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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西门用手肘和膝盖勉强在地板上占有了一个位置。这时大概是早上九点钟左右。从这时候起,时间对他已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保卫他从那些争夺的人那里获得的位置,以免给旧有的占据者或新来的人抢去。那些被口中所塞物阻住的声音在生气地抱怨,或是呻吟、喘气,他们精疲力竭。这真像地狱!那里有垂死者和死尸,有法国人和英国人的喘息,有带血的、粘糊糊的破烂衣服和尸体的臭味。

  在下午时分,也许是晚上,一阵巨大的声音响起,像放烟花似的,接着很多人带着造反的愤怒和激动大声叫喊起来。突然间,一个比人群的嘈杂声更强的尖锐声发出了命令。顿时一片沉寂。接着一阵短促急迫的枪声,然后是轻机枪可怕的哒哒响。

  这持续了至少两三分钟。嘈杂声又响起,它持续到西门再也听不见烟火的劈啪响和枪弹的爆裂声。人们大概还在斗争。在诅咒和痛苦的叫喊声中,人们结束了那些受伤者的生命,一堆垂死的人被扔到坑里。黄昏和黑夜过去了。西门自从和多洛雷在湖边吃了一顿饭后一直没有吃过东西,而且由于缺乏空气,胸上压着死去的和活着的人,嘴里的填塞物搞得下巴生痛,那像密封的风雪帽般套着他的头部的被单,这一切使他难以忍受。人们是否让他在这里死于饥饿,窒息,在这些腐烂和粘糊糊的人肉堆中,在死亡的含糊的呻吟声中?

  西门的眼睛虽然被遮住,但他感到了太阳升起。他的睡着的邻人乱躜乱动,像酒桶底的粘糊糊的虫子。接着,从上边响起一个抱怨的声音:“不方便寻找!……头目得有女仆!像在烂泥里逮住一条虫那样难……”

  另一个声音大声说:“行啦!瞧!朝左看……就是他……我认出捆住他的腰身的那条绳子……忍耐一点,我把他钩住……”

  西门感到一件东西钧住了他身上的绳子,这大概是篙杆上的铁钩。他被钩住,拖起来,从死尸上面拖到坑外。人们把他的腿解开,并对他说:“赶快,站起来,演员!”

  西门的眼睛一直被蒙着,双臂被抓住拖到船骸外面。他们走过竞技场,他感到了脚下踩的小石头。他们登上通向另一条船骸甲板的一道楼梯,在那里停下来。

  就在那里,人们拿走了那风雪帽似的被单和塞在他口里的东西,于是西门看见了他所处的场地:这里围有一层层路障,由各种东西堆成:小船、木箱、包裹、石头、沙坝。一条鱼雷艇的骨架连接着一些生铁管。在一艘潜水艇后面有一些连续不断的战壕。

  沿着路障,荷枪的看守在站岗。一群流浪者在离轻机枪约一百米远的地方转来转去,大声叫喊。围障内平展着一片硫磺色的小石场地,很像那发疯老妇放在她布袋里的一样。是否掺杂在这些石头中的是一些金币?一些下了决心和武装得很好的强盗是否已联合起来占有了这宝贵的场地?相隔不远处有一些小山冈竖立着,像熄灭的小火山口的圆截台。

  看守西门的人要他转过头去,把他捆在一根折断的桅杆脚下,靠近一群被另外一些守卫用锁链捆住的像牲畜一般的俘虏。另一边是匪帮的参谋,他这时正在主持法庭。

  在一个圆圈的中央,有一个相当高的讲台,旁边是十来具尸体和一些垂死者,其中有的在可怕的抽搐中挣扎。讲台上,一个人在坐着喝酒,更确切地说,是躺在一个似王座的座位里。在他近旁,有一张矮凳和几瓶香槟,还有滴着血的刀子。在他的两旁有一群持枪的人。他穿着黑色的制服,上面有勋章和钻石、宝石点缀着。他的颈上挂着绿色宝石项链。他的前额上戴着黄金和宝石的冠冕。

  当他停下喝酒时,他的面孔显露出来。西门颤抖起来。根据他想起的他的朋友爱德华的身体特征的细节,他知道这人是维尔弗雷德·罗勒斯顿。在那些珠宝和项链中,有一个饰着珍珠的小肖像——巴克菲勒小姐拥有的小肖像和珍珠。

  §六 地狱

  维尔弗雷德·罗勒斯顿的面孔是一付流氓面孔,特别是一付酗酒者的面孔,他的堂弟爱德华的高尚的面容被这位堂兄放荡的生活习惯毁坏了。他那细小的眼睛深陷在眼眶里发出奇特的光。他不断地咧嘴使他的下巴像大猩猩似的。他笑着说:“西门·迪博克先生么?请原谅。在您之前,我要打发几个坏蛋到一个更好的世界去。三分钟后,就会轮到您,西门·迪博克先生。”

  他对他的同党说:“这些人中的第一个……”

  人们把一个害怕得发抖的可怜人推向前来。

  “他偷了多少黄金?”他问道。

  “两个英国金币,爵爷,是从路障外掉下来的。”

  “把他杀了。”

  一声枪响。那可怜人倒下了。

  二个人被跟着执行了死刑,都是草率行事。每一次行刑,刽子手和参加的人都大笑,而且蹦蹦跳跳,就地旋转。

  轮到第四个受害者时——他没有偷盗,只是人家怀疑他偷盗——刽子手的枪失效了。这时罗勒斯顿从他的座位上跳起来,直立在受害者之前,比受害者高出一个头。他把刀子插到他的两肩之间。

  这时大家狂热起来。守卫们大喊大叫,在讲台上疯狂地乱蹦乱跳。罗勒斯顿重新回到座位上。

  接下来的两次是用斧子砍的,两颗头颅跳到地上。

  这些恶魔使人感到像在非洲中心的黑人朝廷中。这些强盗代表的人类,脱离了管制他们的行动的一切规范,放任自流,不怕警察,回复到原始野蛮时代。罗勒斯顿这个酗酒的野蛮人的头目,出于凶狠和古怪的本能,为杀人而杀人,因为这是日常生活中无法享受的一种肉欲,看到血比喝香槟更使他陶醉。

  “轮到法国人了。”暴君大笑着高声说,“轮到迪博克先生了!我来负责干!”

  他从座位上走下来,站在西门面前,手里拿着染血的刀子。

  “啊!迪博克先生,”他低声地说,“头一次在黑斯廷斯旅馆您逃脱了我的手!对,我袭击的似乎是另一个人。算您走运。但是,亲爱的先生,为什么您不让人忘记,反而追踪着我和巴克菲勒小姐?”

  提起少女的名字,他忽然大怒起来:“巴克菲勒小姐!我的未婚妻!您不知道我爱她么?巴克菲勒小姐!我曾向地狱发誓,要是有人胆敢以我的敌人的身份出现,我将在他背上插入刀子。这人是您么,迪博克先生?但是,我可怜的年轻人,您不该愚蠢到让别人逮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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