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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庄绰的《鸡肋编》中有一个小故事:晋人南寇,上皇遽(jù锯)逊位,闻将及都城,乃与蔡攸及一二近侍,微服乘花石纲小舟东下,人皆莫知。至泗上,徒步市中买鱼,酬价未谐,估人呼之为保义,上皇顾攸笑曰:"这汉毒也!"--这样看来,被人家叫做"保义"的确是平常事,但也不见得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宋江后来推举卢俊义做梁山之主的时候,也曾经说他自己有"三大不足":"非宋某多谦,有三件不如员外处:第一件,宋江身材黑矮……第二件,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感蒙众兄弟不弃,暂居尊位……第三件,宋江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当然,这些并不是宋江的真心话,但也算他还有一点儿"自知之明"。不过,小说的作者施耐庵在宋江出场的时候,却把他捧到天上去了:

  这宋江在郓城县做押司,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会了多种武艺,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有人来投奔他,不论高低,没有不纳的,留在庄上,终日追陪,并不厌倦;如果要起身离去,还尽力资助,的确是挥金似土!有人向他求钱物,也不推托;而且喜欢行方便,每每帮人排难解纷,只想周全人性命。还时常散施棺材药饵,周济贫苦,扶助困难。因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拿他比做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

  宋江出身中小地主,虽然"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但他并不想"上京赶考,图个一官半职",只在衙门里当一个押司,不过相当于今天的科长、科员而已。仗着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在郓城县倒也左右逢源,黑白通吃。他之所以不去赴考,是因为宋代有"本地人不许在本地当官"的规定,而"吏"则不在这个限定之内。这是宋江的聪明之处。他知道远离家乡去做官,还不如在本县做"吏"生活更安定。"官"要三年一迁,奔波劳碌,生活部安定;"吏"虽然没有高升的机会,却可以在一个地方终老。正因为如此,宋江还有一个"孝子"的光环和美名:"孝义黑三郎"。

  按照《水浒传》作者对宋江的定义,这是一个不但忠孝,而且仁义的完人。但是他作为一个"县政府干部",居然不顾国法,只考虑"兄弟情谊",来一个"私放晁天王",这怎么能算是"忠"呢?

  晁盖犯的,可不是一般的罪行,性质可能比今天的抢劫银行还要恶劣几分。吏道纯熟的宋江,当然也熟悉律法,一旦得知何涛来抓晁盖,什么国法伦理之类,通通不顾了。他首先想到的是:"(晁盖)他如今犯了弥天大罪,我不救他时,捕获将去,性命便休了。"在这个关头,宋江可以有三个抉择:一个是不顾情面,公事公办,立即逮捕晁盖,这种做法能给他一个立功的机会,但却会损坏他在江湖上的声誉,落一个"卖友求荣"的骂名;第二种选择是明哲保身,听之任之,不参与其事,也不采取别的行动,官面上说得过去,江湖上也不会谴责他;第三种选择就是通风报信,把晁盖给放走,这可是要承担巨大风险的。他几乎没做过多考虑就作出了抉择,一方面把何涛稳住在茶馆里,一方面"担着血海似的干系",打马报信去了。--可见此人看江湖义气比国家法律要重。从本质上说,他是一个"江湖上人"而不是"公门中人"。

  等他通风报信回来,更是不慌不忙。知县看了文书,"大惊,对宋江道:'这是太师府遣干办来立等要回话的勾当!这一干贼便可差人去捉!'宋江道:'日间去,只怕走了消息,只可差人就夜去捉。拿得晁保正来,那六人便有下落。'"这样说,不但又给晁盖腾出了处置家财的时间,还让知县觉得宋江办事周到。宋江这样处置,带有很强的职业特点:他是个管文书档案的押司,天天跟公文、官司打交道,从而养成他随机应变、处事周全的能力,也培养了他喜欢玩弄权术的个性。

  在皇权社会里,真正"忠于皇上"的人不是没有,但是多数人在国家利益(或曰君王利益)、社会利益(或曰人民利益)和个人利益、友人利益发生冲突,必须选择的时候,连以"忠义"出名的宋江,也是首先考虑"哥儿们弟兄"这个"义"字,而不考虑"君臣如父子"这个"忠"字的。

  关于宋江的"忠义",看来只是施耐庵企图强加给读者的一种概念。连金圣叹这位评《水浒》的专家,也大不以为然。他对宋江的评语中,就认为宋江私放晁盖,是一件大大不忠的行为:

  此回始入宋江传也。宋江,盗魁也。盗魁,则其罪浮于群盗一等。然而从来人之读《水浒》者,每每过许宋江忠义,如欲旦暮遇之。此岂其人性喜与贼为徒?

  殆亦读其文而不能通其义,有之耳。自吾观之,宋江之罪之浮于群盗也,吟反诗为小,而放晁盖为大。何则?放晁盖而倡聚群丑,祸连朝廷,自此始矣。宋江而诚忠义,是必不放晁盖者也。宋江而放晁盖,是必不能忠义者也。此入本传之始,而初无一事可书,为首便书私放晁盖。然则宋江通天之罪,作者真不能为之讳也。

  岂惟不讳而已,又特致其辨焉。如曰:府尹叫进后堂,则机密之至也;叫了店主做眼,则机密之至也;三更奔到白家,则机密之至也;五更赶回城里,则机密之至也;包了白胜头脸,则机密之至也;老婆监收女牢,则机密之至也;何涛亲领公文,则机密之至也;就带虞候做眼,则机密之至也;众人都藏店里,则机密之至也;何涛不肯轻说,则机密之至也。凡费若干文字,写出无数机密,而皆所以深著宋江私放晁盖之罪。盖此书之宁恕群盗,而不恕宋江,其立法之严有如此者。世人读《水浒》而不能通,而遽便以忠义目之,真不知马之几足者也。

  写朱仝、雷横二人,各自要放晁盖,而为朱仝巧,雷横拙,朱仝快,雷横迟,便见雷横处处让过朱仝一着。然殊不知朱仝未入黑影之先,又先有宋江早已做过人情,则是朱仝又让过宋江一着也。强手之中,更有强手,真是写得妙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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