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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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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练这个官儿,在宋代本来是管军队训练的,劳改营也归他节制,但不是劳改营的主管领导。他暗地里引来一个自己的亲信蒋忠。此人身高九尺--宋朝的九尺,相当于今天的六尺半,是个身高两米多的大汉,所以外号叫"蒋门神"--不但有一身好武艺,而且善于相扑--也就是摔跤。他来到快活林,一顿拳脚把施恩打跑,强占了施恩的地盘。这叫什么行径?这叫强者还有强中手,是大鱼吃小鱼,是黑社会恶势力的互相厮拼! 施恩把自己被排挤的情况都说清楚了,要武松去给他报仇:打败蒋门神,把酒店夺回来。武松当过都头,不应该不懂得这是"黑吃黑"的行径吧?如果他是个懂得法律、懂得正义的人,他应该坚决地拒绝。但是武松出于"义气"--什么义气?不是正义之气,而是好酒好肉招待的酒气和肉气,不但居然一口答应了,还和施恩结拜为兄弟,投靠了黑社会势力,给黑社会老大做帮凶。从此武松被扯进了黑社会的互相攻击,陷进了是非冤仇之中,也引发了他后来的不分好歹,为报复而杀了张都监一家男女大小十五口,造成一宗大血案。 帮一个黑恶势力去打另一个黑恶势力,当然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英雄行为"。但是施耐庵出于鼓励造反的目的,偏偏把这种黑吃黑行为描写成豪气万丈的"英雄业绩"。几百年来,读者一提起"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都是用称道、赞许的口气去表扬武松做得对,做得好,称赞武松是"大英雄";却没有站得更高一些,从本质上看问题,没有从是非善恶上分析问题,没有认识到这是黑吃黑。所以作者在这一回书中,为了突出武松的豪情和"英雄气概",特地用浓墨重彩描写了武松到快活林去的一路上如何豪饮:每过一处酒店,就喝三碗酒,前后一共喝了三十五六碗--大概有十几斤的样子。还说他"没酒没本事,有一分酒,就有一分本事,有十分酒,就有十分本事"。--这一回喝的,当然不是景阳冈下的"透瓶香"六十度白酒,大概只能是黄酒了。要不然,最大的酒量,也不可能喝十几斤白酒;即便真喝了,也一定会烂醉如泥,那就不是"武二郎醉打蒋门神",而是"蒋门神怒打醉武松"了。 打斗的结果,是蒋门神大败亏输,跪地求饶。从书中的描写看,打败蒋门神的过程仅仅用了一招"连环鸳鸯脚"--也就是一脚接着一脚地踢。这样描写,似乎说得太简单也太短促,把蒋门神说得太无能;绝不像戏曲、电视剧特别是山东快书等打得热闹、说得热闹。--《水浒传》中的打斗,大都写得很简单,三拳两脚,就结束战斗。其原因,大概第一是施耐庵不懂得武术套路,不善于发挥;第二是当时还没有"武侠小说",没有大肆描写武功的习惯。试看今天的金庸、古龙、梁羽生,其实一个也不懂武术,所描写的打斗,无非是想当然而已。 紧接着"醉打蒋门神"下面的一回书,就是蒋门神答应三个条件:一、把酒店还给施恩,二、请来快活林的头面人物都来给施恩陪话,三、交割清楚以后,自己连夜离开快活林。--从此施恩"重霸快活林",不但酒店比往常增加了三五分利息,"各店里并各赌坊、兑坊,加利倍送闲钱来与施恩"。什么"闲钱"?还不是各店家做生意赚的血汗钱、妓女们出卖皮肉赚的眼泪钱!也就是说,邪恶势力争斗的结果,倒楣的还是老百姓,至少是那些买卖人家和过往客商以及妓女及流浪艺人。武松醉打蒋门神所使用的方法,特别是收回酒店以后所使用的"陪话"手段,都是黑社会帮派所惯用的流氓行径,没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充其量不过是帮助这个恶人打败了另一个恶人。--当然,施恩"重霸快活林",只是暂时的胜利,很快他和武松就都要遭到报复了。 "武松醉打蒋门神"这一回书的最大误导,是让读者误认为武松的行为是"义举"--是出于"义气"的义举,是出于"正义"的义举。实际上,这一次行动,和"义"字根本就不沾边儿。武松这一次的所作所为,最多不过是没有是非、没有原则的"江湖义气"罢了。--《水浒传》中,像这样的误导,可不是一处! 《水浒传》作者一方面固然没有隐瞒施恩的真实背景和身份,一方面也因为武松是个英雄人物而把这件并不光彩的狗咬狗斗争涂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并不公正的天平,明显向施恩一方倾斜。 我们不妨来一个"易位思考":如果蒋门神霸占了快活林酒店之后,又被施恩带领亡命之徒夺了回去,无路可走,流落到了十字坡,和武松相遇,说起自己的经历来,当然要说施恩的许多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是非不分的武松,是不是会帮着蒋门神去打施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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