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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以后渐渐就和他熟络起来了,我去理化班找董安妍,他总是笑眯眯的帮我叫她,有时候还会和我闲聊几句,不愠不火的一个人,很安静,但是也很闲散。

  他成绩总是不上不下,脸上永远挂着微笑,面对任何事情都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人缘好的出奇,从来没有人对他恶言相向,在女孩子里人气也是很高。

  他总是白衬衫,黑裤子,纽扣扣的整整齐齐的,裤子口袋里总是装着一包纸巾,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从未摘下过,总有种让人猜不透的神秘感。

  我喜欢他笑起来暖暖的表情,还有喜欢看他慵懒闲散的趴在阳台上晒晒太阳,那时候他闭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的颤动,一抹笑容留在唇角。

  我很久没有看见过太阳,没有感受过温暖,我忽然很想知道生活在阳光中的滋味。

  也许是他和每个女生都交好,一视同仁的好,我和他走在一起也并没有觉得任何不自然,反倒是越来越放任他进入我的生活。

  我爱吃甜食,每天在画室的窗台上总是可以看见变换着的糖果,有牛奶,水果,什锦,棉花糖,薄荷糖,初夏来临时候,我总是变换着法子让他请我吃雪糕,永远不变的牌子——和路雪的可爱多,草莓的,巧克力的,百吃不厌。

  学校每年夏天有篮球比赛,文科班的男生资源一向不如理科班,很光荣的在初赛时候就被淘汰了,最后只剩下两个理科班进入了决赛。

  那时候我硬被董安妍拽去了篮球场,一清色的高个子男生在篮框下你追我逐,其中两个身影很显眼,一个是常泽,一个是赵景铭。

  很相似的气质,但是完全不同的打法,一个防守的滴水不漏,一个擅长进攻。

  全场很快变成了他们俩对决的场所,我不懂篮球,只是看着他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手势,每一个眼神,不经意的就擦出了浓浓的火药味。

  一旁的女孩子不满的嘀咕,“赵景铭怎么总是硬上,常泽都被他撞了好几次了,撞人犯规的,怎么裁判都不吹哨子!”

  我有些讶然,定睛一看,果然赵景铭几次强行突破上篮,胳膊肘有意无意的贴着常泽,忽然他身子猛然一转,不知道多少冲力,一下子就把常泽撞的后退几步,裁判的哨子声立刻响了起来,可是就在那一刻,常泽闷哼了一声,随即蹲了一下。

  场面有些混乱,议论纷纷中我才知道因为刚才的冲撞,常泽的左脚不甚踩上了别人的脚,左脚踝扭伤了,他被工作人员扶到休息区,简单处理了一下然后坐在一边静静的看比赛。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平和,他自己只是一身之外的一员。

  少了常泽的防守,局面出现了一边倒的现象,理化班在学生的全场的唏嘘中输掉了比赛。

  董安妍在一边不住的咒骂赵景铭,我的目光却紧紧的锁在常泽身上,他和队友们拥抱,拍拍他们的肩膀,低声不知道说了什么,全队人的神色都变的轻松起来。

  他向我这边望来,轻轻的笑笑,我居然有了三秒钟的失神,然后他在队友的搀扶下离开篮球场,我看着一些女孩子跑下场朝他走过去,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

  初夏的下午,天是湛蓝的一片,万里无云,我的脑海里也是空空的,没有边际,没有想法,只有那个背影,步履蹒跚,脊梁还是挺挺的。

  失魂落魄的回到画室,提起笔却不知道如何落笔,窗外的槐树阴影投在稿纸上,斑驳一片,明晃晃的闪动日光,让我想起蓝天下大片的薰衣草田。

  天空蓝的通透明澈,漫山遍野的薰衣草,深紫浅蓝,整个山谷弥漫着熟透了的浓浓草香。

  纯净,原始,热烈的色彩。

  忽然身后有声响,轻轻的脚步声,犹豫又试探的意味,我回头,赵景铭站在门口,扶着墙壁,过了半晌才开口,“对不起。”

  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他整个人散发着无比的颓丧感,宽阔的肩膀徒然的就瘦削了下来,我淡淡的说,“这话你不应该对我说,而是应该对常泽说。”

  他只是静静的站着,目光凝视我面前的画板良久,“你和他在一起不合适,他配不上你,江止水,你太要强,而常泽只是一个凡夫俗子。”

  我觉得刺耳,忿忿的甩了画笔,“赵景铭,关你什么事,什么时候轮的到你在我面前说三道四的,我就是喜欢他又怎么样!”

  这句话说完,我自己也愣住了,赵景铭看着我,先是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随即笑起来,他手抬起来捂住眼睛,胳膊肘撑在门上,似乎有种晶亮的液体,慢慢的从他的脸颊上滑落下来,阳光下,凄楚又悲凉。

  很长时间,他挤出一丝微笑,“江止水,你有一天终会后悔的。”

  最后一缕声线消失在空气中,像小时候吹起的肥皂泡,风一吹,全部散了,破了,只有水痕残留在空中,提示着这一切原来不是梦境。

  我收了画笔,收拾了画纸出去,却意外的在窗台上看到一盒巧克力,我最喜欢的牛奶口味,丝绸般浓滑的口感,价格自然也是不菲。

  而知道这个窗台上秘密的只有我和常泽两个人。

  那盒巧克力上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余温,没有精美的包装,没有只字片语,跟他人一样的简单,只是他今天篮球赛时候脚明明是扭伤了,怎么能来呢。

  想到这里,我有种想找到他的冲动,不说别的,只是问他好不好,就够了。

  一种莫名的情愫自胸间汹涌而出,澎湃宛如海潮,向我袭来,乃至淹没,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情,仿佛藤蔓植物,自脚底生根,然后缓缓蔓延而上,笼罩全身。脚下的步伐渐渐的从走变成了慢跑,最后只得大步大步的奔跑。

  没有方向的奔跑,在橘色红霞染尽半边天的师大校园里,寻找一个人。

  我知道也许他已经早就离开,也许此刻静静的坐在教室里,也许在别的地方,但是此时此刻我不知道在执着什么,只是想找到他。

  最后在校园操场的篮球场上,路灯下找到了他,不偏不倚,时间正好。

  我找到他,他正准备离开。

  他抬眼看着我,眼镜被他握在手里,那双深黑色的眸子流动着一种我说不出来的动人光彩,那时他的唇角漾着最柔暖的笑容,宛如春天盛开在普罗旺斯上的大片大片薰衣草。

  他向我伸出手,笑容是那样的温柔,混同着他宛若深海般的眼睛,交织成一张密密匝匝的网,却是我青春时代挣脱不得的爱恋。

  我听见风声,轻轻的低呼我们的名字,所有的注脚都是青春两个字。

  也注定了爱情的死期。

  我们之间没有一句告白,没有一句承诺,没有任何情侣之间的如胶似漆,只是安安静静的在各自的世界里生活,没有人知道,那个夜晚,那个男孩子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公交车站,那时候他额上的汗珠掩饰不了脚上的疼痛和不便。

  “得之,我幸”,那夜,我收到了他的信息,蓝色的屏幕上四个字,错综的光影之中我失眠了整夜,抑制不住的甜蜜和笑意。

  可是我却忘记了,剩下的那句——“失之,我命”。

  那时候,我想,我终于得到自己荒芜已久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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