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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来美国的那半年,没有车,打不成工,就靠奖学金,只好在日常用度上扣。每次到grocery去shopping,都是挑那些最便宜的,土豆啊,洋葱啊,再就是看那个星期什么东西在降价。每个月月尾都要算一算,这个月存了多少钱,结果发现再省也省不出多少钱来。美国吃的东西不贵,你怎么样省也就省个十块、二十块的。

  海伦这样省吃俭用,主要是想把女儿和丈夫办过来。女儿才五岁,丈夫在一家很不景气的小公司工作,没倒闭已经是谢天谢地了。I'20倒是已经开到了,是找同学借钱存在自己帐上,等到开出了银行证明,就开张支票把钱还了。但是前几天,丈夫和女儿去签了一次,没签上,灰溜溜地回去了。海轮在电话里把女儿安慰了一通,自己却偷偷哭了很久。

  丈夫对女儿从来就没耐心,不怎么管小孩的事,管起来就是大吼大叫,不是因为海伦盯得紧,可能早就开打了。现在就剩他们两个在中国,不知道他有没有打女儿。有时海伦打电话回去,发现女儿一个人在家。问她“爸爸呢?”,女儿就开始哭,说爸爸出去了。哭还不敢使劲哭,好像怕爸爸突然回来会听见一样。哭过了,还叫海伦不要告诉爸爸。打一次电话,海伦就要哭一次。等估摸著丈夫从外面回来了,就打一个电话回去,丈夫总是说有点事,就出去了一下。海伦还不敢太责备他,因为说狠了,怕他变本加厉地在女儿身上报复回来。

  海伦想到有一天女儿会到美国来跟她团聚,打工就不觉得累,多存一点钱,女儿的生活就过得好一些。但是一想到要把女儿办出来,就得把丈夫也办出来,海伦又有点心烦,结婚五、六年,两个人关系从来没好过。丈夫跟她家里的人搞不好,又爱在外面玩,生了女儿不久,两个人就闹了一场。那时海伦还有点胆子,就说干脆离婚算了。丈夫也说离婚就离婚,不过我要我的女儿。海伦说那要由法庭来判决,丈夫就说,法庭给不给我,我都要要她。要不到,三个人就同归于尽。

  海伦真的吓坏了,她自己死到没什么,女儿才这么小,就无缘无故地把性命搭上了。看看襁褓中的女儿,海伦气就短了。可能丈夫并不敢把三个人都杀了,但如果他把女儿抱走,藏在他老家什么地方,海伦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女儿了。丈夫的老家是在乡下,女儿在那种地方不知要受什么样的罪。

  海伦只好转个弯,跟丈夫和好了,自己心里也瞧不起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就活得这么窝囊。

  §3

  海伦本来是不想走高速的,因为A城人开车很野,限速60英哩的路上,起码也要开出个80英哩来,不然就象愧对列祖列宗一样。她的Roommate兼教车师傅Lily开玩笑说,这主要是因为A城的毒贩子多,时间就是生命,因为大多数时候,后面都有警车在追。

  但“PANDA518”的Jackie只告诉了海伦这么一种走法,她又没电脑上网查线路,只好硬着头皮走高速。

  幸好Jackie把DIRECTIONS说得很清楚,在几号路口上高速,几号路口下高速都讲得很详细,海伦基本不用去看沿路的指示,只一心一意盯着EXIT的号码,就顺利地从高速公路转上了LOCAL公路。

  走在LOCAL公路上,她的心情就不那么紧张了,因为Jackie说过,这段路有七英哩左右,限速40英哩,应该还要开一点时间。她在心里温习打工专用的那套RESUME,免得待会老板问起来露了马脚。

  这次暑假出来打工,真的应验了那句话:“不撒谎办不成大事。”

