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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到达比勒托利亚后,甘地为办案作准备。这个案子是由商业交易而引起,问题复杂,涉及到很多法律常识。实际上原告和被告双方都聘请了最有才华的律师和法律顾问。甘地的具体任务是为律师准备原告案内和挑选一些有助于案子的事实。甘地对这个案子兴趣非常之浓,把全部精力都投入进去,工作做得很卖劲很出色。实际上,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是亲戚。双方虽然都想通过法庭弄个水落石出,但是双方也的确都希望快点了结这桩事情。案子本身有利于原告达达·阿布杜拉,事实极为有力,法律依据也很充分。甘地又去找了被告铁布赛,劝他找人仲裁。甘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他们二人和解。

  在仲裁人面前,原告、被告各自申述案子,结果达达·阿布杜拉胜诉。但是甘地又考虑到要铁布赛一次性赔款37000英镑似乎不可能。于是他又动员达达·阿布杜拉同意分期付款。双方同意。结果二人重归于好。大家对这个案子的结果非常满意。甘地也为这次成功感到喜出望外。从这个案子中,甘地真切地体会到了按法律办事的力量所在。在他以后20年的律师生涯中,他都吸收了这次的经验,以法律为依据,尽可能在私下里解决双方的纠纷和矛盾,而且尽可能使双方和好如初。

  在办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甘地接触了本案的律师阿·伍·贝克。贝克先生在当地享有盛名,且对宗教事业十分热心,是个虔诚的而且很有学问的基督教徒。甘地在英国留学时就对宗教有极大的兴趣,因此,两人一见如故,共同的语言、共同的事业、共同关心的话题,使他们成为要好朋友。贝克还为甘地介绍了许多宗教界的朋友,经常与他们一起参加宗教活动,交换读书心得。浓厚的宗教气氛和朋友之间的真诚相待,使甘地感到了群体感情的珍贵。他还阅读了许多宗教经典,尤其是《圣经》对他的思想产生深刻影响,耶稣的品格令他迷恋。他对贝克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基督的高贵形象,是如此坚韧、和睦、可爱而又充满宽恕。他教导信徒当受到侮辱和打骂时,不能回击。当别人打左脸时,最好伸出右脸供打。我认为这是一个完人所树立的最好榜样。”甘地还通过对自己信仰的印度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比较研究,得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宗教观点:任何宗教都是平等的,没有好坏与善恶的差别。

  铁布赛在比勒托利亚与达达·阿布杜拉齐名,都是南非印侨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在公众中而且很具号召力。甘地在与他的接触中发现了这个优势,因此,甘地提议,在铁布赛家里召开一个由当地所有印度人参加的集会。甘地在会上作了题为《商业上的诚实》的演讲。面对公众演讲,这是第一次。

  这次演讲获得意外的成功。演讲主要就侨民在任何地方都致力于培养个人的道德,即生意上的诚实,清洁的个人习性,相互支持的勇气,团结一致,谈了自己的看法,告诉大家这种自觉和无懈可击的修养对居住在异国土地上的印侨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的个人行为往往代表着自己的祖国和人民。他不是慷慨激昂,而是娓娓道来。从此之后,每一段时间,印侨们就要召开一次会议,成为惯例。这次会议为以后的斗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夜之间,腼腆胆怯的甘地在印侨之中确立了新的地位。

  案子顺利了结,甘地不想再留在南非,便开始作回国的准备。作为达达·阿布杜拉公司股东的阿布杜拉赛坚持要为甘地饯行。就在这个时候,新的任务又向甘地招手了。

  原来纳塔耳立法议会正在讨论法案,企图剥夺印度人的选举纳塔耳立法议会议员的权利。

  阿布杜拉赛告诉甘地:“如果这个法案通过了而成为法律,那就会使我们的处境极为困难。这是钉入我们的棺材的第一支钉子,它打中了我们自尊心的根蒂。”

  于是参加饯别会的印侨都纷纷挽留甘地留下来。盛情难却,甘地同意再住一个月。不久,便由甘地召集,在阿布杜拉赛家里召开了一个会议,主要是决定对选举法提出反对意见。参加会议的志愿者很踊跃,印侨学生、商人几乎都到了。甘地在会上作了情况说明,并提出要电告议会议长和总理约翰·鲁宾逊。大会决定请甘地代笔草拟一个请愿书,并经印侨四处奔走征求到一万多人的签名,当地几家报纸刊登了这个请愿书,并刊发了评论。但是这个法案还是获得了通过。

  印侨们更是气愤不已。他们通过这次斗争,懂得了更加团结、坚持斗争的道理。请愿书被印了一千多份,在当地广为散发。《印度时报》发了社论,表示支持请愿书提出的要求,伦敦的《泰晤士报》也表示坚决支持这一行动。

  在舆论的奋力支持下,印侨们建立了新的信心。

  甘地原想再留一个月的打算看来是不行了。他后来回忆这段历史时说:

  “印度朋友从四面八方把我包围起来,要求我长期住下来。”为了解决甘地的收入和开销,当地20多个商人自愿聘请他为法律顾问,为期一年。达达·阿布杜拉把准备为甘地送行的经费拿来为甘地买了家具,办起了甘地律师事务所。这样,甘地就不得不决定暂时定居南非纳塔耳了。

  甘地向纳塔耳高等法院申请律师资格。来南非之前,他曾向孟买高等法院申请获得了注册资格。但是这里的律师协会全是欧洲人,他们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和种族观念的影响,一致反对同意甘地的申请。律师协会还请了当地一名最著名的律师支持他们。但是这名律师却又与阿布杜拉公司关系甚密。他悄悄约见甘地,告诉甘地只要阿布杜拉能出具品行证明,也许有指望。

  果然如此,最高法院的干涉没有成功,还是通过了他的申请。

  但是在注册宣誓仪式上又起风波。首席法官非要甘地摘下印度头巾才能宣誓。甘地犹豫一下还是照办了。对此一些印侨很是不理解,包括达达·阿布杜拉等有名望的人都想不通。可是,甘地向他们解释说:“我之所以这样做,不为别的,只为保存自己的力量应付更大的斗争。我不应该因为坚持戴头巾把一个战士的技能消耗殆尽。为了更大的事业,这是值得的。”

  后来甘地多次谈到这件事,他颇为欣赏这次“妥协的美妙”。他认为这是坚持真理的一种方式,这种精神是他非暴力抵抗运动的一个重要部分。

  甘地之所以同意继续住在纳塔耳,从事律师业务其实只是他的次要目的,主要目的他还是想要把在南非的印侨组织起来,发动起来。因此,他经常考虑这么一个问题:斗争需要一个经常性的组织,这个组织要有号召力、战斗力。经过反复思考,他建议将这个组织的名称叫做“纳塔耳印度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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