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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政治抒情诗写好不容易,而普希金却把它写得如此生动、形象和富于激情,确实不凡。别林斯基曾以普希金的这些诗歌为例佐证了他提出的“诗意的思想”和“激情说”。

  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之一。几千年来,爱情也是诗人们描写和吟唱的永恒主题。在西方文学的园地里,荷马、但丁、彼得拉克、莎士比亚、歌德、席勒、拜伦和雪莱都曾为爱情的花朵辛勤浇灌,他们都是爱情热忱的歌唱者。普希金正是他们的天才的继承人。在诗人800多首抒情诗中有许多是为爱情而作的,这同他多情而敏感的天性有关。可以认为,执着地追求真挚的爱情是普希金生活的一个主要内容。另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文学创作。从他少年时代的《墓志铭》中我们就可以洞见诗人的生活价值取向。19世纪初叶,俄罗斯的学校中流行撰写墓志铭诗体。年少不知愁滋味的学生们喜欢模枋大人们伤时感事。普希金当时这样写到:

  普希金埋葬在这里,他与年轻的缪斯在一起,
  伴着爱情、伴着懒散、渡过了快乐的一个世纪
  他不曾做过好事,但实在是个好人,
  有善良的心地。

  缪斯是古希腊神话中掌管艺术与诗歌的女神,后来,这个形象成为诗歌或诗歌创作的象征。诚然,从诗人后来辉煌的一生来看,普希金并非慵懒之辈,而实实在在是个才华横溢的一代诗人。但也毋庸讳言,爱情也确是诗人生活与创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在他短暂的生命之旅中,他饱尝过初恋的甜蜜,也品味过失恋的酸楚。真挚的恋情使诗人陶醉,虚假的情感让他生厌。爱的喜悦和烦恼在他的诗作中构成一支牵魂动魄的交响曲。

  或许是由于普希金从小就阅读法兰西文艺作品的缘故,丘比特那支爱的神箭很早就射中了这个多情少年的心。1815年寒冬的一天。一位少年站在皇村中学教室的窗前,痴情地凝视着校园内那条林间小路。

  窗外,雪花飞扬,特别的气氛扰乱了他本来就不平静的心思,任凭寒风吹打他的面庞,他依旧在那里等待着盼望已久的身影。啊,她终于出现了:只见一个穿黑色连衣裙的美丽的少女踏着轻盈的步子沿小路朝教室走来。她就是少年普希金初恋的情人巴库尼娜。初恋的幸福激发了诗人的灵感,如潮的诗情催他写出了20余首歌唱爱情的诗篇,它们都是献给巴库尼娜的。

  俄国普希金学把它们称作“巴库尼娜情诗”。其中一首描绘了诗人在林间小路中徘徊等待的心情:

  你可曾听见在小树林后面那夜间的歌声,
  一个歌者在歌唱自己的爱情和悲哀不幸?
  黎明时田野里寂静无声,
  芦笛又响起了凄切而朴素的哀音,
  你可曾听见?
  你可曾在荒凉的树林的黑暗中遇见那个人,
  一个歌者在歌唱自己的爱情和悲哀不幸?
  你可曾注意到他的泪痕、微笑,
  还有那充满了忧愁的平静的视线?
  你可曾遇见?
  你可曾叹息,当你听到轻轻的歌声,
  一个歌者在歌唱自己的爱情和悲哀不幸?
  当你在树林里见到那个年青人,
  看见他那双暗然无光的眼睛,
  你可曾叹息?

  这首诗多少还保留着普希金的前辈诗所特有的感伤主义的情调。诗人用悲伤的歌声传达出他苦恋的心情。在诗中普希金把自己的恋情融合在歌声芦笛声中,那如泣如诉的旋律在林中回响,在田野里飘荡。它是初恋少年的心声。诗人以层层递进的方式表达情感,深化主题。第一节诗通过听觉。第二节更进了一步,通过视觉,最后深入到内心。读者先是听到忧伤的歌声、再是看见忧郁的面容,最后与歌者分担忧愁。这首诗采用向读者倾诉的手法,把诗人的心境与读者的感受巧妙地联系起来,一个“你”字缩短了作者与读者的心理距离,从而在他们之间引起共鸣。

  普希金很善于借景抒情,《秋天的早晨》这首诗将爱的回味和期待写进了萧萧的秋色里:

  她已经去了!唉,我得告别
  幸福和心灵,在甜蜜的春光
  到临以前。秋季以寒冷的手
  剥光了白桦和菩提树的头,
  它就在那枯谢的林中喧响;
  在那里,黄叶日夜在飞旋,
  一层白雾笼罩着寒冷的波浪,
  还时时听到秋风啸过林间。
  啊,我熟悉的山岗、树林和田野!
  神圣的幽静底守护!我的欢欣和相思的见证!
  我就要忘却你们了
  直到春天再度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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