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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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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爱海椒、胡椒、大蒜、浓茶的乡人,会有倔强、荒诞的喜剧性格,自然可以理解。杨朝熙一直就生活在这样的乡镇人群中,他们的性格也融入他的身内。 (乡情的陶冶,在你,可算得天独厚了。我理解的乡情主要是民情、民风,这比一般地方山水更重要。当然两者大有关系,所谓一方土地养一方人。这个“人”,包含地方文化形成的地方性格)故乡的自然风光要数圣灯山,“安县八景”之一。“圣灯一盏照安州,腊溪桥前水倒流”。山上有明代古刹普照寺和圣灯寺,周围古树参天。民国二年侯国志攻打县城,杨朝熙一家曾在此避难,住在吴麻子家里。 朱大娘多次领他到她乡下去玩,一定程度扩大了他的民间视景。这是永安乡场口上的一座烂草房,屋檐挂满一串串的草鞋,是她的两个女儿打的。去永安要经过金霞洞、白马堰,也是好玩的去处。金霞洞供千手观音,每到观音节,香火也很盛。庙后的石洞幽深,寒气逼人。朝熙曾跟随大人打了火把进去过一次,洞内多奇形怪状的石筍和钟乳石,终因火把准备不足,半途而废。这个洞永远给他一种神秘味。白马堰上的铁索桥,只要一个人走上去,全体便摇晃起来。朝熙喜欢在上面跑来跑去,便是枯水时节,也不愿去走临时搭的小木桥。 还有一处野景对他日后非常重要,叫金厂梁子。实际的地名应叫东山观。是从东门灵官楼延伸出去的一条黄砂丘陵。“安邑采金”,在四川久负盛名,都是山金风化为砂砾石从山上冲刚下来形成的矿床。早在上一世纪,就有农民在城区附近开矿淘金了。金厂梁子便是其中的一处。 朝熙愿意看这里山坡上一个接一个排列的帐棚,宛如搭子的商人站在棚子的桌后,装出一副笑脸。其他的棚子照例是茶馆、吃食店、赌场,一个完整的乡镇小社会。金子大部是露天开采,称为“明窝子”。先是挖砂,然后是在河边围成一个塘子洗砂。傍晚时分,到了要用尖尖的木质“金盆”淘出砂金的时候,那些出钱采金的老板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紧张地等待他们的财运。朝熙把这一切都装进了他的小脑瓜里。“金案子”弄得像个鬼样,股东才干干净净。一般是几人合股挖一个洞。当然要有后台支持,否则争夺矿区的扯皮会成为没完没了的官司,直到把你拖垮为止。 在灵官楼与金厂梁子之间,有一座讲究的坟茔,是本城李翰林家的祖坟地。据说那一段金砂含量高,留下了老老年曾挖出金栓之类无从考查的传说。朝熙不会想到,他的幼时玩耍之地,将来会成为一部长篇小说虚构的起点。(这些乡土环境,已化入你的文化性格内。规定了你最初的眼界,一生爱好、习惯的基点,创作的活的源泉,最终成为你文学生命的基本原素) 四川是中国古代三大产金地之一。安县淘洗麸金也有千年的历史。盐井、蜀锦、栈道、索桥、采金,悠久的蜀文化熏陶了小小的杨朝熙。闭锁的故乡文化图景一旦有了现代思想、生活的参照与穿透,便会全盘激活的! 【舅父的袍哥社会】 朝熙的舅父郑慕周便是由川西北特殊环境造就的传奇性人物。 (母亲之外,舅父应算是你最近的亲人了吧?不错。说他向我展露了一个特殊的世界,一点不过份。不过我和他的关系时间很长,有各种变化,你不要写简单了。叫我说他与他的世界是丑还是美,我会一下子绊住舌头。丑即美的感觉,是不是他的世界赋予我的?) 