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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风起施特拉斯堡

  1770年3月底,歌德启程去了施特拉斯堡。

  在大教堂顶上的平台上,他久久眺望这壮丽的城市,以及在城外展开的森林、沃野、河流和山地,感到它像一张白纸一样展现着眼前,等待他去铭记未来生活的悲喜。他的内心滋生着蓬勃的朝气,准备创造不同于莱比锡的时的生活。

  歌德知道,此时这里属于法国,自然比莱比锡的法国风尚味儿更地道。法国是当时欧洲的进步文化中心,或许这就是偏爱意大利的父亲为他作此选择的原因。歌德在鱼市场街往下来,结识了一些意气相投的饭局朋友,其中不少是大学生。他开始认真准备取得法学学位的计划,请了一位补习老师。由于这里的大学教育重实用而不像德国大学重探讨学理,9月,歌德轻而易举地通过了考试取得了博士应考者的资格。

  这使得对任何实际事务都不感兴趣的他获得了解放。

  同时,因为同歌德在一起吃饭的大学生多数是学医的,所以法学以外,他宁愿去听生理学和解剖学的课程。

  歌德很快适应了施特拉斯堡的生活。结交朋友、学习骑马和跳舞、远足、锻炼身体,他为再次恢复莱比锡时期的幸福和自由而欣慰。半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他既不工作,又不写诗,也不作画,除了社交技艺的精进,他花不少时间研究大教堂的建筑艺术,并从这座古老的哥特式建筑中发现德意志民族的艺术成就。在外国的领士上强化自己的爱国思想,这倒是他的一个收获。

  其实,歌德最大的收获在于对人的观察和研究,他的眼光由于社会经验的增加和经历思想危机而更加敏锐和老到。首先是饭局中的人们吸引着他。“饭团主席”、法院书记官萨尔兹曼年已60开外,但对与年轻人保持友谊和维持生活秩序却有特殊的爱好。正是这个知名人士,为他打开了此地不少家庭的大门。

  虔信派的容格(又名斯蒂林)则以其基于情感的健全的常识所产生的对于善、真和正义的热情,显示着与众不同。而弗朗茨·勒泽虽然与容格一样家道贫寒,却没有他的宗教狂热。他性情朴实、正派,出语多含机锋,眼睛小而锐利,是个杰出的击剑手,决斗时常被邀请作仲裁和证人。歌德把他视为一种善良而坚定的性格的榜样,并高度评价他躬行的一个人对人对己的责任和立身行己的原则。《铁手骑士葛兹伯利欣根》中那个常能可敬地屈身于人的勇士弗朗茨·勒泽,就以他为模特而且使用了他的本名。此外,奥国大公主玛丽·安东尼特1770年嫁给法国皇太子经由施特拉斯堡的盛大排场使他深感不安,他把基督的降临与尤物的来临作对照写了一首法文诗,批评当局斥逐不幸者的命令。

  9月,歌德结识了来这里治疗眼病的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尔德,从此开始了一个对他们2人意义都不一般的新时期。

  赫尔德现在是霍期泰因一奥伊廷王子的随从。他早年学医,后来改习神学和哲学,研究过康德和卢梭,卢梭的思想对他影响很大。他前一年刚在法国会见了狄德罗,回国后接着会见了莱辛,此刻又遇到思想活跃、具有超人的热情和才华的歌德。对他而言,从启蒙运动到狂飚突进的思想准备已经就绪,一场新的文学运动就要展开。歌德则通过他感受到了新的奋斗方向,甘心作了这个仅比他大5岁的老师的学生。

  两个人很快建立了理想的师友关系。赫尔德早已因他的《近代德国文学散论》和《批评的园地》而知名,歌德则为他坚持用历史眼光来观察世界并阐明文学的历史性本质的见解所折服他一直在寻求具有批判精神和能提高他的思想和道德境界的朋友,而赫尔德的优良品性、广博的知识、深刻的洞察力以及对别人的弱点毫不迁就的尖锐性格足以使他成为此类朋友中最出色的。他向歌德讲解新美学和新伦理,讲解语言和诗歌的起源,讲授荷马和莎士比亚。歌德感到自己眼界大开,“在莱比锡,我习惯于一种循规蹈矩的生活;在法兰克福,我的德国文学基础知识毫无长进;而研讨那种种神秘宗教和炼金术甚至使我堕入黑暗。近几年广阔的文坛发生了什么事,我几乎茫然不知。”(《诗与真》)现在,是赫尔德使他开了窍——赫尔德的影响如此之大,有时歌德甚至相信他的笔迹也有“魔力”,舍不得撕毁由他书写的小纸片或一个信封。

