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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中原抬起了头,按着双眼的眼睑。不知道是否年纪大了,长时间看小字很容易眼睛疲劳。

  原来偷窃瘾的原因各不相同,很普通的女人会因为一些小事染上偷窃瘾。

  中原对第四个女人耿耿于怀。因为他觉得只有这个女人是基于自虐而偷窃,她的目的似乎并不是偷窃行为本身,而是藉由偷窃行为惩罚自己。

  他回想起那个姓井口的女人,猜想她应该就是第四个女人。第二和第三个女人的年龄不符,第一个女人的印象不符。

  中原继续看着报导的内容。小夜子在引用专家的谈话后,用以下这段话作为总结。

  ‘她们大部份都并非受到经济因素的逼迫,专家调查发现,有窃盗癖的女人有超过七成罹患摄食障碍,因此,必须将偷窃瘾视为一种精神疾病。也就是说,她们需要的是接受治疗,而非刑罚。只要听她们的声音,就知道刑罚多么无力。在接受治疗期间就再犯,被送进监狱导致治疗中断,出狱之后再度偷窃,简直是毫无意义的循环。这种毫无意义的循环并非只存在于偷窃行为的矫正上,一旦犯罪,就要被关一段时间的手段,靠这种手段来防止犯罪的想法本身已经变成了一种幻想,透过这次的采访,我强烈体会到,目前的刑罚体制已经沦为政府逃避责任的工具,必须尽快加以修正。’

  看完报导后,中原阖上杂志,看向远方。

  他觉得这篇报导写得很好,内容很具有说服力,结论部份对于当前刑罚制度的不满,应该是小夜子累积了多年的想法。她认为把偷窃犯关进监狱毫无意义,同样地,认为把杀人凶手关进监狱就可以让他们改邪归正的场面话也毫无意义。

  他正在思考这些事时,放在内侧手袋的手机震动起来。他一看来电显示,发现是滨冈里江打来的。

  “你好,我是中原。”

  “喔,道正啊,我是滨冈。对不起,在你忙的时候打电话给你,现在方便吗?”

  “没问题,小夜子的事有甚么进展吗?”

  “是啊,目前正在为开庭审理做各种准备。”

  “为开庭审理做准备?你们吗?”

  那不是检察官的工作吗?听到中原这么问,里江回答说,情况发生了一点变化。

  “关于这件事,有事想要和你商量,所以想问你方不方便见面。”

  “好,我去。”

  中原立刻回答,因为他也想了解案情的发展。虽然佐山之前说,“等告一段落后,我会当面向你道谢”,但迟迟没有消息。

  里江和他约在新宿某家饭店的咖啡厅见面。中原走进咖啡厅,发现她穿了一套深蓝色的套装,身旁有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和中原的年纪差不多,戴了一副眼镜,看起来像银行员。中原走过去后,两个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里江为他们相互介绍。那个男人是山部律师,曾经和小夜子一起参加被杀害者遗族会。

  中原在沙发上坐下后,向刚好走过来的服务生点了一杯咖啡。里江他们面前已经放着饮料。

  “对不起,你这么忙,还把你约出来。”里江满脸歉意地说。

  “不,我也很关心这件事。请问要和我商量甚么事?”中原轮流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两个人。

  山部缓缓地开了口。

  “请问你知不知道被害人参加制度?”

  “被害人参加……喔,我知道,现在被害人或遗族也可以参加审判。在我们那起案子结束后不久,正式通过了这个制度。”

  这个制度通过后,被害人和遗族可以像检察官一样陈述求刑意见,也可以在法庭上质问被告。当初得知这个制度成立时十分懊恼,如果之前就有这条法律条款,就可以质问蛭川很多事。

  山部用力点了点头,似乎觉得既然知道,说起来就方便多了。

  “在这起命案中,我想要请滨冈小夜子女士的父母成为被害人参加人。”

  原来如此。中原看着里江。前岳母看着他用力点了点头,似乎下定了决心。

  中原的咖啡送上来了,他喝了一口黑咖啡。

  “最初是检察官建议我加入被害人参加制度。”里江说,“但是,当时我拒绝了。”

  “为甚么?”

  “因为上法庭……不是去旁听,而是要诘问证人或是被告,我想我没有能力做这么高难度的事,但之后山部律师联络我,希望我无论如何都要加入被害人参加制度……”

  “因为我认为这是滨冈小夜子女士的遗志。”山部有力地说。

  “遗志……甚么意思?”

  “就是要让被害人和遗族成为审判的主角。以前的审判都是以法官、律师和检察官为主,根本无法反映被害人和遗族的心声,只是一味地讨论杀了几个人、怎么杀的,是计划性杀人,还是临时起意这些表面化的问题,决定被告的刑期,几乎完全不考虑该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或遗族多大的悲伤和痛苦。我相信你应该也深切体会到这件事。”

  “你说得对。”中原点着头。

  山部拿起了咖啡杯。

  “你对滨冈女士遇害事件的量刑有甚么看法?你之前曾经和滨冈女士对这方面很有研究,应该可以大致猜到吧。”

  “量刑吗?”中原看着杯中的液体,回想起佐山对他说的话,“据我所知,这次只是为钱财而行凶杀人,亮出菜刀威胁小夜子交出钱财,小夜子逃走了,所以从背后捅她。”

  山部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只问了一句:“如果是这样的话呢?”催促他说下去。

  “如果是强盗杀人,法定刑期为死刑或无期徒刑,凶手有没有前科?”

  “没有。”

  “而且隔天就去警局自首,我没见过凶手,所以不太清楚,他有反省的态度吗?”

  “据检方提供的资料,被告一开始就频频向被害人道歉,可以感受到他道歉的诚意。”

  “那根本只是说说而已,”里江在一旁插嘴,“他去自首,也只是希望减轻刑责而已,根本不是因为反省。”

  “另外,还透过律师转交了道歉信,但并不是被告本人写的。”山部说。

  中原有点不太了解状况。

  “信吗?不是被告写的?那是谁写的?”

  “被告的女婿。被告有一个女儿,是女儿的丈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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