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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格街血案(5)


  “说到这两条人命案,先深入调查一下,才可以拿出个主意。去私访一番,倒也开心,”(我听了心想这字眼倒用得怪,但嘴里没说什么)“此外,勒·本曾经替我效过劳,我可没忘情。咱们去亲眼看看现场。我认识警察厅长葛某某,他不会不放咱们进去。”

  我们获得了许可,就马上到毛格街去。这条街在里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脏得不象样子。我们的寓所离这个区有老长一段路呢,所以赶到那儿,已经快近黄昏了。那幢房子倒一下子就找到了;因为还有不少人站在街对面,毫无目的,不胜好奇地怔怔抬头望着紧闭的百叶窗。这是幢普通的巴黎式房子,大门一边有个可以了望的门房间,窗上有块活络玻璃,标明“门房”二字。还没进门,我们就先走到街尽头,拐进一条胡同,再拐个弯,走到那幢房子的后面——这其间,杜宾专心一意的把那房子和左右前后的街一面都细细查勘一番,我倒看不出有什么名堂。

  我们折回原路,回到房子前面,按了门铃,出示证件,看守人员就放我们过去了。我们走上搂——走进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死者母女俩的尸首还停放在那儿。房里那份乱,照旧听其自然,丝毫未动。我看到的和《论坛报》记载的并没什么出入。杜宾把一切东西都仔细查过——连被害人的尸体都没放过。接着就走到别的房间里,后来又到院子里;有个警察从头到尾陪着我们。查到天黑,才离开现场。回家途中,我这位朋友顺便到一家日报馆里去了一会儿。

  上文说到过,我这位朋友的怪念头真是无奇不有,而且我对这些任念头一向听之任之——因为在英文里找不出恰当的同义词。当时他对我可绝口不提这件人命案子,他生性如此。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他才突然问我,在惨案现场有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情况。

  他口气里着重“特别”这个字眼,不知怎的,竟教我暗吃一惊。

  “没,,没什么特别的,”我说道,“至少,跟报上看到的记载没什么两样。”

  “报上恐怕并没涉及本案那种惨绝人寰的恐怖性。”他答道。“不过,别去管那张报纸的无稽之谈吧。我看,这件疑案大家认为破不了,其理由倒应该看成容易破案——我说的是本案的特点中那种超越常轨的性质。由于表面上找不到动机——不是杀人的动机——而是杀人手段这么毒辣的动机,警察局竟弄得一筹莫展。楼上只有被害的列士巴奈小姐,并没旁人,再说没有一条出路逃得过上楼那伙人的眼睛,这而件事眼明明听到了争吵声音,表面上看来完全矛盾,这点警察局也弄得莫名其妙。房里乱七八糟,死尸倒塞进烟囱里;老太太的尸首残缺不全,惨不忍睹;官府办案的碰到这些情形,加上刚才提到过的原因,以及种种不必多提的情形,他们吹嘘的聪明自然施展不出,无能为力。他们犯了个大错误,可这倒也寻常,他们把难得看见的事错当做奥妙透项的事了。不过,如果要探求事实真相,只须打破常规,就可以摸索出一条道理来。象咱们目前进行的查访工作,与其问‘出了什么事’,还不如问‘出了什么从没出过的事’。老实说,这件疑案,我一下子就能解决,或者说,已经解决了,我看作容易,警察看作破不了,这恰恰成为正比。”

  我暗吃一惊,默不作声地盯着他。

  “我正在等着,”他望着房门,接下去说,“我正在等着一个人,这人也许不是这两件惨案的凶犯,可是跟这次行凶一定有几分关系。这些罪行中惨无人道的一节恐怕跟他丝毫无关。但愿这个猜测不错,因为全部破案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上面了。我在这间房里,无时无刻不在盼望那人光临。不错,他或许不会来;可是多半会来。要是来了,就少不得把他留下。这是手枪;咱们两个都知道到时候怎么样使枪。”