舅父学名世斌,慕周是他“反正”以后,县里的文人赠他的名号。 他长得高大,喜活动,从小爱打抱不平,有豪侠气质。人是很精干的。十六、七岁时不能忍受后母的苛刻管束,离家在社会上游荡。他本是败落的世家子弟,因父亲早逝辍学,身无一技之长,只剩下一股强烈的求生意志。流落市井后,最初当过卖吃食的小贩。白天顶一簸箕赊来的油糖餣子或油饼,沿街叫卖。夜里就在吃食店的灶边缩着身子混一宿,俗称“烤大火”。后来靠着唯一的姐姐周济,帮人放船、放木筏,兼做点小生意。就在他沉入社会底层的时候,加入了本县的袍哥帮会。 四川的袍哥源远流长。它本是清代民间的秘密结社,属“天地会”的一支。最初以“灭清复明”为宗旨。据说始于明末民族英雄郑成功金台山会盟。于是,首次的开山立堂定名为“金台山”“名远堂”。入盟者悉照水泊梁山英雄互称兄弟,会堂首领称老大哥,遂名“哥老会”,又叫“洪帮”、“汉留”。相传清道光年间四川永宁(叙永)人郭永泰开“荩忠山”,会盟者四千人,不久兄弟伙遍及全省。安县各乡镇就在那时始建立“堂口”,先后发展到十八个之多,鼎盛时期拥有三万余人。 辛亥前,安县袍哥的主要成员是城镇无业游民、摊贩、手工业工人。因为当时官绅勾结,连一个家奴小子都敢估吃霸赊,欺压百姓。百姓参加袍哥,是为了保护自己。也偶有破落子弟,或急公好义的小粮户侧身其间。朝熙从小熟悉的舅父好友萧维斌、范绍才、刘德胜,都是小商贩出身。与郑慕周关系最深,后来结为儿女亲家的谢象仪(森隆),还在金厂梁子上用尖底背篼背过矿砂,当过所谓的“沙班”、“金案子”。他们在朝熙心目中都是“绿林英雄”,是专与官府作对的好汉。他还不懂“清水”袍哥与“浑水”袍哥的区别,对于他们偶尔采取的“浑水”袍哥的行动,贩烟,路劫(极少嫖、赌),都认作是面对为富不仁者的,没有什么不应该。达到的也是“清水”袍哥的目的:重仁取义,济困扶危。 袍哥的光棍精神,在故乡的社会舆论中一律涂上神奇色彩,使朝熙十分向往。睢水的向浑有一年去成都赶花会,在东大街青石桥路口“马裕隆”店里买东西。他穿着随便一点,看中了一套景德镇细瓷餐具,便伸手去摸。店员看他不起,问:“你想买呀?”语调带了轻蔑。他一听,沉着气问明价钱,叫兄弟伙付完款,当场把碗盏哗一声掷地摔碎,然后扬长而去。这个故事被添油加醋,流传久远。 哥老会的被压迫地位,决定了他们在保路运动中,能与同志会形成同志军共同举义。袍哥乘势发展。无路可走的农民大量拥入,社会上有一定地位的、过去瞧不起袍哥的士绅,也纷纷参加。照安县城里说法,当了袍哥就算“掐了眼睛”,变成人了。绅士的加入,不必像郑慕周、谢象仪那样,从老么十排做起,不必按劳绩一级一级提到九排、七排、副六(六排)、管事(五排)、三爷(三排)、二爷、大爷。他们只需捐钱便可成为辈份最高的“一步登天的大爷”。这样,哥老的实权落在了绅士手里。这些人一变又当上团总、乡长之类角色。安县许多乡镇头面人物往往是“土匪”型的,而拥有武装力量的袍哥头目多被“招安”成军。 这种心理也许外省人不很了解。但仔细想想吧,我们省有半打以上的师旅长是招安出身的,而在县城里也就有着不少出色榜样。那个出名的胡子团长不必说了,十三年前,大头统领还在镇上饭店里当过堂倌哩!此外,还有不少干脆卖了田产买枪成军的绅士,简直把这看成科举一样。 这就使得四川形成了官府、乡绅、军阀、袍哥四位一体,互相联结又互相争斗的局面。哥老会可以是执政的势力,也可以是在野的势力,无论是哪一种,它已变了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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