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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格街血案(6)


  “查过了,果然没有秘密出口。通过道的两扇房门全都锁得严严密密,钥匙也都插在里面。回头去看看烟囱吧。这些烟囱虽然都跟普通烟囱一样宽,离开炉边有八九尺高,可是从头到尾连只大猫的身子都容不下。以上说的两个地方,既然都绝对不可能作为逃走的出路,那就只好从窗子着手了。打前房窗口逃走,那可逃不过街上一伙人的眼睛。因此,凶手一定是从后房窗口逃跑的。好了,既然得出了这么明显的结论,那么,作为推论的人,就不能因为看来不通而予以否定。咱们只有去证明这些看来‘不通’的理由实际上是通的。

  “寝室里有两扇窗子。一扇窗子没给家具堵住,完全看得见。另一扇窗子的下半扇,给笨重的床架一头紧紧抵住,遮得看不见。没遮住的那扇窗子里面是紧紧拴住的。就是使尽浑身力气也休想拉得动。左面窗框上钻了个大钉眼,钉眼里钉着一枚挺结实的钉子,快钉到了头。再看着另一扇窗子,也有同样一枚钉子,同样钉着;哪怕用尽九牛二虎之力,也休想拉得起这扇窗。警察看了就完全相信出路不在这两个窗口上。因此,他们认为拔掉钉子,打开窗子是多此一举。

  “我进行的调查比较严格,这样做,理由就是刚才所说的——因为,我知道,凡是看来不通的事物,证明的结果实际上未必如此。

  “我就这样着手琢磨了——从结果推溯原因。凶手准是从这两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就算这样,凶手出去了可没法再从里边挂上窗框,要知道大家看见的窗框就是拴着的——这事非常明显,警察才不在这方面追根究底。可是窗框是拴紧的。那么,一定能够自动拴上。这个结论绝对错不了,我走到那个没堵上的窗口,花了番手脚才拔去钉子,打算把窗框推上。不出我所料,果然是怎么推都推不上。我这才知道,准是暗装一道弹簧;我的想法证实了。就此相信不管这钉子的情况看来依然多么玄妙,我的前提至少是对的。仔细找了一下,马上就找出这个机关来了。我一按,心里对这个发现挺满意,就忍住了,没去推上窗框。

  “当下重新放好钉子,留神打量一通。一个人跳出这个窗子,窗子会重新关上,弹簧也会碰上;可是钉子不会重新钉好。这个结论很清楚,我的侦查范围就此缩小了。凶手一定从另一个窗子逃走。两个窗子的弹簧大概是相同的,假定这样的话,钉子上一定有个不同的地方,至少钉法上不同。踏上床架的棚子,我探出头,仔细朝床头后面另一个窗子端详一番。伸手到床头后面一摸,一下子就摸到弹簧,一按,果真不出所料,就跟那扇窗子一模一样。于是看看钉子。正跟另一枚钉子一样结实,而且分明是一样钉法,也快钉到了头。

  “你会说我给难住了;真这样想的话,一定是弄错了归纳法的道理。套句运动界的行活,我可是‘百发百中’。线索始终没断过。任何一个环节都没脱掉。我已经追到这个秘密的底了;那个底就是钉子。我刚说,外表上看来,这钉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钉子丝毫不差;尽管看起来这是真凭实据,可是眼看线索马上就要解开,比起来,这凭据根本毫无价值了。我说;‘这钉子一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头就箝出了钉头,外加二三分长的钉身。钉身的其他部分还在钉眼里,就是在那儿断掉的。断口是老的,因为边上全生了锈,分明是锤子捶断的,一捶就将钉头多少捶进下边窗框的顶上。当下我就把针头重新放在刚才取出的缺口里,果然活象一枚钉子——一点缝都看不出。按了下弹簧,我轻轻把窗框推上见时;钉头还牢牢嵌在窗框的钉眼里,一齐推上去了。我关上窗,钉子又成了整整一枚了。

