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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不错,他已经发表过诗歌,发表过小说,他的打字机已经敲出了数十万字的通讯、报道、专访,麦克的迪昂出版社已出了他的第一个作品集《三个短篇,十首诗》,彼尔的三山出版社又出了他第二个作品集《我们的时代》。

  也不错,橡园镇的图书馆已把他的作品赫然陈放在最醒目的地方;橡园镇的居民,当然包括埃德蒙医生和格莱丝,正在一面指责他的书中很多东西有悖于“斯文传统”,一面又为他的这些书感到荣耀,感到他最有可能成为继一位建筑师、一位作家和一位总统候选人之后的橡园镇第四位名人。

  但是,海明威的目标太高远,太狂妄——“我要震撼全球”。

  于是,他觉得那些作品寒碜。《三个短篇,十首诗》只印了300册,评论界几乎无人注意。只有《纽约论坛报》的评论家巴顿·雷斯戈在一篇小文章里说,有人请他读读一个名叫海明威的青年作家的《三个短篇,十首诗》,并向他寄来了这本作品。但他三个月来都找不出时间去读这本只需花一个半小时就能读完的书。另外还有一个批评家爱德蒙·威尔逊,给海明威回过一封信,写了几句无关痛痒的鼓励话。

  《我们的时代》遭遇也差不多,印数也是300册,据说只销售了170册。几个文友写了几篇客客气气的评论,从此湮没无闻。

  还有一个令人扫兴的事情是:这两本书都是非正式出版社抛出来的。这似乎有点“门当户对”的嘲讽意味。

  至于不计其数的被退回的稿件,更使人光火,许多退稿信不屑将海明威的作品称为小说,而是称之为“速写”、“短文”、“轶事”。

  海明威发誓要出“重拳”。文坛也是拳击场,不出重拳,无人喝彩。

  他已经构思好一部长篇小说,他要把从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的经历、见闻和体验都写进去。他决心忘掉一切,全力以赴。

  但是,报界又在向他招手。哈斯特系各报想同他订立一份待遇优厚的合同聘请他当记者。

  他拒绝了,他不愿再受报社工作的种种限制。他承认,记者生涯帮助了他的写作,但是他也清醒地意识到,再当记者会毁了他的写作。

  他这个决定引起了一场风波。

  哈德莉争辩说,他们正需要钱用,怎么能拒绝这样一份好的工作?她指出,他的某些小说固然有人接受,但是还有很多没人要。退稿信总不能当饭吃,而报社的合同却能保证有一笔固定的收入。她劝他采取以前的做法,一边为报馆工作,一边写小说。

  海明威大发脾气,这些道理谁不懂?但是要打到狮子,总是需要代价的。

  等哈德莉不作声了,他又去安抚。他清楚,妻子已经做出了够大的牺牲,她是全力支持自己的,她在陪伴着自己创业,她其实是勇于安贫的,之所以希望自己接受报社的合同,也实在是生活所迫,他如果卖不出文稿,他们就全靠哈德莉那笔信托基金的利息过日子。而且本金只剩了一半,另一半投股到朋友的公司里,公司经营失利,赔掉了。

  阁楼上的作家生活在局外人的想象之中颇具浪漫色彩,但真正置身其中都很少有乐趣可言。住在锯木厂楼上的海明威对一个青年写作爱好者说:“写作是件苦差事,把你的精力耗尽,要你的命。不过你能把事情做好。无论谁,只要下决心,都可以成为作家。”

  为了在用费上开源节流,海明威常常去从事临时性的工作。他到体育馆去当重量级的职业拳击手的陪练,一次可以赚上10个法郎,然后吃5个铜板的炸土豆,或者两片陈面包,一杯廉价酒,就算顶一次午餐。回到家里,常以“到别人那里去了,吃过午餐了”应付哈德莉。他觉得这样做很合算,清醒了头脑,练了拳击,挣了外快,还省了一顿正经饭。但不必跟哈德莉细述详情。

