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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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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跑开的思绪,他丢开往事,细听孙总把在耳边轻语。 “这世上,有钱的是大爷,大爷中的大爷就更是大爷了,得罪不得。刚才那宗公子,是城北清风酒楼老板。要说一家酒楼老板,也算不得什么,不过啊,宗家是咱们城里百年酿酒的行家,宗氏酿酒无人可及,这一代只有他一位公子,宗老爷是疼到骨子里去了,他开酒楼,宗老爷当他好玩,没想到居然也有今天这个声色。都二十八了,也没见他娶妻。” 也就是说,宗公子不仅祖产富旺,他自身也是个赚钱好手,而且,很风流。 点头,易季布仔细听着,神色平静。 “慢慢你就熟悉了,另有城北的陈家,老爷陈放勋,五十多岁,膝下有三位公子皆在外做官,不能得罪。” “嗯。” “城南应家,老爷应得财,大地主啊,光是收租就一年吃喝不愁,更别说还开了当铺茶楼青楼。这应老爷好风雅……咳,总之也是大爷中的大爷,得罪不起。” “嗯。” “若你真不小心得罪了这些人,还是可以商量的。这些老爷虽然好色的好色,爱财的爱财,背后又有当官的儿子撑着,再怎么说,咱们吃的也是朝廷俸禄,只要让他们面子过得去,也不会太多刁难。” “嗯。” “不过呢……”孙总把突然压了声,似考虑该怎么说。突然,他丢出一句“季布你等等,我去买两个馒头”,也不理他什么表情,径自跑向街边一家馒头店。 易季布回头望去,馒头铺外挂着巨大旗幡,上书“炙焦馒头铺”五字,铺面前站了许多人等馒头出笼,生意不错。孙总把去了一阵,托着两个荷叶包跑回来,递一包给他,“来,尝尝,城里最有名的馒头。” 接下,荷叶包未解,入鼻的便是阵阵香气。这个时辰……他看看天色,日斜半空,肚子不饿。 孙总把见他发呆,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这是城里最时兴的馒头,我儿子最爱吃。” 炙焦馒头? 易季布捏捏荷叶包,有点硬,不像寻常馒头那般柔软。他道声“谢谢”,没多说什么,眼光只在街上梭巡。 “季布,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怎么说都会有比大爷还大爷的人。”孙总把将刚才没说完的话继续,“那人……城里商会老板,个个见了会给三分面子;那人……总是任着自己的喜好做事,有时会过分了些,大家都知道,都尽量顺着,就算心里有些怨恨的,也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 “嗯。” “那人……万万得罪不起。”孙总把的声音有些发寒。 他停下步子,叹气,“孙叔,你想说什么?” “刚才……”孙总把吸口气,胸挺了挺,拍上他的肩,“刚才和你说话的姑娘,是烟火楼老板百里姑娘。” 脑中闪过一瞬间刻入心头的名字,他轻喃:“百里……新语。” “你还是找个机会,去道个歉。” “……” “百里姑娘若是心情好,兴许不会刁难你。” “……等等,孙叔。”找回自己的声音,易季布满脸惊诧,眼中恍然明白什么,“你的意思是……这城里的恶霸、土皇帝、地头蛇,就是那位百里姑娘?” “呃?”这次轮到孙总把诧异了。他刚才……有这个意思吗?不会吧? “孙叔,我明白了。” 两人说话间已回到官衙,易季布冲他笑了笑,提着馒头向衙内走去。 明白?孙总把张着嘴,不知道他到底明白什么。突然,眼角瞥到衙门内冲出的官袍男子,孙总把头一缩,立即决定——先将馒头送回家讨好儿子。 冲出来的官袍男子姓皮,名之纯,三十五岁,长着一张标准的白净书生脸。 他冲出来的速度,其实仅比走路快了那么一点,见了易季布手中的荷叶包,当下三步并作一步,速度当之无愧的是“冲”了。 “易老弟,想不到你初来乍到,也知道本地最时兴的馒头。”眼光绕啊绕,就是不离开他手中勾挂的小东西。 “这个?”易季布瞧瞧神色,将荷叶包递给他,“既然皮大人喜欢,不知能否给在下一个薄面,收了这份小礼?” 他不能说这是孙总把送的,也不能说自己现在不饿,更不能说……唉,如果他的顶头上司,堂堂皮之纯皮知州“明目张胆”向他讨馒头,他又怎会私藏。 “谢了谢了!”父母官果然喜笑颜开,“我家浩儿最爱吃这个。你知道,官衙事多,我又不能假公济私让手下在这个时辰去买馒头,嘿嘿……” 浩儿是皮之纯年方八岁的幼子,易季布昨天见过。 “你你,来来来!”皮之纯招过一名小差,吩咐道,“快替我送回家,就说是爹特意向易叔叔讨来的。” “是。”小差吏点头,转身就跑。 这就是“不能假公济私”?明白明白。 眼珠转了转,易季布保持沉默。然而,他想沉默,皮之纯却不会让他清净,盯着小差吏跑远,书生脸转向他,严肃的表情仿佛戴了面具,“我听说……你遇上了百里姑娘?” 诧异抬眼,他不明白皮之纯语气中的……兴奋? “是。” “好,很好!”皮之纯来来回回踱了几步,大笑,“季布,你在街上救火,本官已听说了,判断精准,好!本官有了你,日后可安心不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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