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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你愿意把你的名字写在这张图上吗?”

  “我愿意。”

  “你是否意识到你这样做就是以本案证人的身份经过宣誓给出一份证词,而在本案送交高级法院审理时你很可能会成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我不在乎在哪里审判,”格拉米斯说,“在13号早晨的任何时间我都不曾靠近那个房间。我一直睡到10点钟才出了房间在走廊与穆里尔·吉尔曼说话,至少在9点半以前我没有去过别的地方。后来我穿好衣服,吃了早饭就离开了家,我不曾去过工作间附近的地方。”

  “好吧,”奥尔沃德法官说,“法庭很满意你已被告知你的宪法权利。法庭并不特别喜欢运用这种方法,但我仍很高兴没有反对它的法律。然而,我还要对证人说明,即使她不使用拒绝自陷罪责的宪法权利,法庭仍倾向于支持反对意见,虽然这不是证人的态度。如果你愿意,请过去签上你的名字。”

  格拉米斯在图上写上名字,她的手很稳定。

  伯格幸灾乐祸地说:“你已经在图上写了名字,图上已经标明‘被告的工作间’,按比例画成一个矩形,外面有一个较大的长方框,写着‘车库、暗室、工作间’。对不对?”

  “对。”

  “你不难在这张图上为自己定位和为这些房间定位,是吧?”

  “没有困难。”

  “当你说你不曾进入那个房间时,你是指沃克斯曼道6231号楼房后面平房南部被告的那个木工间,那座平房包括南面的木工间、相邻的你母亲南希的暗室和北面可容3辆车的车库。对不对?”

  “对。”

  “请提问。”伯格得意洋洋地对梅森说。

  “没有问题。”梅森道。

  “传你的下一个证人。”奥尔沃德法官宣布。

  “传拉梅·C·科克太太。”伯格道。

  证人室的门打开,一位40多岁非常丰满、满面笑容的妇女走进来。她边走边让臀部和肩部尽情地扭动。她举起右手宣誓后,走上证人席。

  “科克太太,你住在哪里?”伯格问。

  “沃克斯曼道6227号。”

  “你家在被告卡特·吉尔曼家的哪一面?”

  “在他家的正南。”

  “在你家和吉尔曼家之间有别的房子吗?”

  “没有,先生。”

  “有车道吗?”

  “没有,先生。在两栋房子中间有一道篱笆。吉尔曼家的车道在北面,我家的车道在南面。”

  “请问你是否记得本月13日8点到8点半之间发生的事?”

  “我记得。”

  “那时你在做什么?”

  “我在我家的早餐角里坐着。”

  “早餐角在哪里?”

  “在我那栋楼的西北角。”

  “从你家的窗口向北看,可以看见什么?”

  “可以看见我家庭院的一部分,吉尔曼家后院的一部分,吉尔曼家房子后面的一部分;就是吉尔曼家楼房背后回廊的门,还可以看见吉尔曼家车库、工作间和暗室的那栋平房。”

  “你对那栋房子熟悉吗?”

  “我几乎每天都看见它。”

  “你和格拉米斯·巴洛熟悉吗?”

  “熟悉。”

  “你认识她多久了?”

  “自从我住到沃克斯曼道以后就认识。”

  “那有多长时间?”

  “大约两年。”

  “你和格拉米斯·巴洛说过话吗?”

  “许多次。”

  “在本月13日早晨8点至8点半之间你看见过格拉米斯·巴洛吗?”

  “我反对,请法庭原谅,”梅森道,“理由是这个问题是诱导性和暗示性的,而且法律上无效、无关和无意义,它还是起诉人怀疑自己的证人格拉米斯·巴洛的表现。”

  “我们并未想怀疑任何人,”伯格道,“我们只想为本案确认一些事实。”

  “我倒想问格拉米斯·巴洛在本案中出现与被告卡特·吉尔曼有罪或无罪有什么可能的联系?”梅森道。

  “我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伯格厉声说,“维拉·马特尔接受了一桩交易,这桩交易直接影响到格拉米斯·巴洛。我们不知道这桩交易的确切性质,但是我们可以证明,至少根据推理可以认为,格拉米斯·巴洛在13号早晨与维拉·马特尔会了面,被告当时坐在他家的餐厅里,目睹了这次会面,急忙找个借口去了工作间,想和维拉·马特尔谈判;当被告到了工作间而格拉米斯也在那里时,被告扼杀了维拉·马特尔,把她的尸体装入汽车行李箱,匆忙地离开家,扔下那份早饭不管。被告找到维拉·马特尔的汽车后,在格拉米斯这个同谋的帮助下,将马特尔的汽车开到处理尸体的地方。被告企图制造马特尔因车祸而死的假象。”

  “那么你认为卡特·吉尔曼和格拉米斯·巴洛二人都应对维拉·马特尔的死亡负责了?格拉米斯·巴洛至少是他的帮凶了?”

  “这对我的看法是一种正确的陈述。”伯格厉声说。

  “阁下,”梅森说,“这种讯问的不道德性质已经很明显了。起诉方正在力图利用本法庭作为他们陷人入罪的工具;预审一旦结束,他就会立即指控这个人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我们坚持这是法律上无效的、无关的和无意义的,不论格拉米斯·巴洛当时是否在那栋房子内,除非地方检察官能首先证明维拉·马特尔当时在那里,被告当时在那里,谋杀发生在当时当地。”

  “我们打算凭借推理证明。”伯格道。

  “在提出正当理由以前,对于格拉米斯·巴洛行动的问题是法律上无效、元关和无意义的,”梅森道,“至少对现在的问题是这样。它只能解释为企图怀疑格拉米斯·巴洛的诚实,而格拉米斯是起诉方自己的证人。他们不能怀疑自己的证人。他们受到她的证词的约束。这是传讯一个潜在被告出庭并在她未和律师商议前就强迫她回答问题使起诉方不得不付出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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