  当然,赫尔德向歌德讲得最多的还是卢梭一心想把社会回复到自然状态的浪漫主义思想。他乐于钻研种种理论问题,老实不客气地以教师自居。色诺芬、柏拉图、莪相和民歌等形形色色的话题穿梭于他们的交谈中。歌德理解力既高,又善于摹仿,这些思想多为他用来理解自身的模糊的倾向。卢梭的思想——回复到自然状态成为歌德这一代人的坚定信念。自然而不是做作的美学;大众语而不是古典诗;理性主义让位于情感原则;人的自由和个性解放的强烈要求;对民族题材的爱好,新文学运动的核心纲领就这样在他们二人的交流中形成了。他们从对启蒙运动的大胆否定开始了被诗人克林格尔称为“狂飚突进”的时代。

  不过,赫尔德还不能完全理解这场运动的社会基础,诗歌和美学的目标也是逐渐明确的。在他向歌德灌输这些内容之时,与歌德广泛而包容的美学性格也会发生一些矛盾。尤其是他那善于冷嘲热讽的厌世者脾气,竟逐渐破坏了歌德对于奥维德《变形记》的爱好。因此,当歌德开始酝酿体现“狂飚运动”的最初成果的作品时,采取这种保护措施也就可以理解了:在赫尔德面前,我小心翼翼地隐瞒对于某些题材的兴趣,这些题材,曾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逐渐培养成熟而采取诗的形式。这就是《铁手骑士葛兹·冯·伯利欣根》和《浮士德》。葛兹的传记深深打动了我。在野蛮的乱世一个粗野而又善良的自助的英雄的形象引起我最深的共鸣。以浮士德为主角的木偶剧令我心潮起伏,难以平静。我曾涉猎各种各样的知识,而且早知这些知识空洞无用。我又在生活中对这些知识以种种方法来检验,结果反而更加不满和痛苦。我带着这些问题以及其他的种种问题,在万籁俱寂之时加以吟味,聊以自娱但并未把它们写下来。我主要对赫尔德隐瞒的是我研究犹太教的神秘主义化学一事。

  因为我仍旧很喜欢秘密从事这种实验,以使它比我初接受时更加完善。至于我所写的作品,则可能只将《共谋罪犯》拿给他看过,不过已记不得他对这剧有什么批评或鼓励了。(《诗与真》)固然,赫尔德并非歌德创作的摧残者而主要是催生者。当他产生了遏止不住的创作冲动,赫尔德总是适时地予以鼓励。我们知道,歌德在莱比锡时期曾写了不少罗珂珂风格的诗歌,但诗人的独特性还没有真正表现出来。现在他感应着新的美学原则,在青春的爱情和明媚的春光中诗才迸发,写出了深为赫尔德赞许的真正属于歌德的抒情诗《赛逊海姆组歌》。

  赛逊海姆是歌德远足旅行阿尔萨斯州途经的一个村庄,那里住着歌德的新恋人弗里德里克·布里翁,可谓诗人的爱情田园。这一次体现他新的思想和美学原则的恋爱起因于赫尔德推荐给他的一本书:18世纪英国作家高德史密斯的《威克菲牧师传》。它描写一个新教牧师纯朴的田园生活,里面既有牧歌,又有合乎基督教教义的道德,充分地体现了卢梭回复到自然状态的社会和美学理想。自1767年在莱比锡出版德文译本,在狂飚突进运动期间及以后它始终受到读者的欢迎。

  歌德自然也非常喜爱这部小说。1770年10月他与熟悉风土民情的好友魏兰德结伴效游,途经赛逊海姆参加牧师家的假面舞会,眼中所见简直令他大吃一惊:这里分明就是书中描写的生活的再现。现实的理想与理想的现实一旦完美地结合,歌德心中马上腾起了爱的火焰,而弗里德里克,就成为这1年内照耀着他的一颗柔情脉脉的明星。

  初见到她,歌德马上感到他的美的理想就体现在她身上:“她走着,看上去那么苗条,轻盈得像空气一样,两根盘在那个无比精妙的小脑袋上的浅褐色的大辫子把她的双肩衬托得那么纤弱。姑娘的那双快乐的蓝眼睛顾盼生辉、可爱而微低的鼻子像是自由而无牵无挂地呼吸着。她手臂上挂着草帽,我一见到她就很高兴,一下子就感到了她的全部优雅和娇媚。”(《诗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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