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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 11

  一个由沙洲延伸出来的水泥防波堤,像只手臂般环护着港口和码头。几艘船正从海上穿过标有记号的水道进港来,其中有马达动力船,也有帆船。另外还有好些船停在泊台上,有赛艇、落伍的登陆小船,林林总总。

  游艇码头和公共停车场被一面高大的铁丝网墙隔开。我沿着网墙往前走,墙上有好几个门,可是都被自动锁锁上了。我在防波堤脚下找到一个租船的船坞。我问管理员,要怎么样才能找到爱瑞亚蒂妮号。

  看到我光着脚丫,鞋子绑在一起吊在肩上,他狐疑地看了我一眼。

  “如果你要找安密特先生,他不在船上。”

  “那杰瑞·柯帕奇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你可以从这里走下去,到第三个门那里喊他几声。你在那儿就可以看到那条船了,大概沿着浮筒,在中间左边的位置。”

  我穿好鞋,找到了那道门跟那条船。爱瑞亚蒂妮号是艘单桅帆船,看到它停靠在平静海上的模样,让我呼吸不禁加快了些。一个瘦瘦的年轻人满头纠结的头发,下半脸毛茸茸的,正在船尾修理备用马达。我从锁上了的11里叫他。

  “杰瑞?”

  他抬起头来。我向他招手,要他过来。他往下跳到平台上,光着脚丫踉踉跄跄的快步走过来。他的上身打着赤膊,伸着黑团团的毛脸往前走,像是想遮掩他男孩般的肩膀和瘦小无毛的胸膛。他的双手被引擎油弄得脏兮兮,好似戴了一副黑手套。

  他透过铁丝网门沉着脸打量我。

  “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的书掉了,”我拿出那本扉页上写有他名字的《绿色华厦》。“这是你的书,没错吧?”

  “让我看看。”他动手打开网门,可是随即又把门重重关上。“如果是我老爸叫你来的,你叫他去死,你可以回去告诉他,就说是我说的。”

  “我不认识你老爸。”

  “我也不认识。我从来就没认识过他,而且我也不想认识。”

  “那你老爸这段就解决了。可是我怎么办?”

  “那是你的问题。”

  “你不想把你的书拿回去吗?”

  “如果你识字,就留着吧。这本书会让你的脑子长进点,如果你还有脑子的话。”

  这年轻人可真冲。我提醒自己他是个证人,而且隔着铁丝网跟他生气也没用。

  “那容易,我找人念给我听。”我说。

  他很快的笑了一下。这个微笑镶在他略红的胡须当中,显得格外灿烂。我说:“有个小男孩失踪了,他爸爸今天早上被杀了——”

  “你以为是我杀的?”

  “是你杀的吗?”

  “我反对暴力。”

  他露出的眼神倒怀疑起我是信赖暴力的人。

  “那你就帮我把杀他的人找出来。你可不可以让我进去?要不然你出来谈。”

  “我喜欢这样子谈。”他用手指摸着铁丝门。“在我看来,你像是会耍暴力的人。”

  “我现在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说。“那个失踪的小男孩才六岁,他的名宇是龙尼·卜贺。你知道他吗?”

  他摇了摇一头纠结的乱发。遮住他下半脸的胡须似乎蔓生过他的嘴巴,遮得他只有眼睛可以讲话。他的眼睛是棕色的,闪着一丁点光彩,像是受损的玻璃。

  “有个女孩跟他在一起,”我继续说。“她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在看你这本书,她叫做苏珊·葛兰多。”

  “我不认识。”

  “有人跟我说你认识她。她前天晚上在这条船上。”

  “这事我不清楚。”

  “我想你很清楚。你不但把这本书借给她,还把安密特先生的宾士车也借给她。你还借了她什么?”

  “我不懂你的意思。”

  “她不知道吃了什么药,所以爬到桅杆上去。你给她吃了什么?”

  他的脸先是掠过一道恐惧的阴影,接着化为愤怒。他的棕色眼睛变红变热,好似有把火在里面烧。

  “你真是够烦,”他说道,很有他自己的风格。“你干嘛还不滚?”

  “我想好好跟你谈谈,你有麻烦了。”

  “你去死!”

  他沿着泊台很快地走掉了。他毛发浓密的脑袋配在一身男孩样的身躯上显得又巨大又怪异,活像个挂在竹竿上的圣人头像纸模型。我站在那儿看着他跳进船尾,继续埋头去弄他的马达。

  太阳几乎下山了,一等它落到水平线上时,整个海面和天空都像点着了火,熊熊燃烧成一个比响尾蛇之火还大的红球。

  我在天黑以前绕遍了停车场,想找到佛兹那部雪佛兰老爷车。虽然未获结果,可是我一直有个感觉,车一定在这附近。我开始沿着和海岸平行的大路找下去。

  西边的天空像张突然苍白的脸,失去了颜色,阳光慢慢从空中退去,在水面上悬浮了好一阵子,仿如一块委顿而掉落的天空。

  我走了好几条街,还是没找到那一辆老爷车。街灯亮了,防波堤被汽车旅馆和卖汉堡小摊的霓虹灯照亮,显得凄冷。我走到一个汉堡摊,点了一个双层汉堡、咖啡和一小包薯条。我狼吞虎咽像个饿死鬼,这才想起,我从早上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

  我从明亮的柜台转身离开的时候,天几乎全黑了。我朝山上望了望,眼前的景象令人惊惶。火势好似被黑暗喂饱,变得更大更广了;火团悬在城市周遭,有如露宿在城外的围攻大军。

  我又继续找那辆雪佛兰,从汽车旅馆的停车场,一路朝火车轨道的边街找去。我一离开大路,就转进一个贫民区。黑色小孩、棕色小孩在半黑暗中玩着安静的游戏。他们的妈妈、祖母则在那些小房的残破阳台上看着他们,也看着我。

  我在一个布满灰尘的夹竹桃篱笆后面的破巷道里,找到了佛兹漆了一半的雪佛兰。车里有音乐流泻而出。一个瘦小的男人头戴棒球帽,坐在驾驶座后面。

  “朋友,你在做什么?”

  “我在吹口琴。”

  他又把口琴凑进嘴巴,嗯嗯嗡嗡吹出几小节蓝调音符。我接下来说的话真是昧着良心,可是我已经受够了——你也一样吧——于是我说:“你吹得很好。”

  “这是天分。”

  他的手伸过车子的天窗,遥遥指向天际,接着又吹了好几节。然后他甩甩口琴,把里面的口水甩掉。他身上有酒味。

  “这是你的车吗?”我问他。

  “我替一个朋友看着的。”

  我爬进车里,坐在他身旁。钥匙放在启动孔里,我把它拿下来。他看我一眼,眼神带着忧虑。

  “我叫做亚契,你呢?”

  “亚摩·强史顿。你没有权利也没有理由逮我。我真的、真的是在替一个朋友看车。”

  “我不是条子。你那个朋友是不是一个带着小男孩的年轻小姐?”

  “就是她。她给我一块钱,要我坐在车里等她回来。”

  “你等多久了?”

  “我不知道,我没带表。不过有件事我可以发誓:这是今天的事。”

  “在天黑以前吗?”

  他朝天空瞧了瞧,好像很惊讶夜幕已经低垂。

  “没错,我拿那一块钱买了点酒,钱就没了。”他眼珠子转向我:“再赚一块钱也不错。”

  “这笔交易我们也许谈得成。那个年轻小姐到哪里去了?”

  “走下街去了。”

  他指着码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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