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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番外二:倾听与讲述

  这天下午,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嗯,当然是一个陌生女人,因为我的手机号码和另两个同事一样,印在报纸倾诉版上,差不多每天都要接到好几个陌生男女的电话。

  她的普通话标准,声音清脆,非常好听。她说她必须讲出她的故事,不见得希望能登出来,可是她没人可以诉说,只有找我,她希望这样能埋葬一段过去,再开始新的生活。

  这段话多少有点儿打动我了,我们约时间,她说她近来很忙,希望能约在晚上。好吧,就晚上,我固定在两个地方接待读者:要么是报社的一间小会客室,要么是报社对面的绿门咖啡馆。

  她说那就绿门吧,她喜欢这名字,让她想起欧·亨利的小说

  The Green Door。我多少是个无可救药的文学女青年,听她知道欧·亨利的名字,不觉对她好感大增。

  绿门的老板娘苏珊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我常年在绿门接待读者,和她混出了不小的交情。每次我去,只要她在,她都会和我聊上几句。我问过她,为什么给咖啡馆取这名字,是不是读过欧·亨利的小说。她大笑着摇头,说是前任老板留下来的,在她看来,没什么意义。

  也许世间事物多半如此,我们投射过去的目光才会赋予它特殊的含义。

  到了约定的时间,一个苗条女子准时走了进来,她四下一看,直直走到我面前:“请问是罗音吧,我白天跟你打过电话。”

  我起身请她坐下。她是个相貌娇美的女子,化着淡妆,看上去二十七八的样子,穿一套米色套装,非常精致。

  她很直率,一一回答着我的问题:安妮,二十九岁,在一家商场做管理工作。

  我打开了录音笔,告诉她,如果倾诉能登出来,我会对名字、职业等通通做虚化处理,现在请只管讲。

  安妮踌躇了一下,似乎一时不知道从哪儿说起,好多人都是这样,带着满腔心思跑来,却会欲语还休。良久,她突然问我:“罗记者,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老早以前,我问过好多人同样的问题,得到的回答千奇百怪。不过我最喜欢我的同学、学数学的江小琳的回答,这时我原文引用了:“我相信所有没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迹。”

  其实那个奇迹似乎也发生在我身上过,可是好像不用细说了。安妮听了我的话,微微一笑:“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奇迹,那是五年前,我二十四岁。我从医学院毕业,我父母都是医生、教授。可我越学越不爱这个职业,所以没听从他们的话继续深造,一毕业就去了一家美资医药公司做了药品销售。”

  她陷入回忆中,目光仿佛越过了我。“我们公司在市中心一座写字楼办公。我的生活很上轨道,工作算得上顺利,男朋友也很体贴,直到有一天,我在电梯里遇到了一个人,什么都变了。”

  我听过太多遇到一个人改变整个生活的故事,好多人都是像安妮这样,回忆起来带点儿喟然,又带点儿甘愿。想来这样的改变其实他们还是喜欢的,平凡平淡的生活就此有了不一样的可能性。

  “他个子很高,长相,怎么说呢,用帅或者英俊来形容似乎很不够,只是觉得整个人都很有神采,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摄人的气质,和写字楼的大多数人一样,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可是站在一堆人里,都显得很不平常。我相信所有人都和我有同样的感觉,一眼就能在人堆里看到他。”

  我莞尔,可不,大概每个人都会有遇到一两个出众人物的机会吧,这么一说,好像我也有过相同的感觉。

  “简单讲,我对他一见钟情了,注意他下楼的楼层,打听他工作的地方,和他相遇时会主动对他微笑打招呼,他很随和,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然后,我对男朋友提出了分手。”

  我倒是佩服她的当机立断。她注意到我的目光,笑了:“我是不是很无情又很可笑,只是认识了这个男人而已,可越看自己的男朋友,越觉得相处下去没什么意思。就算追不到他,大概我也定不下心来和男朋友再继续了,不如早点儿解脱。”

  “我试着接近他,他倒并不难接近,有时开车出来在路上看到我,也会捎上我送我一段路。呵呵,以前都是男朋友管接管送的,分手后,我只有自己上下班了,顺便说一下,前男友的车可比他的捷达好得多。”她继续讲着,“我加入了他待的一家户外运动俱乐部,留心收集他车上放的音乐,听他谈的话题,然后努力培养相同的兴趣,总之不放过和他走得更近的任何机会。”

