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松本清张 > 日本的黑雾 | 上页 下页


  侦查当局大概终于查明那与旧陆军研究所制造的丙酮合氢化氰颇为相似。这是战争期间军队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研究、制造的,军用术语里叫作“硝酰”。据说这是神奈川县稻田登户第九技术研究所的田中上尉发明的。它跟“帝国银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药一样生效迟缓,但是没有任何根据来断定这种“硝酰”跟“帝国银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药是同一种东西,只能说它们非常相像而已。

  再说,驻在中国东北的第七三一部队曾经在石井中将领导下研究过种种战略用的细菌。警视厅首先怀疑到“帝国银行事件”凶犯必是这些复员军人当中的一个,这也是很自然的事。

  事实上,从侦查纲要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种方针已经推进到一定的程度。

  “前面第壹部分第(5)项后段(指嫌疑最大的是对医疗、防疫、经管药品,以及这些方面的研究、试验等有经验者,尤其是自海外归来的人员和旧军部方面的研究员以及特务机关人员、宪兵等。——作者原注)已经提到,凶犯属于上述各范围的可能性极大,希望对这方面进行调查时格外仔细。截至目前为此,侦查经验证明上述大部分人如今都在医疗、防疫、药品系统的机构中任职,对这些人员进行侦查时尤需特加注意。本纲要后并附以总部所发现的上述人员中属于贵部管辖下的名单,请贵部逐一调查有无嫌疑。鉴于登记名单时多有遗漏,如贵部无嫌疑犯,请有关人等提出曾经属于同一部队的其他有过以上经历的同僚,调查后请与本厅联系,将结果示知为荷。”

  从这里可以看出,侦查工作已经相当明确地针对旧军部方面进行着,甚至连名单都附上了。指示中并且还说,可能仍有遗漏,请向列入名单上的人打听一下。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旧军部方面有过这种经历的人现在大部分都在医疗、防疫、药品方面的机构中任职。

  当时,无论是第七三一部队的骨干还是第九技术研究所系统的成员,对细菌和毒药的知识都是极其丰富的。他们一复员,就在民间的医疗、防疫机构和药品系统的公司中任职,这也是极其自然的事。如今也一定还有不少人依然在药品公司担任技术性的职务。

  但是问题在于:难道只有民间的药品公司收容了这些出色的技术员吗?决不是这样的。其中的百分之几早已由美军总司令部的公共卫生科悄悄地留用了。在这方面资格最老的是曾经在第七三一部队当过队长的石井四郞中将。

  战争快结束时,石井中将很快地就回了国。战后一个时期他在新宿区若松町开旅馆,还遭到新闻记者的纠缠,后来他就踪迹不明了。

  石井中将的第七三一部队的部下曾被苏联方面逮捕,作为战犯受审判。一九五〇年,审判记录日文版在莫斯科出版,书名是:《前日本陆军军人因准备和使用细菌武器被控案审判材料》(此书也有中文版,莫斯科外国文书籍出版局一九五〇年出版。——译者注)。

  但是回到日本的石井中将系统的人们不但没有被美军作为战犯问罪,反而被美军总司令部留用。美国占领军为什么要利用他们?因为当时日本陆军里的细菌研究已取得显着的进展,无论是石井技术部队还是第九技术研究所都是这样,所以美国处心积虑想利用他们。

  反过来也可以说,苏联方面所以把以梶冢隆二军医中将(停战时的第一〇〇部队最高领导)为首的军人当作战犯审判,是由于断定他们没有可利用的价值;美国方面庇护以石井中将为首的军人则是由于断定他们有可以利用的价值。这种价值自然是指要在将来的局部战争中加以使用。因此,美军总司令部对内部正在极端秘密地进行细菌研究一事,必须严加保密,不能走漏消息。

  如果帝国银行凶犯是受美军总司令部庇护的细菌部门系统的人,这件事就非同小可。他们要庇护的倒不是凶犯本人,如果因而把美国留用日本旧军人进行细菌研究一事泄露出去,问题就闹大了。这件事一旦公诸于世,是非常不妙的。因此,要是警视厅向旧军部撒下的侦查网越收越紧,问题越来越尖锐化,自然就会造成尴尬的局面。被占领军称作的日本警视厅的侦查技术是很卓越的。它一步步地、然而准确、精密地收缩着向旧军部撒下的网。案件又是这样重大,日本报纸自不必说,连外国记者也都众目睽睽地注视着它的发展。假使外间对美军总司令部内细菌研究部门的存在微有所闻,尽管占领军能够禁止日本报纸披露,却禁止不了世界各国特派记者的报道。案件刚发生后,警视厅曾把本案活下来的受害者送到圣母医院去住院,当时严禁日本新闻记者与他们会面,可是无法禁止外国新闻记者的采访。共同社记者曾到医院向活下来的帝国银行职员了解情况,发表了一篇特讯——该记者是化妆成外国记者才去成的。

  十五

  平泽贞通刚被押送到东京时,高木检察官和藤田刑事部长都还没有把握判定平泽为真凶。由于一路上押送的情况极其残酷,社会上引起了关于人权问题的抗议,检察官甚至还表示“初步调查后马上就释放”。不料被告平泽过去在日本堂曾经犯过的支票欺诈案一经揭露,舆论就开始深信平泽可能就是本案的真凶了。警视厅也忽然转过来说平泽是真凶。对被告平泽说来,“日本堂事件”确实是决定他的命运的关键。

  其实,“日本堂事件”只不过是个支票欺诈案。欺诈案和大批凶杀案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但是这却使一般人产生了这么一种印象:既然他做过那样的坏事,说不定也干得出毒死许多人的事。不过,熟练的侦查员们应该比谁都懂得,干得出欺诈勾当的人不一定杀得了人。欺诈犯和杀人犯的性质根本不同,可是社会上却不这么看。这里,对于推断平泽的犯罪情况,检察官方面有着巧妙的舞文弄墨。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