很悲伤。据她母亲说,阿黛莎阿姨年轻时曾在俄国伯爵家做过女佣,所以她对冬梅的照料是俄国老贵族家女佣的做法,要求也是,举止也是,一言一行潜移默化的影响都是。在她的记忆中,阿黛莎阿姨是规矩的示范者。那白俄罗斯女佣是虔诚的东正教信徒,给郝冬梅讲过不少对她很有吸引力的宗教故事,还经常教她唱白俄罗斯民歌,与她一起背俄语诗。她的俄语成绩一向在班里名列前茅,不能不说是受益于阿黛莎阿姨。

  郝冬梅成了这样一个女人,是的,以她当时的年龄而论,该称她为女人了。她出身于高干家庭,遗传着穷人的基因,头脑里的宗教思想远多于革命思想,有一副悲天悯人的心肠,同时又有不少贵族小姐般的习性。

  周秉义则是精神上的贵族,日常生活中不拘小节的平民。不拘小节才是他的本性,是他更为习惯的习惯。他的彬彬有礼是对四种外因所做的明智回应——学生时代好学生桂冠对他的要求,文学作品中绅士型好男人对他的影响,成为知青干部后机关环境和规矩对他的要求,和冬梅在一起时为了让她感觉舒服的设法适应。特别是当他和冬梅在一起时,那也不是多么委屈他,尽管他自己过后往往觉得实在太委屈。

  周秉义和郝冬梅,这两个当年与众不同的男人和女人,自从各在一方成为知青以后,只要十几天没见面就都特别想念对方。真的隔了十几天没见,便都开始进入心神不定的状态,更经常的情况又确实是每隔二十多天才能见上一面。平均下来,每月都有那么五六天饱受彼此想念之苦。而一见了面,拥抱、亲吻、互相爱抚无疑带给他们陶醉般的幸福。

  在北大荒的广阔天地之间,他们见面的地方当然第三只眼绝对瞭望不到。即使完全可以放开手脚随心所欲,周秉义也从没将郝冬梅搂得喘不过气来过。五年多了,天地做证,一次也没那样过。他的做法通常是拉着她一只手轻轻将她拉到跟前,握一会儿再松开,将自己的双手十指交叉地扣在她背后,使她被不松不紧地挺舒服地箍在自己怀里。那是搂与拥相结合的方式,是中西合璧的方式,是他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择优而定的一种方式,也是他觉得冬梅最喜欢最享受的一种方式。通常,她也确实显得特享受;偶尔,她不是特享受,因为他太性急了,她还没来得及将书包放下,书包里的厚书或行军水壶硌在他俩之间了。他那么将她箍在怀里以后,再接下来的节目当然就是亲吻了呀。他嘬起双唇吻她的额头,吻她的两颊,吻她的耳朵、脖子,她就更陶醉更享受了,左右扭着头让他吻。他们免不了也会亲亲嘴儿,但也不过就是一种唇碰唇的亲法而已。不知为什么,那时她从不绽开双唇,而他也就往往浅尝辄止,所谓深吻,在他们之间是尚未发生过的事。即使那么亲热了一会儿,她也每每会头晕,他看出她是陶醉的。这么说吧,如果我们想象一下宝哥哥和林妹妹亲热的情形,那么林妹妹很可能也会像郝冬梅般经不住陶醉,尽管郝妹妹要比林妹妹健康得多。经过农活的洗礼,郝妹妹的身材变得更接近宝姐姐了。秉义很困惑,明明是宝姐姐般看上去挺有亲近感的一个可人儿,怎么比林妹妹还娇弱几分呢?周秉义读过《西厢记》,他每次预想的幽会情形起码是张生与崔莺莺式的。

  那时,他就会在心里说:“冬梅,冬梅,哪怕你像袭人也行啊!如果你每次都这个样子,我以后该拿你如何是好呢?”

  他总是将郁闷掩饰得一丝不露,所以冬梅也就一无所知。

  他们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话题,仿佛他们幽会的目的和主体内容只是为了交谈。仿佛他们彼此的想念,更是对于能够在一起交谈许多话题的愉快时光的想念。这当然不是秉义所愿意的,他觉得冬梅似乎更愿意那样,所以自己也就尽量装出同样的愉快。

  两人几乎每次都是选择一处算得上是风景的地方,秉义靠树而坐,冬梅靠着他的胸怀坐下,他搂着她的腰,轻轻握着她的双手,就那么从一个话题跳跃到另一个话题,或者他背诗给她听。

  他从没尝试过将手探入她的怀里。

  他从没解过她的一颗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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