  我在心里叹口气,不是我故作悲悯,实在是听了太多这样的故事。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经历独特,其实只是重复着大同小异的过程,把自己弄得陷溺日深,最后不知道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爱上了那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感觉。

  “我想我们足够熟悉了,在情人节那天,鼓起勇气跟他开口约他出去。他却笑了,说:‘不,对不起,安妮,我喜欢上了一个有趣的女孩子,正准备晚上去约她。’我的心顿时比当时的天气还要冷,也只能强撑着装出一副不在乎的表情,不然怎么还可能有机会。

  “我相信没有女孩子能抗拒他的追求。我只能装成不在意的样子,偶尔跟他碰上时,会开玩笑一样问他,追到手没有。他笑笑说:‘有趣的女孩子,值得多花点儿时间。’我忌妒得发狂,也只能扮没事人跟他一块儿笑。

  “有次在酒吧碰到他独自喝酒,我问,怎么不带你女朋友一块儿来。他说,她还是个学生,而且喜欢安静怕吵闹,不喜欢来酒吧这种地方。我很吃惊,他居然会喜欢一个学生,也许是我太职业女性化了,根本不是他喜欢的那一型吧。于是,我去拉直了头发,穿尽可能学院气的衣服,可还是白搭。

  “快到夏天时,户外俱乐部组织七月去稻城亚丁,他报了两个名,说女朋友正好放假了,准备带她一块儿去。我也报了名,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子,能够吸引住他。”

  我早习惯了这样琐碎的回忆,我写稿只能从这样的流水账里提炼出一篇能见报能抓住读者眼球的文章来,所以我静静地听着。

  “可是到了集合那一天,他一个人来了,我问他,他不耐烦地说分手了,然后再懒得理人。我又惊又喜,不能不觉得这算是我的机会来了。我们飞到成都,然后包车自驾。我当然和他乘一辆车,他一路上都很沉默,我也不打扰他。”她又有点儿出神,停了一会儿才说,“夏天的稻城亚丁很美,沿途草原都是星星点点的野花在怒放,远处雪白的雪山、清澈的河水,那样美丽的高原风光,而坐在我一心爱着的人身边,我觉得真算得上是梦想之旅。第四天到达稻城后,晚上其他人都去看当地的文艺表演,他独自在外抽烟散步。我跟了上去,我知道他并不欢迎人打扰,可是我管不住自己了。”

  她突然顿住,随即苦笑:“我要说下去,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

  我也笑:“不,我从来不对读者的品质或者行为下判断,我只负责倾听,读者对自己负全责。”

  她笑出了声:“没错,我主动向他献身了。他迟疑,我也是这样对他说的:‘我知道目前你不爱我,我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嗯,我不下判断,不过我得说这不算一个好选择。”我温和地说。

  她点点头:“我知道,可是我完全不后悔。从稻城亚丁回来后,他还是那么若即若离的,我若是约他,他偶尔也会带我出去,可总是心不在焉。到了八月中旬,他突然跟我说他打算辞职,去深圳工作。我呆住了,问他是不是想躲开我。他好笑,说不,他从来不用躲谁,相处不下去了都是直接说分手的,不过是家里人一定要他过去,他刚好也在这边待腻了。我想说那我怎么办,可是明摆着,他的安排根本就没包括我,我也说过对自己负责。他说走吧,去商场,我送份礼物给你。我坐上他的车,一路想的全是“这算分手的礼物吗”?我并不稀罕什么礼物,我要的是他这个人呀。”

  我有点儿怜悯地看着她,求之不得的那个人就那么重要不可取代吗?很多次读者来做类似倾诉,我总想问这个问题,可是总也没问出口过。

  “车子到了地下车库,他突然下车,和一个骑自行车的女孩子讲话。他的神情那么紧张,我再也忍不住了,做出无辜的姿态,降下车窗对着他们笑,问他是不是遇到了熟人。那个女孩子转头看着我,也笑了,说对,是熟人,再见,然后转身走了。他一直盯着她的背影消失,天气那么热,我却有点儿发抖。这么说,这个女孩子就是他分手的女朋友了,穿着T恤、牛仔裤,背了个双肩包,还戴了个有快餐厅标志的棒球帽,看上去很瘦弱,只能算是清秀罢了。可他看着她的眼神那么专注,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

  “他重新上了车,突然说:‘对不起,安妮,今天算了吧,礼物我回头买给你,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我问他,是不是因为那个女孩子。他坦然点头,说:‘对,我还是喜欢着她,没办法,对不起,我送你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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