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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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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 费飞想,昨夜是有个鬼魂之类的动物来到他的门外,但那不是在梦里,而是在他十分清醒和警觉的感觉状态里。他不信迷信,所以排除了这种非常的感觉。而此时此刻她坐在他面前,一个活生生的人儿,却说出这种令他吃惊的话。他停了手中的食物,睁大眼,向她望去。他问她:“你是在梦里来找我的吗?” “对啊。” “你找我做什么呢?” “做什么呢?什么也不做。” “不对,肯定做了什么。” 女人脸红了。红得她自己都受不了了,双手捂了脸,倒在炕铺上,咯咯笑起来。费飞喜欢她这双纤纤酥手。所以,他看着她的那样子,也跟着笑起来。 两人笑了一会儿,还是女人先坐起来,正色道:“算了,不笑了,没什么好笑的!” “谁说的,挺好笑的呢!” “不,不好笑,”女人背过脸,说,“一点也不好笑,是傻子才觉着好笑呢!我是不该对你说这些话的。” 费飞止住笑,呆坐着,目不转睛地看着饭馆女人,面色渐渐变得苍白,一句话说不上来。直言不讳地说,此刻他的确对饭馆女人产生了那种可怕的想法。但他心里又知道,以他的身份他既不敢,也不能够。 饭馆女人望着他,微露吃惊,抑或是其他神色。 费飞低下了头,突然说:“上午你做什么去了?我看见你和老田赶着羊……” “在林家峁头早先买下的,我随发河去那里牵它回来,看见了你。” 接下来,费飞竟不知再该说什么了。 双方静默。 静默极了。 滴答滴答。桌子上,费飞从城里带来的小闹钟在响。 “我走了。”女人说。 女人说走便走。费飞突然悟到了什么,他跟上几步,在窑门口拦住她。他没敢去触摸她,但他感觉到了她。他不再像以往那样善于言语,而是很艰难很笨拙地叮嘱她:“没有事,你常来啊,妖……妖精。” “不许你叫我妖精。” 女人笑了,说罢,分开他的手臂,走了。 望着女人走去的翩翩背影,他若有所失。他不是动物,不是狗或者马。假如是匹马的话,他会不由分说地去追赶她。不过落空的费飞还想不到这一层。回头,他看见桌面上的吃食,心头突然一堵,怎么也吞不下去了。天生聪明过人的费飞此时确切地感到,他对这个女人产生了一种极其危险的感情,而不再是仅仅是想了解她的那种念头。 躺在床上的他,忽然隐约感觉到他的心在微微抽搐,在憋得发痛。一下接着一下地颤抖。 在过去的岁月里,他每次离家回城的时候,妹妹立在村头的土岗上送他,那时他才会有这样的心痛。妹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为之心痛的女人,尽管她那么幼小,可她让他感到了那种独特的心痛。他想,唯有她那样的女孩子,才会有的心肠,即那种极其细腻敏感的心肠。后来妹妹走了,他再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真正的心灵之爱不但会让女人痛,也会让男人痛。 不过,这只在少数人那里产生,大多数人则不然。 费飞想,饭馆女人抑或真的是恶霸地主的女儿,但这些对他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活在人世间的没有什么人可以替代的,能够使他能产生出那种疼痛感觉的女人。 他与刘晓君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吗? 没有。他和她发生了那事情,那时候是因为他需要结婚,刘晓君也需要结婚。他没想到,在书店昏暗的库房里,平置的书垛子上,刘晓君居然轻而易举地让他得手了。那一年他三十岁了。但这是他第一次和女人发生性关系。或许起初双方仅仅是互惠互利的“性尝试”。他和刘晓君都将对方作为试验品。否则刘晓君也不会在后来的日子里老有吃了亏的感觉。 他极度地伤感,不是因为别的。 “我一头倒下去……” ——费飞说到这里,话停住,毅然决然地立了起来。 他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忘记了自己的拐杖,也忘记了那个年迈体衰的“费老”。费飞年轻时风度就不错,临到老了,风度尤佳。高大的身躯,花白的头发,风度翩翩。幽暗的台灯灯光照着我的书房。我的四大架文哲史图书顶天立地地矗立着。他在书架前走来走去,将他陪衬得像是一个极其伟大的智者。 有必要补充一下,我书架上的藏书在西安城里的作家中也算得上一个,这不仅因为我需要读书,同时因为我刚刚进城,需要装潢装潢门面,以掩饰我身为一个乡下人、一个“土佬冒”的那种虚伪。我发疯地买书。星期天上街,妻子云萍每见我一走进书店,便不由自主地要抱怨一番。一般情况下,她总是设法绕着书店走,以免被我靠近。她知道我进了书店不会顾及钱,也不会顾及她,更不会顾及家庭的日子日后如何过法。我对她说,俗话说干什么得像什么,当作家没几卷书算什么作家啊! “小妖精,她太不同寻常了!”费飞说。 “她出现在世界上,世界就有了许多的故事。”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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