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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再看罗伊·塔普雷(Roy Tarpley),他撑得比较久,因为他的机会较多。他原有二千三百万美元的合约,结果搞砸了。进行毒品测试一而再地没过关,最后有一次实在是吸毒过量造成无法过关,联盟方面只好叫他永远消失。

  当我刚进到联盟的时候,我原可能成为吸毒者。打球的人都可能成为吸毒者,我也不例外。走进酒吧就会有人前来跟我握握手,然后递过来迷幻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我看着盛着毒品的小纸片,不晓得那是啥玩意,然后有人跟我说那是迷幻药。这些人——绝非NBA球员——只想炫耀曾经跟丹尼斯·罗德曼吸过毒,哪怕他们没有做到,也会这样说,因此我也没辄。我根本不需要毒品,想着到哪里玩与打篮球,就已让我够忙的了。

  我现在就可以在全国电视观众面前做毒品测试,连续做一个月都没问题。

  在运动界,吸毒问题与过去比较起来已经算是躲在台面底下了。大家都知道,若是被逮到吸毒会有何下场:整个运动生涯被毁掉。对于要什么有什么的运动员来说,他必须坐下来深思:拿什么超越诱惑,毒品还是比赛?何者能给我一辈子的金钱保障与安全感?

  不只是运动员需要有这种认识,每一个人都需要。你必须扪心自问,是要靠自己的本事打天下,不是要活在欺骗自己的谎言底下?

  当然,吸毒没错能让你暂时飘飘欲仙,但超越巅峰过后,你便会落下来,坠入深渊。

  我经常有寻死的念头。我不怕死,我要以我的方式活下去——艰苦、放荡——也不在乎别人以为我有死亡冲动。我经常听到这种说法:丹尼斯·罗德曼有死亡冲动。

  我确实有寻死的想法,那并不表示我随时想死,也不表示我偷偷地叫别人来阻止我寻死。

  我有死亡冲动是因为我不怕死。如果我撞毁法拉利死掉,那是命中注定;骑着摩托车撞死,也是命中注定。我只是不希望别人为我感到遗憾,并且说他们应该可以阻止我的,不,死了就死了吧。

  死亡唯一让我害怕之处是疼痛。为何死亡时会有痛苦?我不想要那种痛苦,我宁愿在感觉到那种痛苦之前便死去。我可能没办法活到老,以我的出身来说,我现在已经算是个老人了。出身国宅的我已经老了。

  当警察在体育馆停车场找到我以后,活塞队要我看心理医生,那家伙说我一点问题都没有:“你没疯,”他说:“你一点也没疯。”

  在一九九四年到九五年球季开始之前,马刺队再度决定跟我签新合约,此时我处于签约与资遣之间的自由球员状态。他们也叫我去看心理医生,这家伙与前次的医生说了同样的话。

  “你没疯,”他说:“他们只是不习惯跟你这种人打交道而已,他们不知道要怎样处理。”

  我想,人们说我疯掉或是吸毒只是因为要对我的乖张行径找个容易的解释。他们把我扣上发疯或吸毒的大帽子,一切就算有了,却不尝试处理问题。我在场边把球鞋脱掉,他们便说我发疯了,殊不知那是因为我的脚有问题。我开快车、赌博、驾驶快艇,他们会说我想寻死。

  有些关于我的传言实在太过分了,而且也不好笑。人们认为我可能做出任何事来,因此怎么说便怎么信。曾经有人对我说,他们看过关于我的报道指出,我在中场时脱掉球衣换上便服,然后,在第三节比赛开始之间的热身时,再把球服换上。不知道这传言从何而来,可人们却认为是事实,因为他们相信任何关于我的传言。

  事实上,我在中场时把鞋子脱掉,有时候我会脱掉球衣换上T恤,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一点,让身体能觉得轻松。可是人们若是以为我在中场时还把长裤、皮靴换上,我也没话说。

  我对脱掉衣服比穿上衣服还有兴趣。还有一件事让大家以为我发疯,那便是我要在打最后一场比赛时裸体打球,我把这件事告诉一名记者,于是变成了大新闻。我明知无法整场比赛都光着身子打球,可是我会想出点办法来的。

  我计划是这样的:在打完我的最后一场比赛之后,我将走下球场,把衣服一件一件脱掉。先是上衣,上面有签名,再把它送给看台上的孩子。接着我会把鞋子丢上看台,然后是袜子、短裤、护带。再来我便自场中央全裸地走回到更衣室去。这是前无古人之举,也是我对NBA的离别一击。

  如果我早死,大家都会说:“是毒品造成的,一定是吸毒所造成的。”大家的第一个反应一定是如此。然后他们会说:“他是自杀的,他早就想自杀了,从他打球的方式以及场外所作所为就可以看出来了。”

  当菜鸟那年结束之后,我回到达拉斯探望童年好友。有一位已经是大毒枭了,他带我到一家聚集着毒贩与吸毒者的酒吧去。我们走进那地方,刚进前门没两步,突然酒吧里有人举枪对我们射击。我朋友拔腿就跑,等我明白过来发生什么事后,立刻跟着他跑出去,我们冲回车上,在他们还没追来之前脱身。

  我坐在车上把头伏低,心里想着,我是名NBA球员,我他妈的在这里干什么?

  这件事从未见诸报端,可能是因为当时我还没成名吧。但是如果现在发生这种事,你能想象报纸的标题会怎么写吗?丹尼斯·罗德曼与毒贩离开酒吧时遭到枪击——同时各方都会加以报道,到时大家都会说:他们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了。

  一切都植根于形象,不管事实为何。同时我也发现到,一般的美国企业遇到比较不一样的人时都会被吓到。在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的最后一年,我原本准备跟洛比图(Robitussin)签订一项广告合约,可是他们看到一九九五年五月号的《运动画刊》里,由麦克·索佛(Mike Sliver)报道有关于我的事情之后,他们便打了退堂鼓。

  在那篇文章里我谈到想跟别的男人做爱,还有自杀的念头,这些大概把那家厂商给吓到了。他们说那篇文章里所描绘的形象与他们公司要求的不符。我说那没关系,那表示你们公司的形象也不符合我的形象吧。

  后来他们跟“大鲨鱼”奥尼尔的妈妈在谈。我想这会比较符合他们的形象要求了。

  回想一九九三年四月的某晚,我坐在球场停车场的车子里,手边摆着枪,面临结束自己生命抑或继续走人生路途的抉择,后来我想通了,决定用不同的方式来面对自己的问题。那就好象绝处逢生一般。

  天人交战的动机之一,在于要不要扣扳机让自己快速死亡,或是维持原来的慢性自杀生活方式。那时候我的生活无异于慢性自杀。现在我快乐地活着,不再按照别人的想法生存。我晓得别人的想法,别人说些什么,可是那些都是耳边风。经历过那么多的艰苦,没有谁能再告诉我应该要怎样过日子。在这疯狂的人生当中,我得到不少次重生的机会,这回我要靠自己生存。

  当我的人生不再有目标、不再有梦想,没有需要去完成的事,时间到我了将会知道。当我变老,发生这种情形,我或许会退隐山林,独居一段好时光。我会回忆起过去的种种,然后拿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开枪。将会是那样结束的,就在那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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