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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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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的圣诞节,我在北京,谢益给我打电话,说他和庞倩去Z城找了顾铭夕。那时候,顾铭夕已经与我们失去了联系。 “没找到,是吗?”我问。 他“嗯”了一声,给我讲了他和庞倩打听到的事。 顾铭夕休学了。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顾铭夕喜欢螃蟹那么多年,他失了踪,螃蟹才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心。”谢益的情绪有些低落,“Jodie,如果有一天,我也失了踪,你会不会突然醒悟过来,噢,原来我喜欢谢益。” 我真的很不想伤害他,但是我必须要说实话:“Sorry,不会。” 谢益在电话那边沉默许久,最后低低地笑了一声,说:“我知道了。” 两个月后,他给我发邮件,附件是一张合影,他和一个可爱的亚裔女孩在迪士尼游玩。谢益说,这个女孩是他的女朋友。 可是,他的恋爱谈得并不顺利,这段感情只维系了半年,谢益和女友就和平分手。 后来,他又谈过两个女朋友,那时候我已经到了美国留学,他从美西飞到美东来看我,令我身边的人都误会他是我的男友。 我足够铁石心肠,对于谢益的私生活,从不作任何评述。 我没有立场,只是将他当老友对待。 这些年来,我一直按部就班地照着自己的计划往前走,考上国内最好的大学,选择一个喜欢的专业,去国外的优秀学府深造,我一步都没有踏偏,并且打定主意,读书期间不谈恋爱。 算起来,我已经有四年没回国了,爸爸妈妈倒是来纽约小住过。这一次春节聚餐时,我碰到了久未见面的亲戚朋友,他们都说我变化很大,变得漂亮了,时髦了,有女人味了。其实,我只是留起了长发,学会了化妆,并且懂得如何选购适合自己的衣服。 我觉得他们都误会了,似乎觉得以前的我很个性,很特立独行,是那种与众不同的女孩。事实上,我和大家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如果完全不打扮自己,大概就会成为别人眼里的科学怪人。 回到E市后,吴旻给我打电话,说高中同学要聚餐。刚巧那天我家里也有聚餐,就推辞说不去了。 我和吴旻念高中时交流并不多,一起到北京念大学后,关系反倒亲近了起来。他是个很纯粹、很简单的人,醉心于学术研究,在美国时,我时常与他在网上聊天,已经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吴旻说,这一次的聚餐顾铭夕也会来,大家已经八年没见到他了,希望我尽可能地参加。 我想了想,说,好,把时间地点给我吧。 挂下电话,我坐在桌前发了会儿呆,居然,已经过了八年了。 我记忆里的顾铭夕,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我和他坐在靠窗的课桌边,午后温暖的阳光洒进教室,令我昏昏欲睡。我趴在桌上小寐片刻,眼睛越过手臂看向身边的他,阳光披洒在他的肩头,空气里有无数尘埃在飞舞,他浓密的黑发在强光下泛出健康的光泽,我能看到他修长又优美的脖子,后颈处雪白的衬衫衣领,还有皮肤上小小的绒毛,鬓边滑落的汗珠。 午休时间,天气闷热,教室里的吊扇哗哗地转着,尽管我们这个角落几乎扇不到一点风,我的心里却还是一片平静。 顾铭夕从来不午睡,大概是和他的身体情况有关,大家都在休息,他却依旧在做题。 我看着他的侧脸,看着他脸上那细微的表情,微微拧起的浓眉,轻缓地眨动着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还有那双薄薄的唇。 有时候,汗水滑下脸颊,他感觉到了,会侧低下头耸动着肩膀擦去,残肩扭动时,他的空衣袖就会大幅度地晃动起来。 他会不着痕迹地往我这里看一眼,也许是不想让我看到他略显狼狈的动作,所以,每当这时,我都会闭上眼睛,装作在睡觉。 这样的一幕场景一直都刻在我的脑海里,每到夏天,我总是会记起那潮湿的午后,汗水浸透衣衫,浑身黏黏腻腻。 我也曾经这样偷偷地看着一个男孩,在我十八岁的年纪。 手机铃音突然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居然是林伟祺。 “Jodie,有没有打扰你?”他问。 “没有,有什么事吗?” “阿喵生病了。”林伟祺的语气里满是歉意,“可能是突然换了环境,它有些受惊,外加我给它吃了一点其他牌子的猫粮,所以,它似乎得了急性肠胃炎。” “要紧吗?”我问,我养阿喵快两年了,它还没生过严重的病。 “有些呕吐,还有些腹泻,不过我给它用了药,暂时没什么问题。”林伟祺说,“我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和你说一下,对不起,没能好好地照顾阿喵,不过我会争取在你回来之前,让它恢复健康。” 我想了想,说:“Virgil,不用勉强,我相信你已经很好地照顾我的猫了,万一,我是说万一,它病情恶化,死了,你也不用太过意不去,我不会怪你的。” 林伟祺似乎有些无语:“Jodie,阿喵只是得了肠胃炎。” “你会打这个电话给我,说明情况还是有些严重的,对吗?”我说,“Virgil,尽你最大的努力去医治它吧,如果阿喵要死了,你帮我和它说一句,我爱它。不过要用中文说,它已经听不懂英语了。” 林伟祺愣了一会儿,问:“Jodie,你有男朋友吗?” “嗯?” “你要是有男朋友,他怎么能受得了你的怪脾气?” “那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 我说:“幸好没有,如果你有女朋友,她怎么能受得了你的爆脾气?” 林伟祺:“……” 结束通话,我竟然有些不开心,因为林伟祺说我是怪脾气。 我承认我不是那种左右逢源的人,哪怕是现在,在我工作的机构中,我和同事们的关系也不亲近。她们聚餐,去酒吧喝一杯,我很少会参加,宁可回到我的小屋抱着阿喵看书。 但是现实总是会稍稍地磨平人的棱角,我并不想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怪咖,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普通女人,只是有些社交无能。 几天后,我去参加高中同学聚餐,没想到路上堵车,我竟然迟到了。 推开包厢的门,里面很是热闹,那一桌子人在看到我后,一下子都安静了下来。我笑着说:“怎么啦,不认得我啦?” 他们都站了起来,记忆里那些年轻稚嫩的脸庞,现在都有了一些变化,我看到了顾铭夕,他穿一身米色衬衫,下着黑色西裤和黑色皮鞋,成熟英俊,已经不是我记忆里那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模样了。他与时尚靓丽的庞倩站在一起,非常登对。 我也看到了谢益,依旧是个闪闪发光的公子哥儿形象,餐桌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说:“谢益,挺久没见了,你好吗?” 他愣了一下,随即就笑了起来,说:“挺好的,你呢?” 我说:“我也挺好的,就是课题有点忙。” 此后,再也无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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