  我拿了手枪,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信不了自己的耳朵,杜宾却径自说下去,八成象在自言自语。我早就交代过了,碰到这种时候,他总是心不在焉。他那番话是对我说的;声音虽然不高,那副腔调却是一般用来跟老远的人说话的。眼睛光是茫然望着墙上。

  “大伙在楼梯上听到的吵架声音,不是那两个女人的,这点完全由证人证实了,”他说道。“咱们可以放心,不必怀疑老太太是不是先害死女儿,事后再自杀。我说到这件事,主要是为了说明凶杀的方法;因为列士巴来太太的力气不会那么大,要把她女儿的尸体塞在事后发现尸体的烟囱里,可绝对办不到;再说她自已遍体鳞伤,人家决不会认为她是自杀。因此,凶杀这件事是第三者干的;第三者的声音呢,也就是大家所听见的吵架声。我现在来谈谈证人的供词吧,不谈有关这些声音的全部供词,单谈那种供词中的特殊点。你看到有什么特殊的吗?”

  我就说,证人一致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或者,照其中一人说是刺耳的声音,那就各有各的说法。

  “那是证据,”杜宾道,“可不是证据的特殊点。你没看出什么特殊的地方。但这里头有一点得注意。正如你所说,证人都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在这问题上意见都一致。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特殊点就来了,特殊点倒不在于意见不一致,而在于这些证人,无论是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一形容到那个声音,人人都说是外国人的声音。人人都肯定不是他们本国人的声音。没一个把这声音比做他通晓的任何国家的语言——恰恰相反,法国人认为是西班牙人的声音,‘要是他懂西班牙话,就听得懂几个字眼。’荷兰人硬说是法国人的声音,可是在他的供词里却说:‘不懂法国话,证人是通过翻译受讯的。’

  “英国人认为这是德国人的声音,但‘并不懂得德国活’。西班牙人‘肯定’这是英国人的声音,可是他完全‘根据说话腔调判断的’,‘因为他一点英国话都不懂。’意大利人却以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但‘从未跟俄国人谈过话’。此外,还有一个法国人跟头一个法国人说法又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声音;可是,并不通晓那种语言,就象那个西班牙人一样,‘根据说话腔调’。瞧,当时那声音真是多么希奇啊,看这种供词,能够证实那是哪种声音呢!——这种声调,连欧洲五大区域的公民都没听惯!你会说那大概是亚洲人的声音——是非洲人的声音吧。在巴黎,亚洲人可没几个,非洲人也数得清;不过,先不去否定这种推论,现在只提出三点,请你注意。一个证人说这声音‘与其说是尖声尖气,不如说是刺耳’。还有两个证人说是‘又快又乱’。没一个证人提到他听得出什么字——象什么字眼的声音。

  “我不知道。”杜宾接着说,“你听了我这番话,心里有什么谱;可是不瞒你说,就凭供词上谈到粗声粗气和尖声尖气的这一部分,便可以作出合理的推论,这种推论完全足以令人产生疑问。根据这个疑问顺藤摸瓜,就可以进一步调查这件疑案。我刚才说‘合理的推论’,可我的意思并没全部表达出来。我原想说这种推论是唯一合适的推论,这种推论的唯一结果必然产生疑问。不过是什么疑问暂时还不说。只要你记住,我心里这个疑团完全有根有据,足以使我在搜查那间寝室时,对搜查方式和大致目标心里有个谱。

  “现在咱们就算到那间寝室去了吧。先找什么呢?凶手逃走的方法。咱们俩谁都不信不可思议的怪事,这是不消说的。列士巴奈太太母女俩不会给妖怪杀害。行凶的是个有血有肉的,逃走时也不能化为一缕轻烟。那么怎么逃的呢?幸亏这问题只有一种推论的方式,靠了这方式一定能得到个明确的判断。咱们把凶手可能采取的逃走方法,一一加以研究吧。大伙上楼的当儿,凶手明明就在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房里,至少可以说是在隔壁房里。因此只要在这两间房里找出口就行了。警察已经把四处地板、天花板和砖墙全都查看得一清二楚。没什么秘密出口逃得过他们的法眼。可是,我信不过他们的眼力,亲自查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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