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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平凡中的平静
  可以收藏点点
  因为快乐
  所以坚持

  “……抱着你的手是如此的颤抖,为你而哭泣的心在告诉我要放手,对你的爱成了你的负担,让我们在镜中失去了彼此……”

  市第一中学的校园广播在午休时间依旧放着炜羽新专辑中的主打歌曲。以期放松一下“辛苦奋斗”了一个上午的学子们的情绪。

  炜羽——现在亚洲最红的艺人,光是从他一年交税近一亿美元的数目来看,就可想而知他红的程度了。特别是在学生群中,迷他的人比比皆是。无怪乎校园的广播台每天必放一首他的单曲,笼络众学生的心。

  三年级三班的教室,在午休期间一如往常,打闹者有之,学习者有之,闲而无事者更是有之……而丁思菱,正是那闲而无事者中的一员。

  拾好吃完的便当,丁思菱闲闲地坐在座位上,单手枕着头,侧耳倾听着广播里炜羽的歌,顺便无聊地哼上几句。

  高三啊!是花样岁月转换成黑暗地狱的年代,但她却依然悠闲有致,置书本于不顾。原因无它,只是她怕麻烦。

  例如:清扫地板,一般人都会先扫地再拿拖把拖地,而她会很干脆直接用拖把拖一遍了事;去商场买鞋子,她历来买不用系鞋带的;上小学时,老师教加减乘除,她把计算机拿出来按。总之她向来是能轻松就轻松,不和麻烦沾上边是她的座右铭。

  对于读书是件很麻烦的事,既费脑力,又费体力,这是她上幼稚园学前班时就认清的事实。于是小小年纪的她,很聪明地从小学一年级起,把成绩维持在班里的中等水平,只要成绩不是太差,不会回家惹来老爸老妈的炮轰,她很乐意把成绩维持在这水平。省心又省力,一举两得!

  就算升上了高三,她依旧死性不改。到了高三,学校开始按成绩分了快慢班,对于成绩一向保持平平,不会自掘坟墓卡上前十名的她来说,理所当然地分到了中段班。尽管身居中段班,但她依旧很努力地保持着高一到高二的“辉煌记录”,把成绩稳稳地定在了中间。凡举考试,不管是大考、小考,在全班五十三人中她的排名永远是在二十六名至二十九名之间,上不去也下不来,维持着她的中庸之道。

  瞟了一眼坐在邻桌一边吃着午餐便当,一边翻着音乐杂志,和她一起被编入三班的死党冯可可,她懒洋洋地开口道:“可可,你在看什么?”闲得有些无聊了,干脆和死党聊聊天,打发时间。

  “炜羽啦!”冯可可一双眼睛贪婪地盯着杂志上炜羽的照片。好帅,帅得她快要流口水了。

  “你又在看炜羽。”丁思菱伸长手臂从死党的手中抢过杂志,扶了扶眼镜,看着杂志上的照片说道。

  想想看也真有些不可思议,像她这种基本上对任何明星都不会有太多兴趣的人,居然可以和可可这种狂迷炜羽的人——即典型追星族成为死党,真是奇哉,怪哉也。怪不得常听人说世界真奇妙,怪事一大串。

  “还我啦!”冯可可放下手中正在吃的便当,一把抢回杂志,“给你这种不懂得欣赏炜羽的人看,看了也是白看。”只有像她这种炜羽迷才是值得拥有这种杂志的人。

  “我怎么可能会不懂得欣赏。”丁思菱伸了个懒腰否认道。

  “你懂得欣赏他?”冯可可对她投以明显的怀疑眼神。

  “当然!”她很桀傲地把头往上一甩。可可也太小看她了吧。

  “那好,我问你,炜羽的年龄?”

  “二十五岁。”太简单了。

  “星座?”

  “天蝎座,”问这问题会不会太无聊了点。

  “身高?”

  “一百八十五公分。”

  “血型?”

  “AB型。”

  “喜欢的颜色?”

  “白和黑。”唉,老拿这些简单的问题来问她,还有完没完,是她太高估了可可,还是可可太低估了她?

  “他喜欢的娱乐?”

  “开赛车,OK!”丁思菱终于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小姐,这些炜羽的基本资料你每天都在我的耳朵边嘀咕,我听了都快会背了,怎么可能还会不知道。”

  “也对。”冯可可好笑地搔了搔头。她是好像天天都在对思菱说耶。

  丁思菱看了着杂志封面上炜羽的照片,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帅的男人,但是……“你有必要那么迷他吗?他只不过是长得比较帅而已。”天天收集炜羽的海报、专辑、杂志,可可不嫌累?

  “比较帅,天!你有没有搞错,他哪里是比较帅而已,他简直是娱乐圈的第一帅哥,你看他那深邃的深蓝色眼睛,性感的嘴唇,飘逸的长发,还有那可以为任何女人挡风遮雨的宽阔肩膀,混血儿的他就像是中世纪上流社会的贵族,优稚又神秘……简直让女人迷死他了!”冯可可一脸沉醉地说。她就是一个深陷于炜羽的魅力之中的人。

  有她说得那么夸张吗?丁思菱再次懒懒地瞄了封面上的照片一眼,“可是你不觉得他的长发让他看起来比较像人妖吗?”

  “人妖?!那是洒脱不羁!!!”人妖?多么可怕的名词!思菱怎么会觉得炜羽像人妖?“你的眼睛没问题吧?”

  “可可,我只是近视。我看得清炜羽长什么样。”丁思菱不客气地赏了个卫生眼给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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