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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这个小孩,见自己的白眼不但没引起我的重视,反而引来了哄堂大笑,憋得满脸通红,将拳头举起来扬了扬,到底不敢再说什么,一溜烟跑向自己的马匹。

  天高云淡,一只大雕掠翅而过,唳鸣悠长,飞往远方。

  苍蓝穹庐下,散落着无数个雪白的帐篷,其中连成一大片的,就是黑赫国钦利可汗家人亲随临时所居了。

  钦利可汗和雅情姐姐早就为我们在附近备了许多雪白崭新的帐篷,让我们母女和近卫居住。那些帐篷,看来和其他的并无二致,但我们入住其中,立刻发觉里面的陈设显然是精心布置的,有桌椅茶盏,甚至还有梳妆台,妆台上还放了皇宫中才能见到的妆盒,胭脂、口脂、石黛、额黄一应俱全。我的妆盒中,仅花钿一项,就有梅花、梨花、海棠、金鲤、彩凤、对鸭、鸳鸯等近百种式样,便是在大燕的富贵人家,也未必有这么齐全的。料想雅情姐姐必定花了好大一番心思去布置准备,由此可见钦利可汗对雅情的宠爱。若不是常为雅情预备这些东西,这几日之间,如何在这极北之地找出如此多的中土用品来?

  雕花大床虽比宫中所制粗糙许多,但合欢如意锦被绵软松快,躺上去身陷其中,如在云端飘浮一般,细察其质地,应该不是棉花,而是动物皮毛打松了制就的内囊。素白的帐幔垂下,氤氲如幽谷中腾起的清岚浮动,芬芳醉人,细辨处当是用当年江南李主帐中之香熏过。这种香料以沉香和苏合香油所制,熏来行气温中,纳气平喘,最易令人静神养乏。我匆匆赴了钦利可汗以中土礼节安排的接风宴,回到帐篷中,倒在床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这一夜,竟是这么多天来从未有过的安适宁谧。

  一路的提心吊胆,终于结束了。母亲,我们虽然失去了国,但总算保全了这个家。

  尽管这个家,已经少了父亲和弟弟,但至少,尚有我和母亲相依。纵是千里逃难,寄人篱下,但有母亲的地方,我便有了依靠,有了家。

  草原的日子,不若宫中繁华多姿,但纵马碧野,驰骋在高阔的天空下,呼吸着漾着青草芳香的空气,也是一种快乐,抛开了世俗纷扰、功利算计时那种本原而不羁的快乐。

  我最喜欢把白衣邀出去一起骑马,落日悠然而下时,原野的青青碧草都摇曳着淡金色的光芒,绚丽而不扎眼。

  而白衣,会坐在碧草之间,拿起他的埙悠悠而吹。翠绿的青草汁将他的衣袍染上了淡绿的褶痕,连那如珠如玉的黑眸,都氤氲着暮春初夏之际,草儿蓬勃而生时那种繁茵如醉的翠意。翠意葱茏中,我看到了白衣的瞳人中,温柔地映着我的面容。

  我的面容亦是温柔的,甚至是少有的安静。只是谁也不知道,那安静之下,我的心已如风中那高挑颀长的青草茎,随着埙声摇曳。

  那时那地的埙声,是天底下最美好的天籁之音,我如此佻脱,也不忍发现任何声音来破坏这种纯粹的美好。

  可惜,天下总有扫兴的人。

  我一直不明白,那个昊则王子是怎么办到的,不管我和白衣憩息在哪一个草坡上,他都能像猎狗一样迅速循迹而至,然后黏在我身边,如痴如醉,——不知是在看我,还是在听音乐。

  我问他:“你听得懂吗?”

  昊则傻笑道:“好听,好看!”

  好听?好看?我向他挥了挥拳头,道:“听不懂看不懂,不许跟在我们后面,听到没有?”