  他要维护自尊,也不要让妻子难过。

  他与巴黎那些他称之为“冒牌艺术家”的人断绝了来往。

  他需要的是安静,或者毋宁说是“孤寂”。锯木厂使他白天几乎无法写作。他必须抓紧晚上和清晨。

  每天晚上,催促哈德莉和约翰尽早睡下,他就开始工作,他不能使用打字机,敲醒了约翰,哭叫起来,那个晚上就完了。他改用铅笔。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他又起床,先把奶瓶煮过消毒,调配好奶粉,喂约翰吃完,然后就坐在饭桌边上抓紧时间写几个片断。这时,哈德莉还没起床,约翰吃完又睡了,周围一片宁静,脑子特别清醒。他喜欢这种气氛,常常从中感到创作的愉快。不像晚上,晚上他常感到累,感到生存与奋斗的艰辛。到锯木厂那刺耳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一般他也开始“户外活动”了。如果写作兴头尚佳,他就找一个便宜咖啡馆喝一杯咖啡,吃几片松糕,然后坐在那张餐桌边写上半天。他要求自己每天至少写1000字。

  “写作,在最成功的时候是一种孤寂的生活。”

  “你写得越勤奋,你就越是孤独。”

  海明威的名言都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尽管他从小就有令人惊讶的想象力。

  海明威拒绝了报社的合同,但另一个机会把他拉出了潜心创作的生活。

  庞德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名叫福特·马多克斯的英国人。此人新创办了一个命名为《美洲评论》的文学杂志,有一个财东支持,但缺少懂行的帮手。庞德想撮合他与海明威联手干。

  他们在庞德的书房里第一次见面。福特进去时,海明威正在打着中国的太极拳,踮着脚穿梭走步,一招一式,蛮像那么回事。庞德是个中国文化的热心推崇者,他倡导的意象派诗歌,对中国古典诗歌的美学风格和表现手法作了许多借鉴。海明威在庞德的书房里打几手太极拳,与环境与主人十分和谐。

  “正像那肥头大耳、眼睛闪亮的东方和尚”,这是福特对海明威的第一印象。海明威身上散发出极易使人受到感染的生动气韵。

  但海明威并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他11岁那年被接纳为教堂歌唱班的成员,歌唱班为此举行了一个仪式,他说了一句妙趣横生的大白话:

  “第一次参加集体活动的感受,好像有,又好像没有。”还曾有记者问他,在巴黎时与别的作家,艺术家们有没有“团体感情”,他回答得很干脆:“不,没有‘团体感情’。”他事事好胜,事事要争第一,因此,即使在他手舞足蹈、谈笑风生的时候,他的灵魂深处也徘徊着一个孤独的影子。

  他总是在边缘地带行动,在橡园镇,他是野孩子;在瓦伦湖,他是小绅士;在足球场上,他是作文写得最好的;在校刊编辑小组里,他是运动健将;在拳击场上,他是作家,在作家群中,他是拳击手;他与斯泰因、庞德等文艺沙龙的主人相交很深,却不屑与其他“冒牌艺术家”来往。

  他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

  但是,他自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他的性格像未经打磨的磁石,棱棱角角,很坚硬,却放射出柔和的磁光,很吸引人。他可以在第一次跟你见面的时候就一拳打落你的眼镜,当他帮你捡起来的时候,他跟你就成了朋友。

  他的朋友曾亲眼看见,他一次打完网球,回家路上舞着网球拍,边走边做斗牛动作,惹得行人纷纷侧目。他愈加起劲,还跳到街中间去斗汽车,猛刹车的司机始而大惊,继而大怒,最后却相视大笑,互道珍重。他根本没有什么“不打不相识”之类的信条,而是猛士加顽童的性格使他生就那么一种使人不可抗拒的魅力。

  福特对这个“眼睛闪亮的东方和尚”立即很感兴趣,而且联想起自己在皇家军团服役时认识的一位英勇的青年军官。于是,英国绅士福特在刚见面的几分钟里就对美国小伙子海明威有了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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