  刚来A城打工的时候,她在一家中国店买了一张,上面有餐馆招工的广告。她换了些零钱,就开始对着报纸,一个一个餐馆的打电话。

  刚开始,她很老实地告诉人家一切,结果发现餐馆老板连谈都懒得跟她谈,说“我们不要新手”,一句话就把她打发了。有的还加一句:“我在广告里不是写了不要新手吗?”问得你目瞪口呆,感觉自己象文盲一样。

  碰了几次钉子,海伦就开始撒谎了,首先就是谎称自己有餐馆工作经验。撒了这个谎,老板才会跟你往下谈,你才有机会向老板推销自己。

  又碰了几个钉子,海伦才认识到跟老板谈的时候,千万不要说自己是学生,要一口咬定自己是F2,老公在这里读书,自己探亲来的,学的是文学,在美国没机会读书,肯定是打长工的命。撒了这个谎,老板才肯让你去见工。

  A城中餐馆的老板不喜欢学生,因为学生干不了多久就跑回学校上课去了,老板就得另请人。不仅如此,老板们觉得学生比较“刁”,因为很多学生都有奖学金,只不过是趁暑假出来赚点钱,你对学生太苛刻了,他转身就走了,心高气傲得很,老板伺候不起。

  如果你不是学生,是准备长期干的,有的老板即便看出你是生手,也觉得可以考虑,培养一下,还能赚回来,总不至于象学生那样,刚把你培养出来了,你就跑了。

  第三个谎,是关于年龄的。餐馆老板都爱问年龄,不知道是老板自己喜欢跟年轻的女孩一起干活,还是在替客人着想,总而言之,当海伦如实报上自己的年龄时,好像就没有一个老板叫她去见工的,似乎一个三十六岁的女人在餐馆老板眼里,就已经是年老色衰,让人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

  于是海伦就把自己的年龄往小里说,刚开始还不好意思降低太多,撒了几次谎,似乎也没遭雷打,就越撒胆越大,现在说自己二十六脸也不会红了。这种事情,只要你把心一横,脸一厚,怕什么?你又不能查我的户口,无非就是说我看上去老相而已。

  撒了这一连串的谎,海伦才找到自己的第一份工,是在一家叫做“MAY'sCHINESERESTAURANT”的餐馆接Order。

  海伦是在报纸上看到MAY's的广告的,说要招一个接单的,要英语流利,干得长的。她打电话去的时候,刚好是老板接的电话,上来就是英语,所以海伦也只好用英语跟他交谈。

  老板的英语说得很好,讲了几句就问海伦来美国多久了,听说她才来美国,老板觉得很奇怪,说她的英语讲得很好,不象是才来美国的。海伦告诉他自己以前是学英语的,老板马上叫她过去见工。

  到了MAY's,老板自我介绍说叫Frank。海伦觉得他一点不象干餐馆的,三十多岁,瘦瘦的,很有书卷气。跟Frank聊了一会,海伦才知道这位老板以前是香港某大学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后来在英国拿了英语硕士学位。最后怎么沦落到做餐馆老板的,就不知道了。

  Frank很爽快地雇用了她,大概是因为两人都是学英语出身,惺惺相惜。同是英语沦落人,雇用何必有经验?

  Frank说:“如果你只是暑假出来打打工,那你可以去做WAITRESS,工钱多一些。但是如果你是准备干长期的,你在我的餐馆接单是最合适的了。我不想培养一个接单的出来,马上就让她跑掉了。而你丈夫在读书,你也一定需要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你是学英语的,接单对你来说最合适了。”

  海伦就在MAY's干了起来。这家餐馆离她住的地方有25英哩左右,海伦不敢开高速,都是走LOCAL,一天来去差不多要一小时左右。她在那里干了一天,就发现自己对电脑接单完全是一无所知。她对键盘还是很熟的,但接单不是打字,你得对那些FUNCTION键熟悉才行,而且你一定要对菜单熟悉、对菜的配料熟悉、对附近的地址熟悉、对顾客的口音熟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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