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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中国对苏联声明的评论

  (1963年7月)

  1963年7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发言人对苏共中央7月14日的信第一次进行了公开的评论。他说,苏共中央信件的内容“是不符合事实的,它的观点是我们不能同意的”。这位发言人的声明,语调具有讽刺意味,声明宣布中共中央已经决定再一次发表其6月14日的复信,同时发表苏共中央的复信,并且还要用多种语言广播这两份文件。他说:“我们广播苏共中央7月14日的公开信则只有一个理由,即这是一篇奇文。中国人有过两句诗: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他劝告尽可能多的人来学习苏共中央的这封信,因为它是“一篇绝妙的反面材料”

  7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苏共中央信件的全文,并附有一篇编者按,断言“这封信采取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绝对不能允许的歪曲事实、颠倒是非的方法”。《人民日报》指责苏共领导人“恶意地指责所谓‘中国的好战态度’特别是攻击毛泽东同志”。

  苏共中央的信件指责中国领导人完全改变了原来对苏共二十大决议的态度,为了答复这封信,《人民日报》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来就没有“全盘肯定”苏共二十大。《人民日报》继续指出:“对苏共借口反对个人迷信全盘否定斯大林,而片面强调和平过渡,我们从来没有同意过。……我们一再指出,斯大林功大于过。……同样的,关于和平过渡问题,中共中央也多次向苏共中央提出了我们不同的意见。……但是,当时为了维护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团结,为了照顾苏共和苏联的威信,我们在斯大林问题与和平过渡问题上没有公开批评过苏共领导人”。

  为了答复苏共中央关于中国已经把思想意识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方面的断言,《人民日报》指出,1960年苏联撤走专家“给中国的经济、国防、科学研究工作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困难和损失,成为中苏经济贸易联系减缩的主要原因。中国是受害者。苏共中央在公开信中反而责怪中国缩减了中苏经济贸易联系,把思想意识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方面,颠倒是非竟然达到这种程度,实在令人吃惊”。

  §中国对禁止核试验协定条约的谴责

  (1963年7月)

  1963年7月31日,中国政府发表了一个措词激烈的声明,谴责7月25日苏联、美国在莫斯科草签的部分禁止核试验协定条约为“肮脏的骗局”。声明说,这个条约“与爱好和平人们的愿望完全相反”,它没有阻止美国进行“核讹诈和核扩散”的政策,并且表明了一种美国、苏联和英国保留自己的“核垄断”的企图。条约的范围不包括地下试验,这被看作是有利于“美帝国主义进一步发展核武器”。苏联政府被指责为“心甘情愿地听任美帝国主义夺取军事优势,”“出卖了社会主义阵营的各国人民”,包括苏联人民和中国人民,“联合战争力量反对和平力量”。中国声明宣称,世界人民需要真和平,而不“假”和平,条约映出了“帝国主义侵略成性的丑恶面目”。

  1963年8月2日,周恩来向各国元首发了一封信,倡议召开世界各国政府首脑会议,讨论“彻底、全面、干净、坚决地禁止和销毁核武器”的问题。除阿尔巴尼亚外,接受这个建议的国家仅仅有:北朝鲜和北越〔当时,这两个国家对中国在意识形态争论上的观点持赞同的态度〕以及巴基斯坦。近年来,这些国家采取了与中国保持亲密友好的政策。

  刘少奇在1963年9月18日讲话中,把原子弹说成是“纸老虎”。谈到“战争的决定因素是人,而不是新型武器”时,他断言,“在现代修正主义者看来,……活着就是一切。活命哲学代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理论”。

  苏联政府为了答复中国政府7月31日的声明。于1963年8月3日发表一个长篇声明。苏联政府把中国声明说成是“充满失望和悲观情绪”,它表达了自己的诧异: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都会发表这样一个声明。苏共对中国政府作出的“无耻的”断言起了强烈反应,把中国的态度说成是“实际上等于对鼓吹世界热核战争和反对解决国际圆桌会议争论的问题的那些人的纵容”。因此,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种“与列宁关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原则背道而驰”的态度,中国领导人“把自己置于公开反对社会主义大家庭,公开反对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公开反对欧、亚、非、拉美所有爱好和平的人民”的活动之中。苏联1963年8月21日的一个声明坚持认为,中国领导人反对这个核禁试条约的真正动机,就是他们希望不惜任何代价得到他们自己的原子弹。9月1日,中国政府在答复中指责苏共把1957年有关核武器的秘密协定的细目传给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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