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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如果安德丽亚因为在凶杀案发生当晚在现场的桌子上看到了什么,而掌握了一些对凶手不利的证据,那么为什么凶手不像杀死金鲍尔那样取走她的性命呢?以后的那次警告,美味的氯仿!任何一个杀手都会使用最后的手段来对付安德丽亚,而这一个却仅仅是警告一下就满意了,缺乏力量的威胁是无用的。于是,我得出了结论。如果这个凶手这么关心安德丽亚,我的计划就要置安德丽亚于危险的境地。”

  “而做到这一点,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人觉得好像我认定安德丽亚就是凶手。这样,真正的凶手就有可能做两件事:杀死安德丽亚以阻止她说出她所掌握的证据;或者是招认所有的罪行以免把安德丽亚拖下水。后一种可能性——在当时的情况下来看——似乎更合情合理一些。从过去的表现来看,我不相信凶手会取安德丽亚的性命。然而,我也不愿冒险,就把凶手的武器做了一些手脚。当然,我还让德琼和他的手下事先埋伏在‘逃跑的汽车’会‘出事’的地方。比尔已经在屋外的汽车里待命了。他并没有去特伦顿,那只是让他离开屋子的借口。他开车在外面兜了一圈,同时德琼的手下把需要放掉的油箱排干,然后返回集合地点。我事先已经交待了安德丽亚所要扮演的角色,告诉她在小屋里该做什么,什么时候去做。还安排了不去动安德丽亚和凶手的汽车,以保证凶手能领先其他人追上安德丽亚,从而创造向安德丽亚坦白罪行的机会。”

  “那么你事先就知道谁是凶手了?”检察官问。

  “当然啦,如果不是事先就已经了解,这个计划就无法执行。要是不知道谁杀了金鲍尔,我怎么能知道不去弄谁的车?”

  “现在想起来真像是一场恶梦。”安德丽亚叹了口气。

  比尔对她耳语了几句,她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好啦,奎恩先生,”法官说,“我什么时候能听到完整的故事?”

  “如果法官大人愿意,现在就可以。我说到哪儿了?”艾勒里为老法官和检察官重复了星期六晚上在小屋的推理。

  “所以,你们看,安德丽亚在凶手烧软木塞之前看到的六根火柴棒毫无疑问是用来吸烟的。那么接下来的问题自然是:谁用这六根火柴吸烟?”

  “安德丽亚那天晚上8点钟第一次来到小屋时,屋子里没有一个人,桌子上盘子里也什么都没有,而且很干净。那时候,金鲍尔的车子停在侧门外面的车道上。当安德丽亚8点35分回来时,车子还停在那个位置。又有一辆车停在房子前面,在主车道上。而且,在屋子里面,盘子里多了六根火柴棒。”

  “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六根火柴是在安德丽亚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被点燃的,也就是在8点到8点35分之间。在她离开这段时间里,谁在屋子里?金鲍尔,当然是回来了,而且被杀了。轮胎的印迹显示另一辆车,也就是福特车,是唯一一辆在安德丽亚离开后来到这里的车子。没有人走路来:因为在泥地中除了金鲍尔的,没有其他人的脚印。那么,既然金鲍尔是在安德丽亚的两次来访之间被杀的,这段时间只有一辆车来过,而且又没有人走路来,凶手一定是开着那辆车来的。那么,有可能使用那六根火柴的人就只有金鲍尔和杀害他的凶手。”

  “现在,如果肯定这六根火柴是用来吸烟的,我可以马上排除金鲍尔。他从不吸烟——许多证词和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那就只可能是凶手了……理论上来讲,当然这六根火柴也有可能是安德丽亚自己用的。但是,是她发现燃烧过的火柴棒,而且我的推论的整个逻辑基础都是建立在她的证词上的。如果我怀疑她所说的话的真实性,那我就无法继续推理下去了。所以,以假设她说的是真话作为前提,我也排除了她。很显然,如果她走进来发现了那些火柴,那么用火柴的人不可能是她。”

  老法官眯起了眼睛:“但是,我亲爱的奎恩先生……”

  “是的,是的,我知道,”艾勒里赶紧说,“法官会指出这一弱点。但是这一点并不是弱点,我后面会证明的。让我接着说。现在,我知道了凶手在安德丽亚8点35分回来之前,曾经在屋子里抽过烟,而且用了六根火柴。那凶手抽的是什么烟呢?我马上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多么的重要。”

  “重要?”法官笑了笑,“对我来说是有点莫名其妙。”

  “凶手抽的是香烟吗?不大可能。”

  “你怎么能,”波林杰问,“得出这个结论呢?”

  艾勒里叹了口气说:“如果抽的是香烟的话呢,六根火柴就会有六个烟头,香烟很少需要用一根以上的火柴来点燃。六根火柴,还都燃烧的差不多了,说明抽了好多支香烟。很好,那么吸烟的人把这些烟头弄到哪儿去了呢?我们知道凶手是把盘子用作烟灰缸,因为安德丽亚在里面发现了六根火柴。那凶手不会把烟头也丢在里面吗?但是安德丽亚没有看到盘子里面有烟头或烟灰。这时候,凶手并没有估计到会有人来打扰,所以也没有理由把烟头藏到别的地方去。

  “如果凶手是在安德丽亚到来之前抽过香烟,那么烟头应该在桌子上的盘子里,或者是地毯上、壁炉里,再不然就是在屋外的窗子底下。但是,盘子里边没有这些东西。屋子的地毯上或是任何一个角落也没有发现一点烟头和烟灰的痕迹,甚至连一根烟丝也没有。如果有人用脚把香烟踩灭的话,地毯上会有烧焦的痕迹。甚至如果凶手这样把烟头踩灭后,再把烟头和烟灰扔到外面的话,也是会留下痕迹的。至于屋子外面窗子底下的地方,我们也没有发现任何东西。我刚才也说过,屋子外面除了金鲍尔之外,没有任何人的足迹。说明凶手不可能把烟头和烟灰扔到窗外,然后在离开的时候再带走。”

  “那么经过这样的分析,已经很清楚了。尽管凶手在安德丽亚来之前曾经吸过烟,但绝对不是香烟。那只可能是,”艾勒里耸耸肩说,“雪茄或者烟斗。”

  “而且很明显,雪茄也会留下烟灰,可能没有烟头。因为对于香烟的烟灰的分析同样适用于雪茄的烟灰,所以这种可能性也可以排除。另一方面,烟斗就根本不会留下烟灰,除非把它倒过来磕,这样好像没有必要。除此之外,陆续使用了六根火柴也符合抽烟斗的特点。烟斗经常会熄灭,需要重新点燃。然而,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把它限定在烟斗或是雪茄的范围。只要把香烟排除在外就可以了。”

  波林杰说:“是的,是的,当然了。我现在已经明白了。”

  “事实上,我越仔细研究我的推论,就越坚信它是正确的。至少还有一个小小的细节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证实凶手的性别,就是由这个小小的细节产生了最令人震惊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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