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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甚者,我还和二哥一起,趁着阿爹睡觉时,到他的钱夹子里去“拿”钱买棒棒糖。阿爹睡在亭子间,他总是把自己的长衫盖在被子上,而钱夹子就放在长衫的口袋里。是二哥先发现这个吃棒棒糖的“资金来源”的。前两次,都是二哥动手,我在旁边“观战”,然后同享“胜利果实”。第三天晚上,我去“独立作案”了,可刚一伸手,就被装睡的阿爹逮了个正着。他也不是个富人,可能接连两天发现钱夹子里本来就不多的钞票有所短缺,于是便计擒小贼。

  虽然母亲对两个学龄前“小贼”未加丝毫挞伐和训斥,但却想到是该送我和二哥进学校的时候了。那时,小学并没有入学年龄的限制。中国的歇后语说: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反正我在家里也是瞎玩,莫如让我跟二哥一起去上学,跟得上班就学点东西,跟不上班,只当换个玩的地方就是了。于是,我一度成了二哥的同班同学。那年,我快五岁了。

  其实,二哥小时候绝少有特别出格的行为。一般来说,能够调皮捣蛋恶作剧的小孩都是“机灵鬼”,但二哥并没这份福气。他七个月早产,出生时不过三斤,放在暖箱里才得以成活。初生的二哥被父母叫作“三斤子”。长大成人后,二哥之所以是四个兄弟中个子最高的,完全是由于母亲注意到他先天不足,对他格外照顾所致。母亲曾让当时在美国进修的父亲给他寄回不少大钙片和含钙的“大力果奶粉”。正因为吃了太多的钙,他的骨头特别硬。小时候,从来不打孩子的母亲常说:“我可不愿意打大蜀,打了他我的手疼。”但是,二哥的智力毕竟还是受到了早产的影响。

  对二哥来讲,“功课好”不是他力所能及的事。在二哥成长的过程中,我“抢尽风头”,虽然没有我的任何错误,但长大以后,总使我对他怀有深深的同情。

  我和比我大两岁八个月的二哥同班,自然令他感到很没面子,放学回家,便天天向母亲告状,说我什么都不懂,上课还乱动。

  对那段学生生涯,我只记得我的座位在教室的最后面。那个时代中国的人口只有四万万七千五百万,学校里也不会人满为患。我们教室后面的两、三排空位子,都成了我的地盘。上课时,我常在空位子上窜来窜去,挺自在的。现在想想,我该是班上最矮的,理应坐在第一排,何故把我放在最后面?或许母亲是这样对老师要求的?可能老师也没把我当回事?没准二哥告的状基本属实?

  总之,那段学生生涯的烙印是,我从滑梯顶上栽下来,在左腿的膝盖上留下个一寸长的伤疤,至今清晰可见。那段学生生涯的收获是:我对国语注音字母一窍不通,似乎从来没学过,而这正是那个年级该学的。现在,从台湾来的中国人在美国办的中文学校,仍然使用国语注音字母教学。

  【五 下南洋】

  我与二哥做同班同学并没有多久,便因全家移居泰国首都曼谷而作罢。

  一九四八年六月,父亲出任中美合资的中国航空公司曼谷办事处处长,先行前往,母亲在年底才带着五个孩子去泰国与父亲会合。

  去曼谷的时候,抱在母亲怀里的妹妹才几个月大。在上海出生的妹妹名字是大曼,这与父亲按出生地给孩子取名的原则不尽相符,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他的疏忽。上海的简称是沪,如果我这个惟一的妹妹名叫“大沪”的话,日后也许得步大哥的后尘,被他一帮高中同学发明的“吕大齐,骑大驴”一样,整天被同学戏滤“吕大沪,吃大户”了。所以,我们兄弟姐妹六人,惟独妹妹大曼没有以出生地命名,实在是父亲的“远见卓识”。

  初到曼谷,我们住进了月光胡同一座两层楼的花园洋房。房子类似美国的sing-lehouse,但是,多了院墙和大门,车房不与小楼相连,厨房也不在小楼之中,而是悬空架在小楼后面小河的下游。厨师有时会把脏水直接倒进河里,所以厨房周围的河水漆黑浑浊,不似架在小河上游小亭子下的河水那么清亮。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何以对那河水的色彩及成因有着如此深入的观察和记忆?只因我在这条小河里有过两次“大难不死”的经历。

  曼谷地处热带,不只植物种类繁多、四季常青,小动物也五花八门、稀奇古怪。家里有个园丁,花园自然被他收拾得琳琅满目、整齐漂亮,但我最喜欢看的却是他爬树砍芭蕉。芭蕉树沿河栽种,芭蕉短小味酸,不如香蕉好吃。

  车房正对大门,那里面住着一只“多给”,模样是鳄鱼、晰蝎或四脚蛇那一类的,一尺大小,色彩斑斓,浑身长满了疙瘩,令人恶心。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多给”是它的叫声,晚上叫得最欢。在我家帮工的阿姆是个华侨,她说,“多给”一叫,家里就要来客人。不过,我倒觉得“多给”和来客人没什么关系。

  车房里的“多给”长相不讨人喜欢,河里的小鱼却很可爱。我最喜欢玩的就是到河里捞小鱼了。厨房下的河水里小鱼最多,一寸大小,和水一样黑。一块木板架在不宽的河面上,可能是为过河砍芭蕉而设的。木板上长满了青苔。这是捞小鱼的最好位置。

  和往常一样,有一天,我又去捞鱼了。那天的小鱼特别多,还有几条一寸半的大小鱼混在当中。它们挤作一团,好像在抢东西吃。脚下有些滑,我很小心,可是,一条小鱼还没捞上来呢,我这条“大渝”却掉下去了。我不会游泳,正在瞎扑腾的时候,一只手把我提了上来。

  以后,在我少年时代看过的电影里,英雄们在临死之前都会说“不要管我,救人要紧”、“这是我最后一次党费,请把它交给党”,然后,头一歪,就死了。可我在这第一次“大难”的临死之前,什么都没顾得上想。

  母亲听见了我的哭声,从楼里赶了出来。阿姆说,她刚巧在厨房里,听见外面“噗通”一声,出来一看,是我掉进了河里,就把我提了上来。母亲很紧张,她说,万一厨房里没有人,我就没命了。

  说的也是,早饭刚刚过后,厨师外出买菜去了,阿姆并不是厨师,只是照顾妹妹的保姆,那时妹妹刚刚会爬。阿姆去厨房纯属巧合,万一她晚两分钟去厨房,就根本没有人会知道我落了水。

  第一个美籍华裔太空人王赣骏也有过童年落水的经历。一九八五年七月,他应邀访华,在西安接受我的采访时,曾谈起过他三岁在江西落水的事。那是战乱的逃难途中,他家正在船舱里,当他掉到江里的时候,被漩涡一下子就卷到了对岸。一个艄公正在拉起一根泡在江里的竹竿,不料,跟着竹竿还拉起了一个小孩。

  万一那艄公当时不在那里呢?万一那艄公没有泡那根竹竿呢?万一那才三岁的男孩没有碰到和抓住那根竹竿呢?当时,人们都说王赣骏命大。

  我并不迷信,但直到如今,每当听说或见到一些神奇的事,我往往会抱以敬畏的态度。我所知太少,万一冥冥之中真有点什么,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话,我可不敢得罪任何神灵。

  我在曼谷第一次落水的“大难”,是阿姆帮我料理的“后事”,她带我去冲凉,洗去了浑身的黑泥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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