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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


  我又加了一句:“但后来我发现它不是‘螺旋体’号,而是‘桑德拉’号,这名字听起来更合适——又快,又滑,也很火爆。”我喜欢狠狠地捉弄一番这帮可恨的笨蛋们。

  托宾先生冷冷地说:“柯里先生,晚会在草坪上举行。”

  “我知道了。”我爬上船坞,说:“你在当地确实很有能耐。”

  “谢谢。”

  除了那个低级趣味的帽子之外,托宾先生还穿了条白色的帆布裤,一件蓝色的双排扣男便装,还有一条令人触目惊心的猩红色的领带。我的天!我说了一句:“我很喜欢你的帽子。”

  他说:“我为你介绍几个客人吧。”

  “那太好了。”

  我们出了泊船棚屋,一起走在长长的船坞面板上。我问:“戈登家的船坞离这儿有多远?”

  “我不太清楚。”

  “猜猜看。”

  “大概有八英里吧。”

  “不对,有十多英里,”我说,“因为你还得绕过好格那片大狭长水面。我在我汽车地图上查过了,大约有十英里。”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不过与你在海边随便谈谈罢了。”

  现在我们已回到草坪上来了。托宾提醒我:“你不得向我的任何一个客人询问戈登一案。我已经同麦克斯威尔打过招呼了,他也这么认为。而且他重申了一样你在这儿没有公务要干。”

  “我向您保证我不会向您的客人提出戈登谋杀案的警方问题的。”

  “你也不许提有关戈登夫妇的任何事。”

  “我保证不会。不过我想喝杯啤酒总可以吧?”

  托宾先生环顾四周,发现有位年轻女士端着酒托盘,便招手让她过来,说:“到屋子里去给这位先生弄点啤酒,要倒进杯子里。”

  “是,先生。”她走了以后,我想,能做个有钱人并随意对人说:“我要这个,我要那个,”这种日子一定很过瘾。

  托宾先生对我说:“你不适合戴这顶帽子。”随即他向我道了声失陪就转到别处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儿。我不敢走开,因为我怕那个回去拿啤酒的亥招待回来会找不到我。

  现在暮色沉沉,晚会的彩灯闪闪烁烁,篝火在熊熊燃烧,防风烛星光点点。一阵轻柔的内陆风将那些蝇虫都吹向海面去了。此时的乐队正在演奏“星尘”,吹小号的那个人技术尤其好。生活真美好,所以我真该为自己还活着感到庆幸。

  我观望着托宾如何组织他的晚会。无论是人多还是人少,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他都能逗得人开怀大笑。你瞧,他有说不完的笑话,他一会儿整整别人的帽子,一会儿把塑料剑插到女士的腰带上。与长岛上最著名的晚宴主人杰·盖茨有所不同,弗雷德里克·托宾并不是从远处地欣赏自己的晚会,正好与此相反,他亲自融人其中并成为第一流的晚会主持人。

  这个人可不那么好对付。不过我会让他尝尝我的厉害的。如果我相信爱玛·怀特斯通的话,那他现在已濒临破产;如果我相信自己的直觉,那他还是一起双重谋凶案的元凶;更何况我刚才还在他的泊船棚屋里看到了点东西。他一定清楚我已掌握了他的这两个秘密。不过,他看来似乎更怕我扰乱了他的这个晚会,而不是他的命运前程。他的确是个很冷静大胆的家伙。

  这时刚才那名女招待已经绘我送来一杯啤酒了。我接过啤酒,说:“我不喜欢喝葡萄酒。”

  她笑了:“我也是。冰箱里还有啤酒。”她朝我挤挤眼睛,然后离开了。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性感的魅力,对异性有着强烈的吸引力;然而有的时候我又觉得自己有口臭和体昧。而今晚,我自我感觉好极了,而且很有些亢奋。我潇洒地把帽子弄斜,整了整我的剑,开始融人晚会的人群。

  晚会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处在中青年,没有那老贵妇们和诸如美国革命女儿会的成员之类的人物。我在其中没有找到玛格丽特·威利。而且大多数来宾都是成双成对的,世界本来就是由这么多对情侣组成的,但也有些离群的人们正在苦苦等待自己的真爱的出现。

  我注意到一个身着白色丝质礼服的女人,她那顶必不可少的帽子底下垂着长长的金发。我认出她就是托宾的小情人,因为戈登夫妇曾在一次品酒会上指绘我看过。她现在正独自一人穿过草坪,所以我就瞄准她,走过去说:“晚上好!”

  她微笑着说:“晚上好。”

  “我叫约翰·柯里。”

  她显然从未听说过我,因为她依然在微笑着:“我叫桑德拉·威尔士,是弗雷德里克·托宾的朋友。”

  “是的,我知道。我们七月份曾在葡萄园见过一面,在品酒会上,我当时同戈登夫妇在一起。”

  她的笑容立刻僵住了,说:“那真是太可怕了。”

  “是的。”

  “一场悲剧。”

  “没错,你跟戈登夫妇很熟?”

  “嗯……托宾同他们很熟。我很喜欢他们,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对我有同感。”

  “我敢打赌他们都很喜欢你。他们一直以来都对你评价很高。”而事实上,戈登夫妇从未提起过她。

  她又微笑了。

  她讲话时举止文雅得体,看来她似乎曾去礼仪学校特意学做这些动作。这当然也是锻炼出来的。我甚至可以想像得到托宾将她送至某所学校,在那儿她得头顶一本书,一边走一边背诵白朗宁夫人的诗歌,甚至嘴上还要含支铅笔。

  我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有人放着爱玛·怀特斯通不要而去找桑德拉·威尔士。但转念一想,情人眼里出西施嘛!我问威尔士小姐:“你喜欢赛艇吗?”

  “我个人不怎么喜欢,不过弗雷德里克似乎对此挺着迷的。”

  “我在这西边有所水上房屋,我很喜欢驾赛艇。”

  “那真是太好了。”

  “事实上,我敢打赌我看到托宾先生……让我想想,上周一下午的鸡尾酒会时间,他在那艘小捕鲸船上,是你同他在一起的吧?”她想了一会儿,说:“嗯……上周一……,对了,那一整天我都在曼哈顿。弗雷德里克派了个司机送我和管家去市中心了,那一整天我都在那儿逛街。”

  我注意到她的小脑瓜此时正在高速运作,她的唇间已掠过一丝不快。她问我:“你看到托宾同另外一个人呆在捕鲸船上吗?”

  “可能不是他吧。即便是的话,他也可能是独立一人或是同一个男人在一起。”

  她的脸色更阴沉了。

  我就爱搅浑水。当然更重要的是,我已经知道威尔士小姐和管家在案发当天呆在曼哈顿。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我又问她:“你是否也像弗雷德里克一样热衷于当地的历史和考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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