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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胡同里都像是老邻居,见了谁都亲热的打招呼,有得寒喧,从大爷大妈一直问侯到刚上学的小孙子。

  我觉得很感叹,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吧。

  迟非凡问我:“为什么你总是唉声叹气的?”

  我苦愁眉脸说:“因为最近追我的人太多了,我挑花了眼。”

  迟非凡笑起来有个小酒窝,我以前最讨厌男人有酒窝,觉得太娘了,但迟非凡朗眉星目,配上酒窝一点也不娘,反而很好看。

  我血管里的花痴因子又在蠢蠢欲动,我说:“姐夫,要是我明年还没嫁人,咱们就凑和一下吧?”

  迟非凡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下,说:“行!”

  我问他:“你怎么这么自信啊?你就觉得我明年之前嫁不出去?”

  他说:“嫁也只会嫁给我。”

  差点忘了,这个男人处处都比陆与江好,就是跟陆与江一样臭屁。

  应该说,只要生活中没了陆与江,我的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比如陈默刚拿到一个业内大奖,我就可以喜滋滋敲诈他请我吃饭。

  我们姐妹情深,口味出奇一致,陈默喜欢Q7,我也喜欢Q7,陈默喜欢喝冰冻可乐,我也喜欢喝冰冻可乐,陈默喜欢吃烤鱼,我也喜欢吃烤鱼。

  我经常对陈默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怎么就这么爱你呢?”

  陈默就会白我一眼:“就是,你要不是这么爱我,怎么会奋不顾身把陆与江抢了?你这都是为了我啊!”

  那会儿我跟他正坐在店里,滋滋作响的烤鱼刚被服务员端上来,香喷喷油润润,一股孜然与辣椒的香气扑鼻,我怕我跟陈默那个腻歪劲儿吓着服务员,连忙举起筷子:“吃鱼!”

  最近迟非凡对我采取的是温情脉脉的攻势,成天带着我去那些装腔作势的餐厅,每天在幽幽的烛光下拿着刀叉,不是法国鹅肝就是意大利松露,吃得我简直可以改行去写奢侈餐厅指南。好容易迟总监出差去了国外,我才可以揪着陈默让他请我吃烤鱼。

  咱老百姓享受一下生活容易么?

  刚夹着一筷子鱼到嘴边,忽然就觉得腻得慌,嗓子眼往外直冒酸水。我连忙把筷子搁下了,端起可乐来喝了一大口,愣没缓过来。最后捂着嘴跑到洗手间去,搜肠刮肚的干呕了半晌,也没吐出什么来,倒把洗手间递毛巾的大妈给吓得,连连问我:“姑娘,没事吧?要不咱上医院吧,这鱼刺卡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还没吃呢,怎么会被鱼刺卡着?

  肯定是昨天晚上给迟非凡饯行,吃北极贝吃多了,这才上吐,没准等会儿还有下泻。

  可这鱼,我是真吃不进去了,最后一闻那味道就觉得反胃,只好戳着味碟里的泡菜下饭,忍到陈默吃得差不多,赶紧拉着他买单走人。

  陈默一边倒车一边问我:“你没事吧,怎么搞得跟怀孕了似的?”

  我没好气:“你丫才怀孕呢!我又不是蟑螂,可以单性繁殖。连个某生活都没有,你倒怀一个给我看看!”

  刚说完这句话,我就石化了。

  倒不是觉得自己说话太狠,伤着陈默的自尊心,我跟他说话向来都是这样字字见血,他也没这么小气。

  我知道自己太阳穴在突突跳,我知道问题大条了。

  这个月我那亲戚没来,我还以为是搬家累的,要不就是跟着迟非凡成天胡吃海喝,吃成了内分泌失调。反正我原来日子也不准,迟个十天半月也不是没迟过。可是今天我恐慌了,我越恐慌越算不清楚日子,到底是迟了十五天?还是二十天?

  迟了不是问题,问题是还真有某生活,就是我搬出来之前那天晚上,我估计陆与江是气昏头了,才会染指我这个前妻。因为陆与江不爱TT,所以原来防患未然的事全是我在做。我再大胆也怕玩出人命,每个月都有老老实实按时吃药,不过离婚后自然就停了。

  半路上见着药店,我就告诉陈默停车:“我去买点胃药。”

  当看到试纸上清晰的浮出两条线的时候,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当时就身子一软,只差没有晕过去。

  我仔细翻看试纸说明书,上面说可靠率99%,也就是说我还有1%的希望。

  为了这1%的希望,我专门请了半天假,去医院排队。

  大夫听了我的意图后,就问我:“那你是想查血呢,还是想做个B超?”

  我问她:“哪个更可靠?”

  大夫刷刷的写检查单:“那就两个都查吧。”

  先排队抽血,然后排队B超。

  验血的结果还没出来,不过因为是上班时间,医院人不多,做B超的那个慈眉善目的女大夫,大约看我躺在那儿太紧张了,所以指着屏幕安慰我:“没事,发育挺正常的,你自己看。”

  我骨碌一下爬起来,女大夫正指着个黄豆大的黑点冲我笑:“你瞧!”

  一个黄豆大的黑点!

  当我沮丧的拿着验血结果和B超报告走出医院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那个黄豆大的小黑点。

  好吧,我得想想怎么办。

  扼杀在萌芽状态?

  算了吧,陆与江他们家是五代单传,刚结婚那会儿老太太就蹿掇我们移民,说是可以多生几个孩子。每次回家老太太第一句话一定是:“怎么还没动静啊?”问得我都心虚。老太太盼孙子都快盼得眼睛出血了,虽然我现在跟陆与江离婚了,但我要是敢私自谋杀陆家第六代,老太太非砍死我不可。我连陆与江都惹不起,我还去惹他妈?打死我也没那胆量。

  如果是小言,我当然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独自把这孩子生下来,然后等着男主角来找着我们娘俩儿,先冲我们大吼大叫然后拖着我进教堂从此后过着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男主角是陆与江,还是算了吧。

  如果是TVB,我当然也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独自把这孩子抚养长大,然后训练他成为商界精英,去搞垮陆与江的公司,逼得他快跳楼,最后才亮出底牌:“我娘让我来报复你的!”然后终极大BOSS陆与江众叛亲离,连他儿子也不认他,想想就大快人心。

  如果是台湾苦情戏,我当然还是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然后嫁给别人,给孩子找一便宜爸爸。最后孩子长大了,爱上陆与江的女儿,谁知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那个苦啊……比黄连还苦……泪眼汪汪的女主角一哭就是四十集……

  我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很爽的YY了一遍,最后幡然悔悟:凭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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