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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鉴于“没有任何与本体对立的存在”这一问题的出现,亚里士多德又提出了一个运动定义:“运动是潜能的事物(作为潜能者)的现实化。”(这句话经常被当作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而加以引用)。潜能是指尚未达到目的的事物,现实是指自己目的的事物。运动是从潜能到现实的过程。”例如,能质变的事物的实现就是性质变化;能增减的事物的实现就是增和减;能生灭的事物的实现是生与灭;能移动的事物的实现就是位移。除了第一推动者之外,一切自然事物都可以既是潜能的也是现实的(如潜能地是热的,现实地是冷的),因此都可以同时既是推动者又是被动者。

  所谓运动是指潜能事物作为能运动者的实现,如青铜作为潜能的塑像,就是能运动者,它的实现就是从青铜到铜像的运动”。

  由此观之,运动既不能单单归入事物的潜能,也不能单单归入事物的现实。运动是一种由潜能到现实的实现。运动发生是由于与能动者的接触,所以,运动的更精确的定义是:“运动是能推动者和能运动者的实现”。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把质变、增减、生灭、位移这四种变化都囊括在“运动”范畴中。把运动看作一个过程,这是古希腊运动观的高峰。

  与运动密切相关的是时间和空间。亚里士多德把空间方面运动(位移)看作是最基本的运动。空间也叫做“地点”、“场所”,是包围着物体的内部界限。一切物体都具有空间,那么,一切物体都有边界,所以,宇宙在空间上是有限的。由此出发,他批判了把虚空作为原子运动原因的原子论者,指出“独立于物体上的空隙是不存在的,虚空也是不存在的。运动无需以虚空为条件。充实的事物可以有性质变化。作空间方面运动的事物可以互相提供空间”。时间是计量运动的尺度,“它不能脱离运动和变化。运动所经过的量是连续的,有“在前”和“在后”之分,因此,运动本身也是连续的,有“前”“后”之分。当我们以“前”“后”确定了运动时,我们就意识到了时间的流逝”。时间是永远存在的,现在是过去时间的终点,又是将来时间的起点。

  此外,亚里士多德还研究了运动的连续性问题,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问题,运动和静止的关系等等问题。

  翻开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教材,其中的很多章节都和亚里士多德在这里的论述大同小异,可见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的巨大魅力,它对后世的哲学、自然学乃至宗教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四)四因论既然自然事物是运动变化的,它们的运动变化是有原因的,只有把握了它们的基本原因,才算是认识了事物。“很明显,我们应当在生与灭的问题以及每一种自然变化的问题上去把握它的基本原因,以便可以用它们来解决我们的每一个问题”。

  “一切存在物,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于自然(本性)而存在的,一是由于其他的原因而存在的。因自然而存在的有动物及其各部分,植物,单一实体如土、火、气、水等无机物。这些事物的特征是其自身内部有一个运动和静止的根源。而另一类事物,如床、衣服,就其作为技艺制品的本性来说,没有内在的运动根源,它们是由于外在的原因变化或静止的。当然,这类事物也可以因偶性具有某种运动的内在动力,如石床因其所由构成的石而获得向下倒榻的冲动力”。

  事物生灭变化的基本原因(最根本、最近的原因)有四种。(1)质料因,即事物所产生,并在事物内始终存在着的基础质料。如塑像的铜、银杯子的银,以及包括铜、银这些“属”的一类。质料是运动变化中始终存在着的因素。(2)形式因,亦即事物的本质和内在结构,是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根本原因。

  例如,雕像一旦赋予了形式,便成为工艺品,具有了雕像的类本质。(3)动力因。即事物变化或静止的根源。如出主意的人是事情的动力因,父亲是孩子的动力因,一般来说,制造者是被制定者的动力因,使动者是被动者的动力因。(4)目的因,即事物的善的终结、所追求的目的。如健康是散步的目的因。任何一个事物的变化必然涉及这四个原因,其中质料因和形式因是事物的内在因,动力因是发动变化原因。目的因是变化过程的终极和目标。

  “其次一类原因是偶然的原因。如雕塑术是塑像的基本原因。但雕塑术恰巧存在于雕塑家之中,并且正如存在于波吕克利图这个人之中,那么雕塑家或说雕塑家波吕克利图也就成了塑像的原因,但这是因偶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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