  “说到这儿,闷葫芦总算打破了。凶手是打床头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凶手一逃,窗就自动关上了,或者是凶手故意关上的也说不定,窗也就给弹簧挂上了;警察把弹簧的那股力错当做钉子的力——就此认为不必再追究了。

  “第二个问题要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这一点,我跟你绕着屋子兜了一圈,就胸有成竹了。隔开那扇窗子五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针。谁也没法从这根避雷针上够着窗口,别说是跳进窗里了。可是我看到四楼的百叶窗是别的一种,巴黎的木匠师傅称做‘铁格窗’——这种款式目前很少来用,在里昂和波尔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还时常看得见。样子象普通的门,是单扇,不是双扇,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铸成镂空铁栏,这就可以给人当作绝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叶窗足足有三尺半宽。咱们当时从房子后面望上去,看到两扇百叶窗全都半开半闭——就是说,百叶窗跟墙面恰正成个直角。

  “警察大概也象我一样,查过那幢楼房的后面;要是检查过的话,不会不看这两扇铁格窗的宽度,但他们没看出窗子有这么宽,就算看到了,反正也没当做一回事。其实,他们既然深信这地方不能当做逃的出路,自然在这儿检查得马马虎虎了。可是,我看清楚了,床头窗口那扇百叶窗如果完全推开到挨着墙,离开进窗外还不到两尺呢。还有一点也很清楚,只有身手异常矫捷,胆大包天,浑身使劲,才可能从避雷针爬进窗里。现在假定这扇百叶窗完全敞开,只有二尺半的距离;强盗大可以紧紧抓住百叶窗上的铁格。然后松开避雷针,两脚牢牢顶住墙,大胆从上面纵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叶窗顺势一推关上了。如果假定当时开着窗,连他的人都可以趁势跳进屋里。

  “希望你特别记住一点,刚才说过,要干那么危险,那么困难的绝技,必须身手异常矫捷,才能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让你知道,跳窗这件事可能办得到;——不过,其次,也是主要一点,请你记住,必须具有特别灵活的身手,简在是不可思议的身手,才跳得成。

  “不消说,你会用上一句法律辙儿说‘把事实证明一下’,我与其强调充分估计凶手跳窗必须具备的矫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这在法律上也许用得上,在推论上却行不通。我最终目的只是搞清事实真相。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刚才说的联想一下: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种特别尖锐或者刺耳的喊声,乱七八糟的声音,那声音是哪国口音,可没有一个人说的相同,而且发些什么音也听不清。”

  听了这番话,我心里一下子似懂非模的,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似乎快要领会了,却又无法理会,恰如有时候,人们心里快要回想起来,想到头来,偏偏又记不起一样。我朋友接着又大发宏论。

  “不说你也明白,”他说道,“我已经把话题从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进来的方式了。我的用意无非提醒你,出去进来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现在回过头来讲讲室内情况吧。看看这儿的现象吧。五斗橱的抽屉,据说给人搜劫过,可里头还有不少衣物。因此这种结论实在荒唐。这不过是个猜测——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且。怎么知道抽屉里发现的这些东西不是完整无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没看见有什么人来往——难得出门——用不着好多会替换衣服。抽屉里的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俩手头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贼偷走什么的话,干吗不偷最好的——干吗不全偷走?一句话,干吗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币,反而拿衣服添麻烦呢?金币没拿走。银行老板米尼亚尔先生说的那笔钱。几乎原封不动放在地板上两个袋子里。

  “警察单凭一部分供词说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对谋杀的动机,产生错误看法,希望你心里可别存这种看法。送去一笔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谋杀,象这种巧合的事,人生中随时随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跷何止十倍于此,可又何尝有人注意过呢。一般说来,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绊脚石,凭他们的那种学问,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论——要知道人类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取得极为辉煌的成就应当归功于这种理论。在目前这件事上,要是金币丢了,那么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仅仅是巧合了。那一来,倒证实了关于动机的看法了。不过,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要假定这个暴行的动机是为了钱,那势必认为凶手是三心两意的白痴,竟然现成金币不拿,而且连原来的动机也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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