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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木清华(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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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如上的认识,梁实秋和闻一多决心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他们各自择定了一个靶子,相继写出了《草儿评论》和《冬夜评论》两篇长文。闻一多的《冬夜评论》写出后,曾寄孙伏园主编的《晨报副刊》,但稿子寄出很久不见答复,请求退稿也没有回音。这使他们敏感的心灵如受到重大刺激,愈发感到有公开发言的必要。在这时刻,又是梁实秋的父亲梁咸熙先生伸出了援助之手。他慷慨解囊,拿出一百元送给两位年轻人,使他们得以顺利地把自己洋洋四万字、合称为《冬夜草儿评论》的著作出版发行。后来,这本书即成为“清华文学社丛书第一种”。 在这部著作中,他们尽情阐发了自己对新诗创作的意见,热切地倾诉说:“不幸的诗神啊!他们争道替你解放,‘把从前一切束缚你的自由的枷锁镣铐打破’,谁知在打破枷锁镣铐时他们竟连你的灵魂也一齐打破了呢!”从这情感充溢的话中,约略预示了诗坛上将有一种新的诗歌理论和创作风格的出现,只不过现在还处于萌芽时期。至于其完全成熟期的到来,那要等到新月派活动的全盛时代了。 与开展“清华文学社”活动的同时,梁实秋还担负起了《清华周刊》的编辑撰稿的任务。他这项工作的合作者是吴景超。那时,他们必须每周编起一期篇幅达一百八十页的稿子,还得自撰社论,间隔不久,还要加出《文艺增刊》。任务相当繁巨,但他们干得得心应手、胜任愉快。对这份刊物,梁实秋怀有相当浑厚的感情,曾以自豪的口吻说过:“我不知哪一个学校可以维持出版一种一百八十页的周刊,历久而不停。”从下面的一段记述可以看出,当年的梁实秋,在清华园内不失为一位锋头甚健的人物—— 我们写社论常常批评校政,有一次我写了一段短评鼓吹男女同校,当然不是为私人谋,不过措词激烈了一点,对校长之庸弱无能大肆攻击,那时的校长是曹云祥先生(好象是作过丹麦公使,娶了一位洋太太,学问道德如何则我不大清楚),大为不悦,召吴景超去谈话,表示要给我记大过一次,景超告诉他:“你要处分是可以的,请同时处分我们两个,因为我们负共同责任。”结果是采官僚作风,不了了之。我喜欢文学,清华文艺社的社员经常有作品产生,不知我们这些年轻人为什么有那样大的胆量,单凭一点点热情,就能振笔直书从事创作,这些作品经由我的安排,便大量的在周刊上发表了,每期有篇幅甚多的文艺一栏自不待言,每逢节日还有特刊副刊之类,一时文风甚盛。这却激怒了一位同学(梅汝敖),他投来一篇文章《辟文风》,我当然给他登出来,然后再辞而辟之。我之喜欢和人辨驳问难,盖自此时始。 “喜欢和人辨驳问难”,这确乎是当时年轻的梁实秋的真实写照。他以青年人特有的浪漫,特有的热情,到处和人争论,一点不象他中年之后表现的那般温和敦厚。从1922年夏到1923年夏的短短一年间,他至少参与了当时文坛上的三次论争。论争的对手,有的是同辈青年,有的则是前辈的权威。 1922年6月25日,他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了《读仲密先生的(丑的字句)》一文,就新诗创作向当时的批评大家周作人提出了异议。他一本在《冬夜草儿评论》早就阐明的宗旨,热情地维护着缪斯女神的尊严和美。在他看来,美,应该成为诗歌创作所应遵循的最高原则,不美无以谈诗。所以他反对周作人“瓜皮艇子茅屋尺素书”可以入诗、“小火轮洋楼电报”等也可以入诗的观点。他坚持以为“丑”的字句象“小便”“如厕”之类决不可写进诗中,那样会把诗美破坏净尽。他举出湖畔诗人中的一句“一只母鸡被一只雄鸡强奸了”,认为不仅“俗浅”,而且“丑不堪言”。讨论扩大后,梁实秋的思路也随之加深,而且更系统化。后来,他在一篇文章中写的两段理论色彩很强的话颇为引人深思。因为三十年代他同鲁迅及左翼诸公所争辩的问题,其基本思想都已在这里初具雏型。 其一讲的是“情感”问题: 我们不要把“情感看得太不值一文钱。诗自然是“止于表现情感而已”,但是人的情感不是都可以在诗里表现的,要经过一番刷洗涵养的工夫,要经过选择删裁的手续,然后才有在诗里表现的价值。……丘八爷口里的“他娘的……”、洋车夫口里的“……”,未尝不是情感,……亦未尝不真,然而诗人采取这类材料时,不能不“计较字句的丑不丑”了!即以现在所谓诗人的诗而论,除一本《女神》以外,所表现大半是些情操(Sentiment),不是情感。 很明显,他在这里极力维护的是情感的纯洁、高尚。 其二所涉及的是最易引起歧议的问题,梁实秋正因为日后始终坚持并发挥了此处所阐发的思想,而赢得了“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之谥: 东峦先生说:“无论谁们尽有作诗人的资格,”我想资格二字还待解释。诗人必备的资格是什么,且不必讲;假如人人都成为诗人,那么也就不成为诗人了。诗人是一种特殊的称号,以别于非诗人的,我以为人人皆有作诗人的可能(Posgibility),但人人不能皆有作诗人的必能(Proba-hillity)。 诗境即是“仙人境界”,因为都是超脱现实世界以外的——想象的。所以学诗无异于求仙。离开现实世界愈远愈好,工部称青莲曰:“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那得知其故”?这是诗人特备的资格。放翁有一绝: “六十余年妄学诗,工夫深处独心知。 夜来一笑寒灯下,始是金丹换骨时!” 可怜现在的一般“诗人”无仙骨而“妄学诗”啊! 我要首先向无仙骨而妄学诗的人说:“不要作诗罢!” ——不敢说“不准作诗”。 假如我们能够镇定下来细细体会梁实秋的这番话,至少不能不说,他有一片热爱艺术、忠诚于艺术的痴心,同时也是真正懂得艺术的知音者。 翌年的六月份,梁实秋与朱大枬等就小说创作中的“新某生体”展开的争论,情形更形激烈。 论争由朱大枬一种不太负责任的说法引起。他把当时一些新小说家喜欢在作品中以外国字母代替人名和地名的作法讥诮为“新某生体”。比附既不恰当,且其文中“天赋中国人以两种特质——仿效和懒惰”的说法,与新文学创作呈现的积极进取气象也正相违背。梁实秋大概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连写了四篇文章与对手反复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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