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名人传记 > 沈从文传 | 上页 下页
“生命”的第一乐章(5)


  可是,十年后的战争,表面形式依旧,仍然是“打倒军阀”,骨子里却已变了质——会明顶头上司的上司,本身就是一个军阀。而会明对此无从理解。每次战事一起,他当真随着许多样子很聪明的军官“冲上去了”。可是,他对战争的忠诚——始终保留着一面蔡锷反袁战争时期的三角旗,反而成了别人的笑料。只有当他与乡下农民对面,望到对方是诚实人的眼睛时,才从腰间取下那面旗帜:“看,我这个家伙!”看到对方眼里露出吃惊神气,“他得意了”——一方面沈从文感叹着“乡下人”朴素的义利观不为外部世界所理解,另一方面,又为“乡下人”主体精神的蒙昧而忧虑。

  在“乡下人”自在生命形式的探索上,凝聚了沈从文对自己所属民族长处与弱点的反省。他渴望着他们理性精神的苏醒,在保留自身长处的同时,以新的姿态投入新的人生竞争。《边城》与《长河》,正是沈从文从深处对民族现状进行反省以后,唱出的生命理想之歌。

  然而,沈从文以乡土为题材的全部作品,都是都市里的田园之歌。他对乡村生命形式的探索,是以都市人生作为参照的。他对乡村世界的叙写,全部都是都市人生思考的反拨。这不仅表现为在他的全部以乡土为题材的作品中,几乎都穿插着对都市文明的批判,而且,他笔下的都市人生,在整体上也与他笔下的乡村世界对立。

  这是一个人性失落的天地,是都市上流社会沉沦的人生图景。在《八骏图》、《绅士的太太》、《自杀》、《来客》、《烟斗》、《大小阮》等一系列作品中,沈从文以讽刺的笔触,抓住都市上流社会的言与行、表与里的分裂,从不同侧面揭露都市“现代文明”培育的虚伪、自私、怯懦、自大、庸俗。人的本质的失落,人性违反自然,是贯穿这些作品始终如一的线索。《绅士的太太》里那些“绅士淑女”们玩着“爱”的游戏,在相互欺骗中进行“没有爱的接吻”,还居然混和了笑与泪;《八骏图》里的大学教授们,外表上的“老成”、“庄严”,满口的“道德名分”,却“与人性有点冲突,不大自然”,《大小阮》中大阮一类人物,“自己活得很幸福”,“百事遂心,还是社会中坚”,也正是他们,泯灭了天良,丧失了做人的起码道德……在所有这些场合,人变成非人。沈从文对都市上流社会的价值估量,除了带有30年代民主主义作家的共同倾向,即从人性角度暴露了都市社会的黑暗,还反映出沈从文独有的特点:以“乡下人”的眼光去看待都市人生的荒谬。

  沈从文也写出了这个沉沦的人生天地里,企图摆脱泥淖的挣扎。《都市一妇人》、《如蕤》、《一个女剧员的生活》,集中提出了沈从文的反庸俗要求,表现了都市男女摆脱庸俗人生的努力。然而,她们的挣扎和结局全都是“未了路”。“新的有什么可以把我从泥淖中脱出?”正是这些人物共同面临的人生苦闷。

  将沈从文成熟期的全部创作作为一个整体,便不难看出沈从文笔下人生世界的基本结构:

  影像

  在这个人生结构中,积淀了沈从文的哲学思辨。这种乡村与都市的对立,从文化的构成看,是都市“现代文明”(即20世纪中国社会的封建文化与资本主义文化的混合体)与原始民性(原始文化的遗存)的对立;从哲学角度看,则是“人性的扭曲”和“人与自然的契合”的对立——从时空角度看,它又表现为现在与过去、未来的对立。这里的现实,是人性扭曲的都市人生图景与湘西乡村社会在时代巨压下的人性变异;这里的过去,是人与自然契合的原始人性;这里的未来,是人性向自然的复归(既保留人性的本来,又具有理性精神的觉醒,加入新的世界竞争)。这种思辨的思想来源,是“五四”以后开始的人的独立与精神解放的思潮(西方文化的积极部分对中国封建专制文化的反拨,是中西文化撞击的产物)与中国传统哲学(主要是老庄崇尚自然的人生哲学——它更多地置根于南方文化传统,而这一传统又恰恰在沈从文所属的南方少数民族文化中得到更多的保留——对儒家文化的惰性部分的反拨,是苗汉文化撞击的产物)相互渗透与融汇的结果。

  ——沈从文对人类进程提出的哲学解释,触及到历史行进中伦理主义和历史主义的二律背反。即人类社会的历史进步是以伦理的相对退步为代价的,而人类的理性精神又恰恰要求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梯上的伦理主义复归。“五四”时期,当人们痛感中国面临的生存危机,不能不张扬历史主义,宣告与传统文化的断裂。在这一过程中,鲁迅成为文化思想领域内的伟大旗手。然而,鲁迅很快感到了这种彻底断裂的困难和巨大的精神痛苦,又开始表现出对传统文化积极部分的认同。沈从文的思辨恰恰表现为与鲁迅相反的程序。他的创作更多地从伦理主义角度,强调了都市“现代文明”畸形发展带来的人的本质的失落和伦理沦丧。但他也同时意识到了传统的伦理与民族的封闭性、保守性不可分。在他对“乡下人”——一个原始民族弱点的反省中,提出了如何组织他们到一种新的竞争中去的问题。无论是从历史主义角度,还是从伦理主义角度感到的精神困扰,都是从不同侧面碰到的贯串了整个20世纪的“中国问题”。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