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千草 > 麻烦撞上身 | 上页 下页


  “谁让你的度数那么深,我会怀疑你的眼睛有问题也是情有可原。”七百五十度的近视,够深了,“我看你不如去配副隐形眼镜吧。别再戴这副黑眶眼镜了,感觉土土的。”冯可可建议道。思菱的眼睛是属于水汪汪惹人怜惜型的,可她却偏偏喜欢用她那副老土眼镜遮掩起来。如果思菱把眼镜摘掉,再把头发放下来,一定会很好看。

  丁思菱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算了吧,这眼镜从初中就开始陪伴我,已经五年了,我都用习惯了。”戴隐形眼睛还得每天清洗,对着镜子戴上、摘下,太麻烦了,不符合经济效益。

  “对了,下星期天有炜羽的演唱会,一起去吧。”冯可可转了个话题。星期天炜羽的演唱会她可是期待了好久。

  “演唱会?没兴趣,”丁思菱仅考虑了0,01秒就对冯可可的提议做出了回答。

  “别这样嘛,”冯可可犹不死心地挣扎道,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想要旁人也喜欢,同理可证,对于明星也是如此,“大不了我请你去看好了。”她牙关一咬,心一横地说道。可怜她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天知道炜羽的演唱会的门票有多贵,若不是父母都在大公司当经理,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还算多,她又怎么可能会有这个闲钱去看炜羽的演唱会。

  “不用了,我是真的不想去。”她只想窝在家里,睡睡觉、看看电视、听听音乐,享受享受生活,“如果我想去的话,也一定会自己花钱买票。”她的父亲在警局当局长,母亲是一家中型公司的老板,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虽算不上很多,但攒起来却也足够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不要,去啦.去啦!”冯可可开始了她的死缠烂打,无论如何也要把死党拖下水。

  “不去。”她又不像可可那样迷炜羽.干吗去看他的演唱会。

  “去嘛!”死缠烂打的工程持续进行着。

  “不去。”这事没得商量。

  “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陪我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

  “我们是朋友,不过……”

  “哪,你可是自己承认我们是朋友,答应要去看演唱会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你承认了我们是朋友,也就同时答应了要去看演唱会。”冯可可强词夺理地说。

  “我没……”可可居然可以脸不红,气不喘地掰瞎话。丁恩菱觉得自己吓了好大一跳。

  “反正去啦!”冯可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了结论?

  很好.终于让她拐到死党和她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会了。

  哦!炜羽,我来啦——

  ***

  下午五点钟.是放学的时间了,疲惫了一天的莘莘学子们终于得以回到温暖的家。丁思菱收拾好书包,跨出了教室,走向校门口。

  一辆警车光明正大地停在了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门口.引来了不少学生,老师和路人的注意。一个长得颇为俊秀,身材颀长的男人倚靠在警车旁,在看见了目标人物的出现后,微笑地出声打招呼。

  “小妹!”

  丁思菱如见怪物般地盯着停在校门口的警车,头大地看着她的老哥——丁思桁,“哥,你怎么开警车来接我?”大她六岁的老哥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和爸一样当起了警察。据她所知,老哥当警察当得还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警察。可是——再怎么杰出也犯不着开着警车来招摇过市吧。

  “没车嘛,爸今天开车送妈去香格里拉饭店谈合约.我的车又送去维修了,总不能叫我踩着自行车来接你吧。”丁思桁走近丁思菱,接过她的书包解释道。

  “就算你踩自行车也总比你开警车来要好。”她没好气地说道。又不是通缉犯,需要警车接送。

  “可是开警车比较方便。”他举出理由。开警车真的很方便,一路上,不管红灯,绿灯都是畅通无阻。让他得以在下班高峰期还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小妹的学校。

  “方便?!”的确是够方便的,却让她成为了焦点人物.没准别人还以为她是少年犯也说不定,“你的方便用的还真是地方。”喜欢方便应该是她的专利才对。

  “嘿、嘿。”丁思桁干笑了几声,“上车吧。”他拉着一脸不情愿的丁思菱坐上了车,“别这么不高兴,笑一个给哥哥看。”

  笑?“不要。”她很干脆地把头往旁一撇,欣赏起了沿途的风景。

  丁思桁无奈地耸了耸肩,好吧,小妹发脾气有理,谁叫他没通知她一声就开着警车来接她,只好等她的脾气过了之后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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