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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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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刚直不阿的左拾遗 由于白居易的诗有一种拨人心弦的力量,所以人们都很爱读。时间一长,便由民间流传到宫里。唐宪宗读到他的《长恨歌》和《观刈麦》等诗后,竟也被他那悲天悯人的情怀感动了。于是下了一道诏书,于元和二年(公元897年)冬,将他召回长安,破格授予负责撰拟机要文告的翰林学士。第二年四月,又迁任左拾遗。 按照唐朝的官制,门下省设左拾遗六人,中书省设右拾遗六人。这些拾遗执掌供奉和谏议等职事,朝廷有大事商议,拾遗可参与廷议,直抒己见,也可直接向皇帝陈述政治得失、天下利弊,乃至应当兴废的意见。这个官职虽然职位不高,只有八品,年禄也只有39万钱,但对于白居易这位有“兼济天下”之志的人来说,是他参与朝政、施展抱负的机会。白居易对受任左拾遗很高兴,在《初授拾遗》一诗中,他把自己初受恩宠、喜不自禁的心情和无所顾忌、犯颜直谏的决心,表达得淋漓尽致。 白居易是这年四月二十八日被任命为左拾遗的。 五月八日,他就上了一道奏疏,向宪宗一吐衷肠: “授官以来,仅经十日,食不知味,寝不遑安,惟思粉身以报殊宪,但未获粉身之所耳”。表达了自己为报答宪宗的知遇之恩,宁愿粉身碎骨的决心。同时,他也恳切地向宪宗表白了自己身为谏官,负有重要的言责,义不容辞地要对“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廷诤,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先天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倘陛下言动之际,诏令之间,小有遗阙,稍有损益,臣必密陈所见,潜献所闻。”在白居易任左拾遗的三年间,果然没有违背自己的誓言,始终挺身而出,同权贵宦官等做了不妥协的斗争。 白居易初任左拾遗的这年夏天(元和三年四月),宪宗举行“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的科举考试,选拔直言敢谏的官吏。参加这次考试的翰林学士牛僧孺、皇甫等三人,此在“试策”中,都毫无顾忌地指责朝弊,并且胸襟坦白,慷慨陈词,很受考官吏部侍郎杨于陵、吏部员外郎韦贯之的赏识,因此都被列入上等。复考官翰林学士裴垍、王涯等审查考卷后,也都一致同意考官的意见。这就激怒了宦官和宰相李吉甫。他们抓住皇甫是王涯外甥这一点亲戚关系大做文章,向宪宗控诉,说考官徇私作弊。据《资治通鉴》卷二三七略云:“李吉甫恶其直言,泣诉于上。”唐宪宗不问是非,贬杨于陵为广府节度使,罢裴垍翰林学士,除户部侍郎。王涯于四月十三日出翰林院,裴垍于四日二十五日出翰林院。 目睹李吉甫等人的无耻行径,白居易义愤填膺,遂上《论制科人状》,慷慨陈辞,力保裴垍等人: “臣伏以裴垍、王涯、卢坦、韦贯之等皆公忠正直,内外咸知,所宜授以要权,致之近地。故此来情私相谓曰:此数人者,皆人之望也。若数人进,则必君子道长;若数人退,则必小人之道行。故卜时事之否臧,在数人之进退也!乞俯回圣览,特示宽恩,僧儒等准往例与宫,裴垍等依旧职奖用,使内外人意欢然再安。若以臣此言理非允当,以臣覆责,事涉乖宜,则臣等见在四人,亦宜各加黜责,岂可六人同事,唯罪两人?虽圣造优容,且过朝夕。在臣惕惧,岂可苟安。敢不自陈,以待罪戾” 白居易的这篇《论制科人状》,可以说是理直气壮,但是却未能改变唐宪宗的决定。其实制科案,不过是一条导火线,实际上是各派政治力量的较斗。唐宪宗即位以后,很想刷新一下政治,所以提拔一些进士出身的新进分子。进士集团的人们要改革时政,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便成为抨击的对象,不只是牛僧濡、皇浦湜、李宗闵如是,其他的进士也发表过激切的言论。可是宪宗所以能做上皇帝,也多亏一些宦官的拥戴,所以他对宦官总是有些袒护。至于靠门第出身的旧官僚集团,为了保有既得权势,主张因循守旧,于是就反对过激的言论和过激的行动。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他们由于利益的一致,常常是相互勾结,共同对付进士集团。但是,这并不排除各自集团的内部分裂与矛盾。这种朋党之争,延续了四十余年,主要表现在争夺“掌权”上;这种“权力之争”,主要表现在用人的问题上。经常是党同伐异,互相贬斥、残害,甚至有的丧失了性命。总之,这种朋党之争,其实质是革新与反革新的矛盾冲突。但从表象上看,大都是为具体问题而争。白居易刚刚入朝参政,他还不深知内情,可是他实际上已经站在进士集团的一方了。 尽管他后来从不介入任何一方,但他还是有鲜明的倾向性的。这倒不是白居易徇私,而是因为他生性刚直,嫉恶如仇,对不合理、腐朽的现象,他自然就会站起来反对,故而,他的倾向性并不是从集团的利益出发的。 同年九月,淮南节度使王锷来朝,目的是要求个宰相头衔,白居易向来鄙视王锷的为人,已经看出他此来的目的。王锷任岭南节度使时,即大肆搜刮民财,他利用边郡的特点,能“计居人之业而榷其利”,得到的钱与两税钱一般多。他便把两税钱“上供时进及供奉外”,其余的皆归自己。对于外国来的商船,他就没收其利,因而“家财富于公藏”。他这次来京运用钱财,广为接纳。对宦官巨款贿赂,对宪宗更是厚贡进奉。唐宪宗收了王锷的大宗财物,便想让他遂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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