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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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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回去之后,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感到极端失望,像个孩子般饮泣。 纳尔逊叹口气。 夫人轻轻说:“没有记忆便没有痛苦。” “不不不,”我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要加倍记得你们。”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欲忘怀。 “我们要先走一步,”夫人说。 纳尔逊对我说:“陆宜,十天后日落大道见。” 我哽咽。“谢谢你们。” 他也依依不舍。 他们每个人都这样热情,乐于助人,不计得失,在我的世界里,一个半个都找不到。 我不致天真到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小人,但是在这个旅途上,我运气特好,没有看到。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她待我如姐妹,可惜我无以为报。 指指额角说:“这好比美猴王头上的紧箍,他们一念咒语,我就遭殃。” 夫人被我说得笑出来,“你也看过这个神话?” 唉,这不一定是神话,也许悟空亦是走错时间的不幸人,只不过身上带着超时代武器,随时施展,传为佳话,因此情况比我略佳,瞧,我不是亦即将回到西方极乐天去了吗。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彷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像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索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色情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摸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工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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