  昊则点头,继续傻笑,傻听,傻看。

  敢情钦利可汗这唯一的宝贝儿子,看似聪明,其实压根儿是个绣花枕头,纯粹是个白痴啊!我已禁不住为钦利可汗悲哀,同时希望雅情在连生两名小公主后,能尽快生下一个王子来,以免黑赫大小数百个部落,未来都被一个白痴统治着。

  而让我郁闷的是,下一次,昊则依旧和狗一样循迹而至,狗一样地跟在我们后面,不远不近,不离不弃。

  不知是在第八次,还是第九次,我终于忍不住,在大吼之后挥出了拳头,“别跟着我,听见没有?”

  昊则被我打得抱头鼠窜,连连应是,一下跳上马跑了。

  我终于吐了口气,仰面躺到如茵草地上,叫道:“这臭小孩,总算走了!讨厌死我了!”

  白衣微笑道:“这是个很聪明的男孩子。”

  “聪明?”我想跳起来反驳他的话,但一对上他那双温润得似乎可以将我整个身体包容起来的明眸,忽然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和昊则一样傻傻地点了点头,有气无力道,“也许吧。”

  白衣笑了笑,抬起头来,默默地凝视天际流云,轻轻地叹道:“这个地方真的不错,连时间都快要停止了。其实,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时间快要停止了吗?

  我笑了,才不会呢。这一个月,我将白衣约出来了八九次,只觉得时间过得飞快,只盼每一天的黑夜都能来得慢些,再慢些。

  但我当然不会反驳他的话。他是白衣,有一双美好得看透人心的温润眼睛。

  下一刻,白衣的眸光,已变成从不曾有过的深邃和忧郁,“不过,明天,我就要走了。你自己要多多保重。”

  天堂和深渊,果然只在一线之间,我分明觉出了自己狠狠摔落的神魂无着。我几乎是失声叫道:“什么?你……你走?走到哪儿去?”

  “到有病人的地方去。”白衣笑得坦然,唇角的纹路清晰明净,“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才是对人生一世的不辜负。”

  他虽然只比我大了两三岁,可他说的话,却常让我迷糊半天回不过味来。我唯一能抓住的重点,就是他想走了,走到我永远也见不到的地方去。我的神思飘荡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一把抓住他的襟袖,叫道:“我不许你走!你不是答应留下来帮我母亲看病的吗?”

  “夫人的病早就好了!”白衣温和地拍着我的肩,试图安慰我突发的暴躁情绪。

  母亲的病的确早已好了。但白衣从未说过要走,我总以为,他自此会留下来守着我们,就如颜远风一样,守上一生一世,无怨无悔。

  “那黑赫不也有很多病人吗?”我为留住他找着借口,焦急道,“你可以留在黑赫,做黑赫人的好大夫啊!”

  白衣垂下眼睑,傍晚将至时清淡的阳光,在他面庞上映下通透而柔和的阴影。他怅惘地叹息道:“黑赫……这些日子,我的确也看了不少病人。但我想,那兵荒马乱的中原,应该更需要我。”

  中原,大燕故土。白衣显然是将那里当做了他的根。

  而事实上,我的根,不也在那里吗?

  “可你说过,毋离,毋离……”我委屈之极,一把一把地狠狠地揪着青草,掉着眼泪,拿当日他送给我的梨花说事,选择性地忘却,其实是我自己说的,毋离,毋离。

  白衣并没有反驳,一双纯净的眼睛突然沾上了忧郁,沉沉地望着我,让我顿时什么也做不了,不得不把所有的委屈扔在肚子里发酵胀疼。

  “栖情……”他无奈般轻唤着我,拉过我的手,拿出雪白的帕子来,先为我擦了眼泪,又为我一点儿一点儿拭去青草汁。他的手依旧微凉,手心却还是滚烫如火焰般热烈吞吐。

  “其实我真不想让你走。”我喃喃地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更强烈地表达自己想留住他的愿望。我实在没法说,这些日子,我一看到他,就很快乐,而看不到时,就只想去找他。他一旦走了,我该到哪里去找他?

  白衣执了我已经擦干了的手,抚着指上被叶茎勒出的红痕,低了头,沉默半晌,终于道:“三年后吧。三年后,我来找你。到时,若你还要我留在你身边,我就再也不走了。”

  “为什么要是三年后呢?”我迷惘地问。现在和三年后,有什么差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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