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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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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康奈尔教物理 我在康奈尔,一共住过三次:第一次从1910到1915年作学生;第二次作物理教师;以后在1969年作客座讲师,主讲两种以上课业混合问题(interdisci-plinary topics)。在第二次停留期间,不论在工作上及和朋友交往上,我都觉得生活饶有平和及兴趣。1919年6月,我离开柏克莱到绮色佳之后不久,便安顿在布来恩道(Bryant Ave)三一八号一家舒适的寄宿舍,比我作学生时候住的林登道一二七号更近于校园。我来得早,得以参加6月20日康奈尔五十周年校庆。在庞大武库馆(Armory)内有几千宾客用餐,在席上,不可能听到人们演说,那时的音响设备不似以后那样有效,集会不得不移到贝莱堂(Bailey Hall)举行。庆祝活动还包括在方院(quadrangle)西边康奈尔(Ezra Cornell)铜像的揭幕。 1919年10月2日,我第一次上堂讲课,讲的是电磁现象,未带草稿。不久,不带草稿讲课便成了我的一种习惯,然而我承认带草稿我可以讲得更好一点。我还教大二学生物理十四号试验和高深的物理廿五号试验。我和同僚葛兰载(Guy E.Grantham)一同试验无线电话,我们使用几百码电线,以便能从洛克菲勒馆三楼和二楼通话。重要的当然是其中的原理,要是你能从一层楼通话到另一层楼,你同样可以从一洲通话到另一洲。虽然我通常对于我的职责小心谨慎,可是我心不在焉的习性——我在大二时候因此得了“教授”的绰号——仍然使我受了愚弄。 有一天,我于十一点钟走出物理大楼,一些我的学生正在走进,他们问我:“赵博士,你不来上课吗?”我说:“当然要来上课!”我去到体育馆作了一小时的运动,回到物理大楼准备上我以为十二点钟课时,课室空无一人!然而我确实声明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我是守时的。有一次,约会我的女友周淑安游览纽约市后,我赶乘夜车适时到达绮色佳,在洛克菲勒馆上早晨八点钟的课。时至今日,人们仍可在物理大楼走廊上看到所有以前教师的名单。 为了我自己的兴趣,我旁听了毕德威(Charles C.Bidwell)、莫道克(Carleton C.Murdock)、崔沃、欧文思(F.W.Owens)和墨瑞特等教授的课,甚至安琴(O.D.von Engeln)教授的地质学课程,我也去听。欧文思教授的住址,我记得很清楚,是在西布恩巷(Westbourne Lane),而我写信给他总写“好沃恩巷”(Bestworn Lane)。这次我集中心力教物理,和以前集中于任何课程相比,并未好多少;我看的书籍有《亨利·亚当斯的教育》(The Education of Henry Adams);维尔斯(H.G.Wells)著的《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及《世界战争》(War of the Worlds);皮尔逊(Pearson)著的《科学纲要》(The Grammar of Science);巴斯德(Pasteur)著的《生命》(Life);基爱伦(Ellen Key)著的《爱情与结婚》(Love and Marriage);黎果克(Stephen Leacock)著的《学问失误》(Literary Lapses);侯京著的《人类经验中上帝之意义》(The Meaning of God in Human Experience);艾密斯(Ames)著的《新正统派》(The New Orthodoxy);艾登内(Adeney)著的《圣经批判》(Bible Criticism)以及卡波特(Cabot)著的《人以何维生〉(What Men Live By)。 对于弗洛伊德所著《隽智与不自觉》(Freud's Wit and the Unconscious)我有这样的记述:“弗洛伊德了解隽智,可是他自己却粗俗而不隽智。”对于康德所著《纯粹理性之批判》(Kant's Critique of Pure Reason)我说:这是“一册重要书籍,但像韦星格(Vaihinger)那样有才具的人花费大半生光阴,撰写一册接一册的专书研究它,我觉得是浪费时间。”所有这些书籍当然是教学及研究物理必要阅读书籍之外阅览的;我最不喜欢的一本物理书是鲍恩亭(Poynting)与汤普逊(Thompson)合著的,我不记得是《热学》还是《机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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