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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〇


  也许有人在心里说,哎呀,老陈哪,你也太不懂规矩了,中国的行政机构是“上边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边没有线,你怎么能自己搞出城管这根针呢?

  1986年8月,陈定模把想法跟县领导谈了,领导没有反对。龙港镇从企业和社会招了十一人。执法队伍嘛,总得统一着装,穿什么制服好?军装不行,警服也不行,最后不知是在南京,还是武汉、南昌找人给设计了一套制服。③

  〔③为此事,我采访了四五位原来的镇干部,还有时任城管中队的副中队长杨孔适,说法不一致,难以确定。〕

  具体什么样的?担任过城管中队支部书记的李其铁说,军黄色的,跟军装差不多,纽扣是从永嘉买的,光扣没有字;大盖帽,帽徽是国徽,在金乡那边制作的。编制是我们镇政府的,就跟现在的辅警差不多。队长是一位转业军官,带过兵,在公安局干过。

  采访陈林光时,他拿给我几张老照片,其中有一张上边写着“1986年7月镇城管中队成立留影”,图片上的人分为两排,坐在前排的有陈定模、陈林光等八位镇领导和城管中队的两位队长,后排站着八名城管队员,其中有两名女性。他们穿着白色短袖衬衫、蓝裤子,衣领上是红色领章,戴的是白色大檐帽,帽徽看不大清楚。

  图片上的文字是陈林光写的,我觉得时间可能有误,在龙港档案馆查到1986年12月8日镇政府给县政府打报告:“我镇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管理的地位日显重要,限于我镇机关干部工作繁忙,对于城市的管理力不从心。要求成立苍南县龙港镇城市管理中队。”

  《龙港镇志》记载:“1987年1月15日成立龙港镇城镇管理监察中队,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十一人,行政归属镇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县建设局指导,经费自负,下设城建规划组、市容卫生组。”

  我采访了时任龙港镇城管中队副队长杨孔适,据他回忆,他们的主要职责有两方面,一是城管,二是交管。城管中队成立后,在龙港几条主要街道的十字路口分别设立了交管亭,节假日人多时派人维护交通秩序。平时他们也要监督行人走红绿灯。龙港有一百辆三轮车和数百辆自行车,车辆乱停乱放也归他们管。镇政府对城管中队很支持,给他们配备两辆公安局用的白色三轮摩托车,还安装了喇叭和警笛。

  杨孔适说,最难处理的一是违建,二是摆摊。违建让住户清除,他们不清除,那就得强拆;摆摊的说了不听,那就得没收他的摊和货,摊主不让,就会发生冲突。最难管的地段是银河南路和建新路,那里人多,摆摊的也多,二百多米长的街道从早晨八点钟开始,到中午十一点那里都很热闹。

  摆摊的大多是进城农民,地种不了了,家里没了进项,有的还背负买地建房的重债。他们进城后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适合的事做,只好上街摆摊。有卖海鲜的,有卖猪肉的,有卖粮食的,有卖日用品的,也有卖药材的。对他们来说,什么赚钱卖什么,什么好卖卖什么。摆摊的收入还不错,比上班族多许多。摆摊嘛,哪儿人多,哪儿热闹在哪儿摆,哪儿还管乱不乱,交通堵不堵。

  杨孔适说,我们以教育为主,也不会那么严厉。我们没有执法权,也怕把事情搞大,通常是吓唬吓唬他们。我们没有公安的力度,把他抓了也拘留不了,顶多把他卖的东西没收了。摆摊的会采取农村的做法——让家里的老头儿、老太太来找,到城管中队连哭带喊,我们没办法只好还给他们。

  交通方面,汽车违章,城管可以把车牌摘下来。司机都是外地的,比较听话。

  杨孔适说:“多数人见我们穿制服有点儿怕,我们还有呜呜呜响的电警棍,吓唬吓唬他们,‘走不走,走不走?’他们就‘好好,走走’。当地农民会凶一点儿,地老虎么。违章不听,我们就请他到镇政府来,让他写保证书和检讨书。我们那时候当坏人是出了名的,大家都挺恨我们的。我们发宣传单啊,城管的目的就是为龙港好,为大家好。”

  有人说,进城的农民第一代学会走红绿灯,第二代学会讲卫生。

  分管城管中队的副镇长谢方明说:“龙港比较早地走出了城管这一步,比杭州早十几年。”

  据《龙港镇志》记载,城管中队“至1990年底,拆除违建105处,棚架252处。主房建筑违章罚款2700处,辅房违章罚款850处,受罚金额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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