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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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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以进化论的观点看待历史,看待明朝。同样,他也以此观点看待自己和他所统治的政权。松、锦战役后,众贝勒汉官一致要求进取北京,太宗尚在慎重思考中。他说:即使得到“天眷”,一统天下,他本人不可能长生不老,他的子孙也不可能世世守住祖先创下的基业而不断绝。当年大金也是一统天下,很强大,看看现在,它还在吗?早就不复存在了【《东华录》,崇德七年六月。】。这说明太宗深深懂得,他和他父亲创立的国家也将像历史上的各代王朝一样,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但他还是奋发有为,不急于进京,为的是打下强固的基础,力图使其政权延长存在的时间。 进化论观点是太宗思想中的积极因素。他提出的以上观点,反映了他的思想不保守、不僵化、不后退,而是顺应了历史潮流,与时推移,表现了蓬勃向前的气概。毫无疑问,太宗的论点都是针对明朝而发的。按正统观念,一个原属于被统治的民族,起兵向统治者进行挑战,这在当时,一概斥为“犯上作乱”,名不正,言不顺。太宗勇敢地冲破这一传统的观念,以进化论的观点,反复阐明历史发展变化和各朝代更迭不可避免的道理,论证“有德”当立为皇帝,“无德”应废为“匹夫”。 这一思想,有助于打破对明朝的迷信,更为重要的是,为太宗取明朝而代之提供了理论依据。太祖崛起之时,并无成帝业之心,他是作为反抗明朝的民族压迫的英雄人物登上历史舞台的,他的理论就是“七大恨”,阐述他的斗争是迫不得已的。他的目标是夺取辽东及山海关以西的土地,与明朝划界而守。太宗则大大前进了一步,他是以创立一个新王朝为其奋斗目标,表现了一个小国欲成帝业,“匹夫”可“君临天下”的雄心。因此,他父亲的“七大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他的斗争需要,而是从古今的变化来论证明必亡、清当兴。这就是太宗的进化论之所以形成及其实际的政治意义之所在。 当然,他所阐述的进化论,不过是“天运循环,无往不复”的历史循环论。按照这种理论,历史不是螺旋式的曲线向前发展,而是按一个固定的圆圈旋转,历史总是重复出现。显然,这是错误的。其次,他所看到的变化,仅仅偏重于帝王及其王朝的更迭,他们的升降荣辱;却很少看到人民的变化,整个社会的变化。所以他说:“天运循环,但易其君,不易其民,若天意所与者,即其民也。”【《东华录》,天聪五年七月。】君主是可以替换的,而百姓是不能替换的。一旦某姓登上皇帝宝座,“天”也就把老百姓交给了他,接受他的统治。说到底,这还是英雄创造历史的观点。一句话,在太宗看来,历史的演变,不过是王朝更替、君主位置的转换而已。 5.2,贵在得人才 一、“以人才为本” 大凡一个有作为的人物,都十分重视人才。历代开国帝王在其艰难创业过程中,往往把发现和重用人才当作一件大事,因而常常造成人才济济的盛况。这是他们获得成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在这方面,清太宗不仅继承了以往的历史经验,而且把人才的问题提高到关系国家前途的原则高度,求才如渴,爱才如宝。他说:“朕惟图治,以人才为本;人臣以进贤为要”【《东华录》,天聪九年二月。】。太宗宣布以人才作为他治国的根本,群臣以荐贤举能当作自己的重要职责。他的这一思想,比他的父亲太祖显得高明。太祖也是惜才如命的人,历史上流传不少有关他爱才的佳话。 但狭隘的民族观念限制了他的胸怀,不能正确对待除满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族的知识分子。进入辽东后,于天命十年(1625年)十月,他下令搜查汉族地主知识分子,“尽行处死”,说“种种可恶”都是他们干的【《东华录》,天聪三年九月。】,完全抹杀了他们的作用。太宗与此相反。他求人才的心情远比太祖迫切,在具体对待上,也打破了民族的偏见,主张无论满族、蒙族、汉族,只要有一技之长,他都录用。这个思想是完全适应历史发展的要求的。 如何发现和使用人才,主要途径是推荐。太宗多次下达谕旨,要求群臣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推荐人才。天聪三年(1629年),他对大臣们说:满、汉、蒙古族中有“谋略”,可胜任军、政职事的,都要以自己所见向他报告,从中选择任用【《清太宗实录》,卷5,16页。】。天聪九年(1635年),他召集众臣说:天下才全德备之人是很不容易得到的。你们满族、汉族、蒙古族各官中真有“深知灼见,公忠任事”的人,当速行推荐,不分新旧归附;不分已在官府,还是未在职的人,只要“居心公正,足备任使”的,即呈送吏部,其中有“居心公正,通晓文义”的人才,要呈送到礼部,主管该部的贝勒要随时报告,我量才酌用【《东华录》,天聪九年二月。】。 太宗对人才很有迫切感,要求很严,引起了群臣高度重视,纷纷荐举人才。大学士范文程对太宗重人才的思想理解极深,贯彻他的谕旨特别严肃认真。他曾说:“治安之本,首在得人。惟培养人才,保护善类为第一义,得一贤远胜理百度也。”【《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1,“范文程传”。】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凡他荐举的人都很“称职”。但是他发现有些大臣不出于“公”心,而是从个人私利出发,把一些不称职或根本就没有什么学识的人也“荐举”到各官衙任职。针对这一弊病,他在太宗发表上述指示后不久,与宁完我合疏上奏:“荐举不实,请定功罪连坐法。”【《东华录》,天聪九年二月。】 他们写道:圣谕要求荐举人才,上下内外臣民无不感到欢欣。“圣意”以为,了解汉人的,莫如汉人,所以叫汉人各自推举所了解的人,为国家效力。但有些营私的人竟借此大搞宗派,把“荐贤”当成一个门路,引进一些品质坏,作风不好的人。他们彼此“互相标榜”,自我吹嘘。有的出于“亲故”关系,有的受人“嘱托”,明知其人不贤,却过分夸诩、吹捧。这种状况如继续下去,即使有“公直”大臣想推荐贤人怕也不肯举了;被举的有“一二忠正之士”一看到邪风盛行,也会感到灰心,自己取消“应举”的。这样就会把皇上寻访贤才的美政变成群小“幸进之阶梯”。范文程与宁完我要求太宗对已荐举上来的人要进行严格的“核查”,同时还要对推举的人进行考核。 荐举的人如果很公正,那么经他推荐的人定可信用。反过来,推举的人作风很不正,那么他推荐的人“安得廉能耶?”为杜绝此类弊病发生,他们要求实行功罪连坐法,简单说,就是对“欺君”,荐举不好的人,要给以处罚;如果被荐的人很称职,任事也颇有成效,应当给推荐的人记录功劳,以示鼓励【《碑传集》,第3册,“开国宰辅”。】。太宗接受了范文程和宁完我的建议,批准实行。这等于给荐贤用才的问题立了大法,虽不能说完全避免各种弊病的发生,但总可以说大有好转,有些想投机取巧,奔竞“私门”的人不得不有所收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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