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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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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能用小说来呈现落语的世界吗?每次要写搞笑作品时,我总会这么想。我有一则短篇名为〈要杀就趁现在〉,落语迷肯定一眼便看得出灵感来自著名的古典落语〈要死就趁现在〉。 正当我拿落语为范本着手写小说时,遇到一件美梦般的好事。有位大师表示想以我的小说为蓝本,创作新的落语桥段——那就是立川志之辅先生。受到青睐的,是前述《怪笑小说》里收录的短篇〈尸台社区〉。对我而言,这真是求之不得。“只要您不嫌弃,尽管拿去用”,我怀着嫁丑女儿的心情连连行礼。 公演的那一天,我好紧张。改名为《尸体的去向》的创作落语有趣极了。最好的证明就是,连我都不知道结局会是如何,邻座的女性观众甚至笑到流泪。 安心的同时,我也受到冲击,因为我明白让观众爆笑的不是内容,而是志之辅大师的本领。这也是理所当然,毕竟落语光靠桥段是无法出头天的。 以文字呈现落语的艺术——这正是我当前的目标。 致《信》改编为电影 二〇〇六年电影宣传手册 每天都有恶性重大的案件发生,看到新闻报导,我们都会为之震惊、愤怒,但时间一久,不免渐渐抛诸脑后。纵使还记得,也不过是知晓犯人遭逮捕后暗想“啊,太好了”,就在内心画上句点。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案件”便是这么一回事。 接触到这类案件判决的相关消息时,我才认识到案件并未就此告终。老早便该解决的案件,竟有许多人在数年后仍未从中解脱,这个事实令我惊愕不已。 我首先想到的,是凶杀命案的被害者家属。他们时而要为嫌犯是否在法庭上吐实烦恼,时而要为法院是否会依刑求做出判决耗神。当然,失去挚爱的空虚更是无可避免。社会大众视他们为“被害者家属”,或许也是一种折磨。 当事者的“案件”会在何时以怎样的形式结束?不,该问的是,真的能够结束吗? 多年来,我一直执笔创作所谓的推理小说,主要是描述杀人命案,在真相大白时便为故事熄灯闭幕。然而,有时我会突然怀疑:自己究竟刻画出案件的全貌了吗?当犯人落入警网后,相关人士无穷无尽的痛苦就没必要描绘吗? 于是我决定写《信》这部作品,把焦点放在加害者的家人身上。 怎会有此想法?因为我完全不知如何对待他们。万一身边有类似遭遇的人,我会采取何种态度?我找不到答案。为找出答案,我写下这部小说。 连载期间,我苦恼不已。无论如何,我都无法用一句“不可歧视”,就轻轻带过此一问题。我不断欺负故事中的主角,而小说就在连我都不清楚他会得出甚么答案的情况下,继续铺陈下去。 然而,最后我仍无法在小说中做出明确的答复。写完我才发觉,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打一开始便矛盾处处。怎样的矛盾?无法离群索居的人类,竟杀害其他人。 不过,世上原就充斥着类似的矛盾。所以,我们才会痛苦,才会因不得不面对无解的问题而彷徨伫立。 这部电影拍得很精采,非常尊重原着,演员的演技也令人感动。看过的人,内心想必都会受到相当大的冲击吧。 但是,我不希望大家误会。该如何与加害者的家人相处?我们其实是不需要这种问题的答案的。该感叹的是,我们竟然必须寻求此一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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